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給出證明:
1)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如果存在的話,是「全知全能」的,說話不應該是放P。
2)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說:「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又說「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根據:
以賽亞書 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
以西結書 39:7 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中的聖者。
3)同樣根據「聖經」,即使在所謂的「新約」時期,耶和華/耶穌的名還是一樣被褻瀆。根據:
羅馬書 2:24 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結論:基督教的「神」不存在 --- 除非他說話是放P,或者「聖經」是胡說八道。
證畢!這個證明簡單,清楚,明了。請大家說說,這個證明有什麼邏輯漏洞沒有?
附:為什麼可以證明基督教的「神」不存在?
請大家注意:廣義地講,「神」是什麼樣子,我們不知道。所以,我們無法判斷是否真的存在一個「神」。
基督教的「神」,在「聖經」里有非常具體的言行,這就給我們判斷真假的機會了。
大家能分清這個邏輯嗎?
比如說:
如果有人說地球上存在一個長著五個腦袋七隻手八隻腳的怪物。你可以不相信,但是你無法證明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但是,如果有人說某年某月某日地球上經度緯度是多少多少的那個地方將出現一個長著五個腦袋七隻手八隻腳的怪物,那麼,我們很容易就可以證偽這種說法了。
大家明白了嗎?
同樣的邏輯,我們無法證明不存在一個「神」,但是我們可以證明:基督教的「神」不存在!因為,基督教的「神」在「聖經」裡面有很具體的言行供我們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