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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建言中國創建「離岸型國際金融中心」

作者:大西洋人  於 2008-5-5 09:4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離岸型國際金融中心」之路――三議《「橫琴」寶地「謀而後動」》

李桉 費查理 程濟群 龐忠甲/――2005年9月10日,溫家寶總理考察珠海橫琴,讚賞「橫琴島真是一塊寶地」,「要發展好,首先要規劃好」,要「謀而後動,不可亂動」。

「離岸型國際金融中心」,是設置在「離岸管轄區」的國際金融中心,或稱「離岸金融中心」(Offshore Finance Center),系指一個城市、地區或國家,主要以外幣交易為標的,以非本國居民為交易對象的本地與外國金融機構所形成的金融體系。

「離岸管轄區」簡稱「離岸區」,「離岸」的意義不在地理位置,在於立法容許區外投資人登記設立「離岸公司」,經營非居民業務(資金來自境外,業務也在境外;即所謂兩頭在外);投資人不必親臨該區,即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開展業務運作。「離岸區」為「離岸公司」提供充分開放,簡化程序,豁免稅負,自由經營,全球流通,高度隱私保護,保障財產安全等超常便利,幾乎達到經營自由化的極致。這些優越條件可以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價值需求,為投資者實現各種正當商業目的大開方便之門。

「離岸區」開設的「離岸銀行」,不僅享受稅收上的優待,而且不必持有準備金,其經營成本低於國內銀行;不受利率上限約束,對存款戶支付的利率可高於銀行對國內存款戶支付的利率,也可以對活期存款支付利息。

「離岸區」業務主要包括「離岸金融」和「離岸貿易」兩大範疇。鑒於現代全球經濟中金融業(虛擬經濟)的重要地位,離岸金融業務,包括證券交易、存款、貸款、融資、結算、保值、避險、諮詢、見證、同業拆借,發行大額可轉讓存款證,特別是批發性銀行業務等全方位金融服務,尤為當今離岸經濟活動的熱點。事實上,當今世界各地的「離岸區」,多著重「離岸金融」業務,具有「離岸型國際金融中心」的性質。

上世紀50年代開始出現的「離岸金融中心」,是金融自由化的歷史性創新產物,突破了金融業必須是國內資本提供者的傳統,推動信貸交易走向國際化;由於眾多離岸金融中心的迅速形成與發展,將全世界的金融市場聯繫在一起,促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國際金融市場。

世界上傳統的著名的「離岸區」多為前英屬殖民地,設在風景優美的海島上(有些小國為全境),例如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BVI)、巴哈馬(Bahamas)、模里西斯(Mauritius)、科可群島(Cook Island)、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百慕達(Bermuda)、西薩摩亞(Western Samoa)、巴拿馬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Panama)、賽舌爾群島(Seychelles)、紐埃島(The Island of Niue)等。它們具有穩定的政治環境,比較完備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與發達國家有良好的貿易關係,並鼓勵在當地設立境外銀行,提供與瑞士相同的信託服務和保險業務。國際大銀行如美國大通銀行、香港滙豐銀行、新加坡發展銀行、法國的東方匯理銀行等,都為那裡的財務運作提供方便。

上述島國之所以能夠最早發展成「離岸區」,有其歷史淵源。作為英國長期統治下的殖民地,那裡沒有稅收自主權,卻有免稅或低稅的傳統。脫離宗主國后,這些制度和法規沿襲下來,較易轉化形成避稅優惠政策。此外,還因為一些島國自然資源稀缺,人口數量較少、經濟基礎薄弱,需要創造寬鬆的稅收環境,作為一種吸引投資、增強地區競爭力,發展本地經濟的策略。從地域分佈看,這些避稅地多靠近經濟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如南北美洲的大西洋、加勒比海地區、歐洲地區和東南亞地區,便於為那裡的納稅企業和個人提供服務。

二次大戰後,英國元氣大傷,全球領先地位被美國取代;即便在歐洲,也落到了法德後面。但最近英國竟然追越法德,在歐盟中獨領風騷,與美國的差距亦逐漸拉近。究其原因,與英國獨特的經濟規劃有關。英國將附近的三個島嶼設為離岸區,加上其他英聯邦離岸區,一個個發展為「離岸金融中心」;成為掘金寶地,人均產值位居全球的前列,對母國而言,更有引資獻金的妙用。

這些「離岸區」都是區區彈丸之地,但經濟「能量」驚人。在國際資本流動中的作用日益顯著,對中國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影響也極為可觀。

