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個社區要求人們主動申報家庭收支情況,還打上了各式各樣的標語,其中一條很高大上:如實填寫家庭收支,真實反映國計民生!
想知道咱們老百姓的財產也無妨,反正我們一不偷,二不搶,三不撒謊。
問題是,我們公布了就能利國利民嗎?如果我家入不敷出,是不是上面有點款撥下來?
從社區發的表來看,基本上包括收入來源是哪些項目,支出開銷花在哪裡,結餘多少,下面還有備註什麼的,並說明持有股票、基金、房產、車輛、公司股份等要如實填寫,不得隱瞞。
當然,每個社區制定的表格都不一樣,有的是以單位集中申報,有的以小區單元申報,有的以整個街道申報,五花八門。
看了一下,大多數年收入在5000至5萬之間,月收入400至4000之間,支出也在這個區間,也就是收入多少就花多少,這就是傳說中的月光族吧,哦,叫年光族比較貼切。
當然,有些人收入可觀,消費也闊綽,如下表:
這是個三口之家,夫妻兩人工資收入18692元,公積金就有6240元,可見他們的單位福利不錯,公積金基數挺高的。而且家有小車,女兒還上輔導班,除去生活開支外,還買了保險,買了基金,每個月還有兩千多花在旅遊上面。
這生活質量還不錯吧?開支這麼多每月還結餘11766元,一年就可存15萬了,又可買一部中檔小車了,干七八年,在我們這種三四線城市可以買套房子了。有點羨慕嫉妒恨哪。
但是,下面這個家庭就顯得太寒磣(單位:元?):
這是一對無業夫妻,偶爾撿點破爛,夫妻收入才45元,生活米面都從農村老家帶來,租住在城鄉結合部的農村,好在租金也便宜,每月才12元。
令我好奇的是,他們一個月生活開銷才6元,估計是買鹽、醬油的錢吧。還有教育支出1.5元,估計是給小孩的零食錢吧。而且,他們還結餘16.3元存進銀行,每月還有利息收入0.3元。哎喲,我服了你們,這麼節約。
但是,又覺得可憐,這就是傳說中的屬於沒有消費能力人群吧。專家說,我國有70%的人是沒什麼消費能力的。之前我不信,現在我信了,還有0收入的。
這社會有點怪,有些人沒錢用,而有些人花不完。昨天看到一則新聞,說的是山西省委巡視組原組長劉向東一心撲在工作上,忘了家中2億現金已發霉。
2億現金哪,這要多少個百姓家庭的收入啊?45元比2億,我都無法換算到底是多少倍了。
貪官家中發霉的現金
所以,是不是也要求官員公布一下家庭財產呢?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在世界各國都被視為反腐敗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也不斷有人提交制定《公務員財產申報法》的議案,然而一直沒有下文。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出台阻力大的主要原因可能是——「躲避監督」是權力的本性。很顯然,指望「公僕」們自覺自愿地公布自己的財產是不切實際的。
新華社主辦的《瞭望新聞周刊》引述匿名官員說:「在一系列技術條件不完善的情況下,若想對申報的財產進行準確核查,難度幾乎相當於對申報者立案調查,以『有罪推定』的方式逐一核查是不實際的。」
十屆全國人大代錶王全傑曾作過一項調查,稱接受調查的官員97%對「官員財產申報」持反對意見。
記得有一次兩會,《財經網》記者王和岩採訪一位政協委員(正部級高官哦)關於官員公布財產問題,沒想到他反問道:「為什麼不公布老百姓財產?」
看來,要把官員財產及權力運行完全置於陽光之下,必須依靠強大的外力迫其就範。在這方面,中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而老百姓的財產,這屬於個人隱私,沒必要公開。但是,真的要公開,我也不反對,我也會支持。倘使老百姓公示財產能立即換來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之實施,恐怕許多人都願意放棄這種私權:沒有辦法尋租、腐敗的老百姓,倒是會高興的。
現在,我們老百姓積極配合率先公布家庭財產了,下一步,就看你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