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 晴轉雨
心情: 晴晴
馬上又要出門一次,整整一個禮拜。對於他,自然是毫無牽掛,因為我們一起去。最最讓人牽腸掛肚的當然是他了-- 我的小狗。總喜歡叫他"小狗",是因為覺得這樣叫特別親切。以前曾經看護過一個大型狗,而這隻完完全全屬於自己的小狗只是個中型狗。
大狗得癌症去了后,對他就更加寵愛。他是一隻純種的澳洲牧牛狗,十分聰明,特別擬人化的小東西。他最大的特點是吃苦耐勞,誓死忠實於主人,而且皮的不得了,因此我就成了他的第三個主人。
他剛來時才一歲多,精神頭可大了,不是東奔西跑,就是上竄下跳,速度飛快,只要就點兒動靜,等你反應過來時,該撞倒的已經爬下了,該斷的不止斷成兩半。什麼也拴不住他,最好連Home Depot 買回來的,專門給動物用的鋼絲也被他纏了個亂七八糟,還把草地里的Cable線也揪出來,扭成一團。這下我才明白為什麼我是第三任主人。於是就給他起名叫Storm。
不過,我還是很愛他,我送他去上課,研究他的習性,摟他,抱他,訓(練)他,為他生氣,落淚。現在,他會和你握手,還分左右呢。幾乎一切行動聽指揮,讓坐就坐,不許動就不動,有時也禁不住誘惑抬抬屁股,但還是乖乖地原地不動聲色,兩後足還內八字呢。只是偶而闖點小禍,比如把後門口的地毯拖到院子里去,然後在我的吼叫聲中,勇敢地跑過來,攔腰抱著我認錯。
他的故事可多了,說來說去,短短的一個禮拜卻顯得長了,都是因為會想他。
本來要上傳他的照片,只可惜自己太笨,不懂得怎樣把照片的size縮小。看來要另作打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