以英屬維京群島為例,該島約75萬家「離岸公司」中,估計有近20萬家與中國有關。2004年,在中國內地十大外商直接投資(FDI)來源地中,類似於維京群島這樣的離岸中心就佔了三席。按近年對華實際投資金額排行,英屬維京群島、西薩摩亞、開曼群島等常在前十名之列。截至2006年底,中國實際使用外資累計金額來源中,英屬維京群島以571.64億美元名列第三,位居香港特別行政區(2797.55億美元)、日本(579.73億美元)之後,超過了美國(539.55億美元)和歐盟(553.98億美元)。

中國商務部近年統計顯示,在大陸的外商直接投資大多都以離岸的方式操作。離岸金融服務於離岸商業運作,而離岸商業運作又同時促進離岸金融的發展。隨著中國的對外全面開放,國際離岸公司將越來越多,這些跨國公司和境外企業的業務需要配套的離岸金融中心為其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國內上市公司和境外中資企業要不斷擴大其規模,進行海外擴張,這也要求開辦相應的離岸金融業務。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進,發展離岸金融中心已成為世界各國參與金融競爭的新潮流。「離岸金融中心「數目激增。還有許多經濟重鎮,雖然沒有定義為嚴格意義上的「離岸金融中心」,但那裡的一些銀行或金融機構從事著離岸金融業務。

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已經具備世界主要金融中心地位,去年在倫敦市法團(City of London)發表的全球46個國際金融中心評估中位列第三,僅次於倫敦和紐約;近年來,深圳、上海、天津等發達城市,紛紛提出建立國際金融中心的構想,體現了國家經濟蓬勃發展的大趨勢。國際金融中心或一些大都會包含某些離岸金融功能,但非完整意義上的「離岸金融中心」。

中國改革開放近三十年來,綜合國力空前增強,人民生活不斷改善,進入了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正處於大國崛起的路口。

中國作為金融市場熠熠上升的新星,經濟和金融業發展水平已經達到了一定高度,客觀上不僅要求建立多個一般意義上的國際金融中心,還需要有自己的「離岸型國際金融中心」,作為具有獨立關稅主體和獨立法域地位的「外化市場」,將國內經濟與國際市場更好地融合起來,以便進一步利用外資及其衍生效益,推動本國資本輸出,加強國際資本運作,促進產業結構升級、經濟增長方式優化轉變;同時因為「離岸區」的「防火牆」作用,得以避免對中國現行內部金融政策體系的衝擊作用。

目前國際的金融區域重心正在向亞太地區轉移,人民幣越來越成為國際上日益承認的穩定和參與國際結算的貨幣,自由兌換為時不遠;亞元亦有呼之欲出之勢。這也給中國建立和發展「離岸金融中心」帶來了新的機遇。

隨著進入「十一五」規劃時期(2006年至2010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過渡期已告結束,原有外資優惠政策將為公平的統一的「國民待遇」取代;為將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及其衍生效益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需要在WTO架構下開發另類新途徑。把握時機,迎接挑戰,構建自己的「離岸金融中心」,已成迫在眉睫的重要課題。

藉中國政治穩定,經濟發達的有利大環境,在適當地域建立中國自己的「離岸金融中心」,具有明確的現實的重大戰略意義:

一.設立「離岸金融中心」,發揮引資獻金妙用

中國憑藉巨大的低成本優勢,吸引全球資金和先進科技紛至沓來的「拿來主義」蜜月期已近尾聲,對中國來說,一個低成本時代的結束並不自動意味著實現了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相反,迎接全球化分工變局的本土戰略時期才剛開始。

中國入世過渡期結束,存在明顯不公平性的外資稅收優惠待遇的終結,不免弱化外資直接吸引力。值此轉折時際,以「收大放小」的靈活性,適時開闢一隅具有最大限度優惠特徵的公平待遇「離岸型國際金融中心」,符合WTO遊戲規則,為尋求在中國增值機會的國際資本大開方便之門,利於強化和活躍地區的國際投資、金融、商貿和旅遊等事業興旺發達;當是積極因應上述稅收優惠政策大調整,富於深遠意義的前瞻性合理選項。

「離岸金融中心」以特有自由化法律制度優惠條件為吸引力,不僅可以提升傳統意義上的商業銀行存貸、匯兌、債券融資,跨國貿易服務,而且提供企業股權交易、股權融資的平台,加上高端私人理財服務等,構成完整意義的全球化自由經營資本市場。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以及內地中心城市相輔相成、錯位發展,可在更大程度上滿足海內外投資者對投資環境的進一步需要,國際資本在中國停留的時間會超過以往,中國資本的進出將更趨於頻繁,內地企業外匯收入使用更加靈活;政府對涉外企業在外匯方面的監管會更加有效。中國將能在整個亞太地區乃至全球範圍金融體系中主動發揮資本市場調節作用,支持自身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以及遠景經濟持續快速發展。

