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讀了好幾章舊約。基本上是講亞伯蘭生孩子的故事。其間,上帝給這夫妻倆改了名字,亞伯蘭成了亞伯拉罕,等等,上帝還順手滅了所多瑪。
先說說上帝滅所多瑪的事情。沒什麼複雜的,上帝除了羅得和他兩個女兒,一把火把那座城和城裡所有的人都燒了,不分男女老幼,統統殺光。據亞伯拉罕事後的觀察,當時的場面是相~~當滴壯觀。在上帝滅所多瑪之前,有一段亞伯拉罕與上帝討價還價的故事。亞伯拉罕象個孩子纏著上帝,得寸進尺;上帝象個老爺爺,步步退讓,
一點點滿足亞伯拉罕的要求。這一段我讀來覺得非常有趣。
前幾天我在一個跟貼里說,我覺得舊約里的上帝超可愛,象個老爺爺,各種喜怒哀樂什麼的溢於言表,時不時還愛玩點小把戲,不象新約里的耶穌那麼嚴肅。有網友跟貼提醒我注意上帝的殺戮行為,比如把「世界上所有的人除了挪亞一家都淹死」,象「捻死個螞蟻臭蟲一樣」。今天讀到上帝又開了殺戒,那我就來談談我的看法。
現在假設在一個君權至上的國度里,國王制定了對他有利的法律和社會道德倫理準則,比如,一對夫妻只准生一個,五講四美等等。有一個人生活在這個國度里,他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也沒有違反倫理道德,甚至,他扶老太太過馬路、幫鄰居挑水,是一個大家公認的好人。可是,國王認為他長得不夠帥,一聲令下,殺了他和他全家,還有他的鄰居、他的朋友,所有可能與他有關的人。在這裡,國王沒有遵照他自己制定的法律,這樣的濫殺也違背道德倫理。那麼在這個國家生活的人面對如此殘暴的君主該怎麼辦呢?他們可以選擇沉默,等國王死了以後鞭屍,給冤案昭雪;可以選擇出逃國外做政治難民,甚至到國外借兵,滅了這個國王;可以給上帝寫訴狀,控告國王的殘暴,要求公正的上帝伸張正義;等等等等。
仔細分析這些行為,你發現其基礎是建立在這樣一個共識之上:人與人是平等的,國王也是人,就算這個國家的法律不能懲治國王,還有普世的法律和價值觀,比如憲政,民主等等。另外,既然國王是人,那麼總難逃一死,換句話說,在與國王的爭鬥中,誰活得長誰就可以宣布勝利。總之,因為國王也是人,所以你可以用俗世的各種標準來評價國王的行為,然後再作出你的反應。
但是,這些報復或逃避的手段可以用在神哪裡嗎?現在我讀到上帝開了殺戒,殺了所有他不喜歡的人,有些人可能是罪有應得,還有一些人可能死的莫名其妙。那麼請問,如果我是其中之一,我應該到哪裡去避難?如果我想要討回世俗的公義,我應該向誰申訴?應該用什麼樣的法律或是道德準則來衡定神的這種行為,用人類的?人類的法律能夠裁定神嗎?答案顯然是不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聽說過,法律面前人神平等,這就是神話了。所以,我實際上有冤無處訴,也無路可逃。
那麼如果我依然鬱悶,希望用人類價值觀里的公義狠狠地懲罰神,我該怎麼辦?我只能寄希望在神之上還有超神存在,如果神和超神都不反對越級上訪,我或許可以把訴狀遞上去,但我真不知道這訴狀該怎麼寫,我依照什麼樣的法律和道德準則,人與人之間的法律不適用於神,神與神之間的法律是怎樣的,或許你能告訴我?所以,對神殺人這種事情,我的一貫看法是:逆來順受,人和神天生就是不平等的。
在希臘神話里,講述過幾個人神對抗的故事。人利用神與神之間的矛盾,希望通過一個神來懲罰另一個神,於是神與神就打了起來。但是最後,所有的神又都成了哥們兒,而那幾個人卻死得很難看。這些故事告訴我們:與神對抗是絕對沒有出路滴!如果說竇娥無辜被人冤枉了,還有老天六月飛雪給她伸冤,那麼就算我無辜遭了天譴你也無處申訴,有痰也只能往肚裡咽。
教訓:這世上有太多我所不能了解的事,正確的態度是看到自己的不足,而不是指責老天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