感恩節后的周六,天氣難得的晴朗,藍藍的天空沒有一絲雲彩,不時有行行大雁掠過,留下聲聲雁鳴, 令人回味不已。鄰居們大都在房子外面忙碌,把感恩節的裝飾取下,換上聖誕的彩燈和小鹿或者聖誕老人的飾物,空氣中充滿閑適慵懶的氣氛。小兒子的朋友跟著他爸爸來訪(他爸爸是一位專業木工,老公請他來「視察」一下地下室的活計,並乘機請教一些技術上的問題),兩個小傢伙有日子沒見,自然高興異常。在家玩了一會兒遊戲以後,我提議他們到小區的公園去玩玩。兩個孩子欣然同意了。在公園裡爬上爬下折騰了半個多小時,才戀戀不捨地跟我回家。朋友堅持要騎兒子的車回去,所以我就只好把自己騎來的大兒子的自行車讓給小兒子。這車當然對他來說太大,我只有扶著他,慢慢推著往回走。兒子一會兒抬頭看看天上的大雁,一會兒轉頭欣賞鄰居家的聖誕裝飾,臉上開心的微笑著。看著他的笑容,我問:「Are you happy?" "Of course I am! Are you, mom?" 我不由給他一個大大的擁抱,在他耳邊說:「Of course I am." 那一刻,心裡充滿著一種真實的幸福。
不由想到前一陣子,在網友怡然那篇關於「幸福在哪裡」的文章後面, 我問過的一個問題,那就是,「幸福」這個詞語, 在英文中究竟應該對應哪個詞?無獨有偶,今天在在水一方的「蝸居與幸福感」一文後,正好又看到熊小熊的同樣問題 --中文裡的「幸福」一詞,到底應該由哪個英文詞來對應?常見的翻譯用的都是 "happiness", 漢英字典上「幸福」 的翻譯就是「happiness」, 而英漢字典上"happiness" 的翻譯就是「幸福」和「快樂」; 但在我看來, 似乎不全是,因為「 happiness」更恰當的翻譯是「快樂」,而「快樂」和「幸福」在語義上是有區別的。 「幸福」似乎更像是 satisfaction (滿足)和 happiness(快樂)的結合。 即便從字面上看,「幸福」也應該包涵有「幸運」(lucky) 和「福氣」( fortunate)這樣的語義; 從心理學上的概念界定上來說,「幸福」不僅含有一種快樂的情緒(mood, or emotion), 更有一種對自己所處的境況content 的滿足感, 而後者是一種基於認知的判斷 (perception and judgement) 。快樂可以是很短暫的,轉瞬即逝的一種感受,但幸福卻應該是一種有理性判斷作為基礎的,比較穩定的長期的感受。兩者都有主觀的感受成分,但幸福似乎更有一種價值判斷和assessment 在裡面。一般來說,一個幸福的人,應該也是快樂的。但反之就不一定成立。一個人可以很快樂(性格因素,或者是短暫的感受到快樂),但並不感到幸福,就是因為這兩者之間屬性上的區別。
由此,又想到另外一些我們常常不假思索就使用的辭彙,以及它們在尋找對應的英文辭彙的時候遇到的困難(有些困難當然是很微妙的)。比如「事業」,對應的英文詞語應該是什麼?是career 嗎?字典上是, 但總覺得「事業」和「職業」是有很微妙的區別的。比如,我們可以說「革命事業」,但這個詞段就無法翻成「revolutionary career」, 因為後者(career)是以個人為單位的,而「事業」在這個詞語中卻是一種集體層面上的「undertaking」。 當然,「事業」和「職業」的區別還不止於此。一個人可以很有「職業」精神,比如很敬業,很勤懇,但仍然可以被視為沒有「事業心」,如果他/她在乎的只是伺候好一份工作的話。這就是因為「事業」,比起「職業」來,似乎包涵的內容要寬廣得多。
那麼,中國人經常掛在口頭上的「事業心」,究竟是指的什麼呢?是功名?利祿?是「一朝成名天下知」, 還是「功成名就, 衣錦還鄉」? 為了「事業」,許多中國人願意犧牲一些生活上的不便和挫折,但如果一旦「事業」不成功,他們經受的打擊往往是毀滅性的。
我總在想,這樣的一些差別,是否也反映了中國人和西方人在生活態度和人生觀方面的一些深層的區別呢?了解這些方面的微妙區別,對我們了解兩種文化的價值取向上的異同,應該是有積極意義的。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西方人對「公平」或者「公正」(fairness, impartial, or equity) 和「平等」(equality) 兩者之間的區別是非常清楚的,而這兩個概念在許多中國人心目中經常混在一起。一般說來,公平是一種主觀感受,很難數量化。 而平等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 是在法律上權利關係的一種界定。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這樣的意思。當然,還有「人人生而平等」這一西方法律和政治體系的基本理念都屬於這個範疇. 美國的「equal opportunity」 (平權法)運動,和最近在中國提出的」教育公平」,都是指的「機會均等」這個概念(因此後者嚴格說來提法應該是「教育平等」),也就是說,無論出身背景,每個人的就業和升學的機會應該是均等的。當然,對於公平和平等的關係要具體的說.有時候,為了取得公平,可以破壞平等來滿足弱勢者(affirmative action 就是這樣一種方式, 或者說是一種對弱勢群體的favorite treatment, 從本質上是有違「平等」原則的);也可能同時破壞了公平與平等來滿足利益集團或個人的需要. 搞清楚這兩個概念,對理解中國和西方一些法律和政治的體系的不同,應該是很有好處的。
其他的概念,還有「權利」(right) 和「權力」(power)。這兩個詞語因為諧音,常常被許多中國人混用,但這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而且屬於完全不同的範疇。 「權利」在中國傳統價值體系中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大概這和中國文化的「collective value" 有關,尤其是任何私人的權利,更是很難界定。這也是為什麼「知識產權」,「資本權益」,「投資者權利」等等概念,對許多中國人心目中還是非常模糊和陌生的原因,從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中國的盜版,假藥假酒假軟體等侵權現象層出不窮。這些當然有經濟上的原因,但經濟發展程度早就進入了發達地區標準的台灣,香港等地區,盜版 等現象也十分嚴重,不能不說是有文化上的因素在起作用。話說回來,在許多中國人心目中,「權力」和「權利」是可以等同的,或者說,因為我有權力,因此我享有別人不能享有的權利,這當然又是另外一個誤區了。
而前段時間在萬維討論得沸沸揚揚的「高貴」,英文翻譯是「noble" or "highly privileged" 。這兩個英文譯文之間本身就有很大的區別, 因為前者(nobleness)可以解釋為品格上的「高尚」,其實正是怡然文中「高貴的精神氣質」所指; 而後者(highly privileged or elitist)則多指的是社會地位上的「特殊」; 之所以引起許多的誤解和曲解,恐怕是因為被不少人認同於第二種翻譯而造成的吧. 有讀者建議把「高貴」改為「高尚」,就能避免這種歧義,還是很有道理的。可見,討論這些概念的定義,並不是閑來沒事掉書袋,呵呵
扯遠了。不知各位讀者朋友是否有其他的例子可以分享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