國際性引資獻金,不僅僅為了解決資金需要,而且是利用全球各種資源的重要載體。當前,世界經濟正進入新一輪以服務外包、高端製造和研發環節轉移等為主要特徵的產業結構調整。國際投資所承載的各種競爭力和效益,形成的有效資本和技術創新能力,造就的高素質人才,帶來的市場和就業機會,將對中國解決資金缺口、人才缺口、技術缺口、管理缺口和市場營銷缺口,成功調整經濟結構、根本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以至構建和諧社會,起到非常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設立「離岸金融中心」,推動「虛擬經濟」的發展

「離岸金融中心」自由經營和富於創新的商業環境,是「虛擬經濟」大行其道的廣闊天地。

所謂「虛擬經濟」,主要指帶有證券色彩的股票、債券、基金、期貨、股權之類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它源於現金價值,又不同於現金的交易。

借「虛擬經濟」進行資本運作,在現代世界經濟體系中扮演重要角色。早在甲午海戰期間,日本依靠了發行戰爭債券,支持了龐大的戰爭經費。上世紀六十年代以還,美國依靠空前規模的資本運作,為新興科技產業提供了充足的創投資金,並以股票市場的蓬勃發展,支持高科技產業獲得持續發展的資金,成全訊息革命異軍突起,美國得以穩居世界「超級強國」地位;都清楚地證明了善用「虛擬經濟」的重要性。

當今國際「虛擬經濟」市場上每天的交易額高達數十兆美元,而現金交易僅為虛擬交易總額的二十到五十分之一。中國社會雖已參與「虛擬經濟」,而且通過股市交易感受到了其中的巨大威力,然而從總體上來說,有關認知和操作水平,還處於比較盲目和低水平的狀態。

中國的實體經濟發展到了現在的規模,如果沒有適當的資本運作使虛擬經濟成為實體經濟的強大後盾,實體經濟的發展就可能停滯,甚至夭折。資本運作具有資本優化配置的功能。化解貧富不均的矛盾,構建和諧社會,都需要通過資本運作,使所有的人都有公平機會,獲得資金和發展自我的機會。創設自己的「離岸金融中心」,將為推動「虛擬經濟」的發展建立高水準實戰和示範的國際大平台。

三.實現內地金融業境外服務延伸,加快金融服務國際化的進程

中國金融業國際化進程相當緩慢。中國於1989年開始發展離岸金融業務,有四家中資銀行獲得經營離岸銀行業務許可。后因遭遇東南亞金融危機被監管部門全部叫停。2002年6月中央銀行批准恢復離岸業務。目前仍只對這四家中資銀行發放了離岸業務經營許可,而且均按「試點」和「試驗」的標準進行審慎監管,同業市場尚未形成規模。由於大環境體制與離岸型自由經營的反差,管理層對發展離岸業務存有疑慮,態度不明確,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規難以落實,實際業務中手續比較複雜,時間較長,環節較多;業務品種少、範圍窄,新品種較少嘗試,經營過程中流動性差,限制了離岸金融業務的順暢發展。截至2007年末,各中資離岸業務經辦銀行的離岸業務總資產餘額僅49.3億美元,與國際離岸業務的發展相比,遠未形成一個區域意義上的、與市場需求相符合、對外具有較強輻射影響的格局,也與國家經濟規模極不相稱。

中資銀行僅在少數國家設有分支機構,很難滿足本國跨國企業的金融需求。跨國發展要求企業所在母國銀行能夠提供及時、便捷的一攬子金融服務,例如:境外融資、集團財務管理、貿易結算、降低財務成本、規避投資風險、投資中轉以及參與境內外招投標等。「離岸金融中心」的銀行業務基本可以滿足這樣的需求。

「離岸金融中心」建立后,內地銀行在國際金融市場直接運作和競爭中,將獲得更多國外現代化金融管理、法律監管和資訊保密等經驗,以及引進金融產品和技術工具的機會;促進金融產品創新,改進管理方式和提高服務質量,加快金融服務國際化的進程。

