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看起來可笑的問題。 大家會很一致地說:當然是信「神」!
那麼, 仔細反觀一下自己是這樣做的嗎?
舉一個例子。 基督新教認為, 帶引號的,所謂的
「因信稱義」, 你是否很清楚這因信稱義是怎麼來的?
儘管基督新教日益壯大, 但是, 他們的主張和觀點, 是否正確?
他們的觀點是符合耶穌基督的教導, 還是更迎合人類罪性的要求?
當你接受馬丁路德的「信」時, 千萬別忘記他說的:
當我主耶穌基督說「你們應當悔改」時,衪的意願是希望信徒們畢生致力於悔改。
不應當將「悔改」一詞理解為懺悔儀式,即教士主持下的告解和補贖。
但它也並非僅僅意味著內心懺悔,若無各種外部的苦行,亦無效能。
可見, 馬丁路德在反對「贖罪券」所提出的因信稱義的觀點, 已經被現代墮落的教會利用和篡改。他們把必需的「行」, 從因信稱義當中悄悄刪除。將因信稱義之變成一種儀式。從本質上說, 基督新教的(帶引號的)「因信稱義」 和舊時天主教的「贖罪券」 是一回事。 不客氣地說, 「贖罪券」還至少以上帝的名義捐了一點錢。 而他們
所謂的「因信稱義」, 客觀上卻僅僅付出了極具功利色彩的幻想, 換來的是無上的優越感和放縱自己罪惡的理由。
假如你是一個對自己負責的人, 假如你是一個真心信靠耶穌基督的人, 請您跟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