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天氣特別好。雖然是初冬,但早上六點半的天還是像夏天一樣明亮,太陽離我們遠了點兒,陽光還是一如既往地暖和著這座城市。高速公路上每一條車道都被車子佔滿了,開在這擁擠的車流里,才意識到自己很久都沒有湊這個熱鬧了。
天的底色一定是蔚藍的,忙著趕路的我,顧不得朝車窗外多瞥一眼,但心裡卻很有數。下意識地喜歡自己這種自信的感覺。才跑了三分之一的路,車流就停頓了,廣播里說是前方十八輪貨車惹得禍。得,我真是「幸運」啊,雖說出門沒招風雨,卻遇到一大交通事故。只好使出賴皮的招數,換車道,插隊,壓越實心線,硬擠出重圍下了高速,又在下一入口愣是闖入車群,佔據去DOWNTOWN的車道,最終按時來到了市中心民事法庭。有日子沒來啦,停車規矩革新了,憑我在這裡積累的經驗,很快就停好了車,為了減少麻煩,付了一天的停車費。
七點半就順利進入了我要到的八號庭,沒想到漫長的一天開始了(本以為兩、三小時的事,都是停車費鬧的。你說,我要是選擇SHORT TERM停車,會怎樣?嘻嘻)。幸好我車裡總有一兩本書,下車時順手抓了本《讀者》,在屋子裡硬硬的長板凳上坐下,忒格硬,這時覺得自己身上咋沒肉啊,不知該為這「瘦」高興不?還好,自己很快就容到書里去了,也就沒在意什麼。後來不知不覺聽到一個蹩腳的發音,雖陌生卻熟悉,因為老美就是那樣喊我的中文名字的。點名時,滿屋子的人騷動了一陣子,直到法官大人出來。全體起立,坐下后我發現已經九點半多了,唉,真慢!天下官僚一般慢啊。悄悄地牢騷一下,又埋頭看我的書。
人影不時地在我周圍晃動,我只關注自己的名字。除此之外,就是美美地閱讀啦。偶爾也抬頭看看,發現那裡「犯事」的不是黑人,就是老墨,有極少的白人,更沒什麼亞裔,好像就我和另一女的。種族歧視這幾個字在腦子裡閃了一閃,再看看來的警察,白人,亞裔好幾個,個別老墨。想到這兒,覺得無濟於事,又把目光投到書里。
不知又過了多久,身邊的人鬆動了些,然後空隙又被人填滿。法官緩緩地叫著人名,工作人員也時不時地叫著人名,幾個律師也不緊不慢地叫著手裡名單上的人名。。。。。。我又渴又餓,盯著牆上那個鐘,又走了一小時,卻走得如此慢吞吞,真沒轍,不知啥時才能熬出去,有點苦悶的感覺。
最後,和我的律師交談了一下,他說我得等到下午,看看能不能重新安排一個出庭日期,希望下次警察記得缺席。我只好「挑」了這個選擇。然後,法官大人宣布休庭,吃中飯去。
出了法庭大樓,我頂著暖暖的日頭,毫無方向地走,呵呵,就像我開車一樣的沒有方向感。瞪大眼睛尋找吃的地兒。轉來轉去,不得不回到停車場,打聽到附近就有個小餐廳。頓時高興起來,順著那人手指的方向去了。猜猜,我找到了嗎?哈哈,我找到了一堆寫有「JAIL」字樣的地方,還有警察。我們都用好奇的眼光打量對方,我就是遲遲不肯離開。因為我堅信那裡一定有吃的,最終我找到了「JAIL KITCHEN」,傻眼,扭頭就走,絲毫沒敢透過玻璃窺視裡頭,踏著逃竄的腳步蔥蔥離開。咕咕直叫的肚子卻讓我不由自主地攔下了一位工作人員模樣的人詢問,他熱情地把我往回領,心裡正小嘀咕,那人把左邊一凹進去的門推開,我輕鬆了口氣,原來吃的在這兒。都怪我剛才根本不敢斜視,自己倒心虛了。不知是否該為自己心底單調的底色而高興?
小小的海吃海喝一頓,很快就到一點半了。按時回到八號庭,繼續無聊漫長的等待。手裡的書都被我翻得不耐煩了,屋裡的人也走得稀稀落落,所剩無幾。我們這些人也開始對眼兒了,這時又聽到那彆扭的點名,我的名字,上前去才知道我只能「挑」罰款兼五個月不能違反交通規則,否則,就得拿著我那張在35MILE限速路上開51MILE的罰單去向法官證明我沒超速,嘿嘿,我沒那本事。算了,只要駕駛記錄清白,這學費咱就交吧。
最後,小心翼翼又規規矩矩地上路,披著初冬的夕陽,穩穩噹噹到家。回家后還和朋友解釋了一番這交通罰單的法律程序和門道,我朋友在電話里大笑,說,YOU CAN BE A LAWYER NOW。可不是嘛,真是「久病成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