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又是南京----人命幾何?
12/14/2009
今年6月30日,張明寶醉駕撞倒9人,其中當場死亡5人的特大交通肇事案,在網路上傳播的紛紛揚揚,可這樣的故事並沒有引起有車一族富人們的廣泛警醒,他們仍然我行我素地違章駕駛,把百姓的生命當兒戲,這裡是又一份報道,「老教師母親斑馬線上被車禍奪命」( https://big5.backchina.com/space.php?uid=276439&do=blog&id=47951),那麼,筆者要問:為什麼這些私家車駕駛者會這樣的肆無忌憚地違章駕駛呢?
讓我們看一看這樣一組數據(來自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根據江蘇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江蘇調查總隊發布的《江蘇省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現將2008年度我省相關賠償費用標準所依據的統計數據通報如下: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680元 【51.17元/天,1556.7元/月】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7357元 【20.16元/天,613.08元/月】
職工年平均工資 31652元 (半年15826元)
這組看上去似乎和交通肇事無關的數據,其實是你我百姓的性命價格(請注意,這不是價值),有關肇事的「罪犯」就可以憑藉這個「法律依據」進行賠償,也就是說,您是個30歲的城鎮無業遊民,被撞死了,按60歲的理論壽命計算,您的親屬可以獲得18,680 x 20 =37,3600元,這就是您的價格,這裡,有人要問了,為什麼不是80歲理論生命,為什麼60-30=20年,咱了解到的規定是,任何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額,不能超過20年的平均收入,也就是說,你活過100歲,也只能理論賠償20年。不過,作為無業遊民,您的親屬可賺大了。當然,活過60歲的人,理論壽命就可以是80歲,在80歲前交通肇事死亡賠償,就看離80歲有多遠的距離了。
如果您是農村人,那就倒霉透頂了,不管您是否是家庭的頂樑柱,賠償標準連城市無業遊民一半都不到。城市職工的賠償額相對較高,可和咱們口號中高喊的「生命無價」相比,似乎也不足掛齒。但如果被撞的人是高收入白領,那就是倒血霉了,因為,理賠「無法可依」啊。
回到上面發生的這個交通事故報道,在和當事人家屬交談后,筆者理出了一個頭緒,一個67歲的高級退休教師,每月的退休金5442元,如果按80歲壽命計算,可以獲得848,952元,但如果參照「法律標準」,她的親屬只能獲得242,840元(幸虧沒有按照城市無業遊民的待遇),差了60多萬,且不說因為老人意外死亡導致的家屬精神和生理上的傷害,最起碼,老伴的餘生被毀了。因為母親過早地意外離去,健康的父親未來餘生的精神和生活上的照
顧,一下成為子女沉重的話題。目前雙方僵持在人的價格上了,即便受害一方願意折半價,但仍然得不到對方的認可,於是,法律途徑成為無奈的選擇。但誰又能保
證,遠在美國的子女,能夠打贏這場人力、物力和關係消耗巨大的官司呢?
這就是為什麼中國一些富人們,敢於視百姓的生命為兒戲,試想一下此案例,如果用老人退休金折算同樣的錢,肇事的司機可以撞死3個同年齡的退休老人(包括高知老師,不包括老幹部,撞了老幹部,肇事司機吃不了兜著走),如果是更老的老人,還可以多撞幾個,如果是農村人,那就N個了。
我們很難用西方「人人平等」的價值觀來考慮中國發生的問題,但我們應該懂得尊重個人生命的價值,法院出台的參照標準如果成為少數「人上人」的護身符,那麼,人的生命價值在某些人的眼裡,就會成為草芥,就會讓一部分人「自我」膨脹,使原有的社會貧富矛盾激化。
試想一下,上述老教師被撞案例,如果保險公司參與賠償了(事實上,保險公司已經全額或大部分理賠了),肇事的司機會「放血」幾何?即便是這樣區區幾何的小數字,對一個「一級建
築師」而言,仍然僵持不下,筆者不禁想問:如果是你的老母親出現這樣的災難,你自己會如何想、如何做、如何希冀他人的良心撫慰呢?
如果能用自己能力所及,來彌補自己奪去他人生命的罪過,這是一個道德社會做人的起碼準則。如果做不到這點,再富裕的人,也只是吃飯造糞的機器而已。人,不可以這樣無恥的活著,無恥地站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沒有內疚地活著。
祈禱,咱如果出車禍,就出在美國;再祈禱,回國后出車禍,千萬出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富裕城市,那樣的話,咱生命的價格多少還可以體現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