四.幫助本國企業搭建境外業務運作的平台,大幅降低跨國經營成本,增強國際競爭力。

由於「離岸金融中心」對商業組織的稅負優惠,以及法律成本和管理成本的降低,內地企業可以通過世貿組織規定的「跨境提供」和「境外消費」方式,在內地控制企業境外往來帳戶、成本核算、日常開支和支付等。「離岸金融中心」銀行在境內向離岸客戶提供境外銀行服務,即企業境外業務境內操作,方便企業集中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同時降低了日常的經營與管理成本。

多年來,內資企業大批赴「離岸金融中心」註冊,出現「假外資」現象,固然有避稅動機,有滿足跨國經營資金跨境調度等方面、或為取得與外商平等待遇的正當需求,同時存在著財務造假或侵吞公有資產等嚴重問題。這也要求中國建立自己的「離岸金融中心」,以免一邊自己的資產流失,一邊任由肥水去灌溉那些「離岸金融中心」。

綜上所述,構建一個公平競爭的、健康的「離岸金融中心」應該是中國金融業發展的一項時到機來的戰略性選擇,

建立中國自己的「離岸金融中心」,當然要取法於國際著名的「離岸區」,借鑒世界各國豐富多採的實踐經驗,但非簡單因襲傳統舊制章法而已,將結合國情,與時俱進,有所改進,有所發展,符合中國和亞洲特色,具備自己的管理政策要點,富於前瞻性、開拓性,爭取成為21世紀全球化高科技時代切合可持續發展大計的創意傑作,全球同類型經濟體中效能更高、副作用較少的優化模式。

探索優化模式,不可忽視監督管理。「離岸區」作為高度自由化的經營天地,主要負面印象在於容易被逃稅、洗錢、圈錢等非法活動鑽空子。國際反貪組織指出過,由於對服務供應商監管失控,倫敦曾經成為洗錢的天堂。隨著加強國際經濟生活秩序化,以及打擊販毒集團和恐怖主義勢力等任務需要,國際社會不可能容許「離岸公司」享受無條件的信息保密。近年來,英屬維京島等一些「離岸區」已大大加強了監控措施。

中國創建「離岸金融中心」,主管部門要盡一切可能向客戶灌輸守法觀念,並與國際反金融犯罪組織合作,採取必要的監控對策。在註冊登記公司時,須作必要的背景調查;如果認為某公司賬戶涉嫌洗錢或其他非法金融活動,當地最高法院會發出搜查令,此時離岸公司的資料必須公開;如果資料證明公司進行非法活動,將撤銷該公司的註冊,並收回非法資金。嚴防成為助長洗錢、詐騙、轉嫁金融風險、侵吞國有資產和公眾資產的「溫床」。

「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不接受)也。」(《論語.里仁》)

「離岸區」或「離岸金融中心」的吸引力,主要來自法律保障的優惠政策,但還須與投資環境優勢相結合,才能大見成效。投資環境是指那裡的政治環境、法律制度、經濟潛力、地理位置、自然條件、生態環境、金融服務、交通、通訊設施、生活和工作環境等配套而言。

關於中國第一個「離岸型」經濟特區的選點方案,應當綜合環境因素,全面探討,揆情度勢,合理抉擇。

吸引人才是成功的關鍵要素。該地區須有足夠吸引力,能夠把優秀、尖端的金融和有關專業人才及其家庭吸引過來。比如,良好的人文環境,生活設施,為其子女提供較好的國際學校等,都是應備的基本條件。

「離岸金融中心」將實行吸引優秀高級人才的政策,並設置有關離岸經濟的專業培訓、進修、研究機構,開展國際金融會議和論壇活動。對於居留申請設有比較嚴格的條件限制,以控制人口數量和素質,保證高質量生活水準。

金融服務能夠輻射腹地,選點位置應有帶動發展區域的意圖針對性。根據中國發展現狀,宜結合西部大開發宏圖考慮。

作者已經提出《「橫琴」寶地「謀而後動」――創建直轄「離岸金融經濟特區」諏議》一文,建議在中國政治穩定,經濟快速增長的大環境中,選點地處東南亞和中國經濟最為活躍地區的中心,中國腹地第一個對接粵、港、澳區域的橫琴島;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一國兩制」政策的開拓性發展,賦予中央直轄的獨立關稅主體,獨立法域地位,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訂基本法規,確定經濟管理、社會管理以及金融創新等方面的自治許可權,訂立細則,依法治理。由於重在「離岸金融」,具備「離岸型國際金融中心」特性,建議取名「離岸金融經濟特區」。

[ 本帖最後由 大西洋人 於 2008-5-4 20: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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