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資政認為中國因為最高領導層保持清廉,能夠理直氣壯地揪出貪官污吏,因此有望杜絕貪污腐敗的問題。
相反的,如果核心領導人本身貪污,那問題就變得棘手了。
「你不斷追查並提控警員、關卡人員、移民官員等微不足道的人物,將會沒完沒了,因為富裕的你既然不是靠領部長的薪水而變得富有,那一個小小的移民官員為什麼就得只領薪水,窮一輩子?」
李資政指出,革命曾為中國解決了貪污問題。當共產黨推翻了腐敗的國民黨政府之後,建立了不以金錢掛帥的社會,但是這樣的一個社會卻隨著經濟的開放而瓦解,以致貪污問題捲土重來。
他觀察當共產主義社會開始轉型及開放市場時,貪污問題難免會出現,越南和蘇聯便是其中的例子,因此貪污也是中國必須走過的階段。
他在回答問題,提出新加坡的經驗時指出,新加坡周圍國家的領導人在爭取到國家獨立之前,總是說得很好聽,都告訴人民他們要如何為國家干出一番事業,但是當他們取得政權之後,卻發現使國家受惠的一番事業不容易搞,讓家人或親友受惠的事卻容易得多,於是他們允許貪污,國家也被搞垮。」
新加坡吸取了別國的教訓,決定避免犯下同樣的錯誤。
「如果部長和公務員只獲得微薄的酬勞,我們怎麼能期望他們保持清廉,或期望能招募到最優秀的人才加入呢?那是不可能的事。」
政府是從1994年起把部長薪金同私人企業界的薪酬掛鉤。
李資政說:「我們所給予的酬勞是六門專業中首5%最高薪者的薪金的八成,卻能招募到最優秀的人才,使政府保持相對清廉。」
他引述貪污調查局的數據,指出我國每年只發現兩三百起小貪污案,偶爾只發現兩三起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