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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稅務優惠

作者:8288  於 2013-3-28 11:0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文摘|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2評論

問:我們夫妻兩人都是上班族,平時得花錢請人看顧小孩,請問這類費用能否在報稅時取得稅務優惠?
答:MarketWatch報導,上班族可以善用聯邦政府的托兒抵稅優惠(child-care credit)來減少稅金,且不論家庭收入為何,都有機會取得這項減稅優惠。

這項減稅優惠的目的,是在協助家庭減輕育兒財務負擔。合併報稅的雙薪家庭,或是其中一人在過去一年中有五個月以上的時間為全職學生,就可以申報這項優惠。

育有一名子女的家庭最多可減3000元、育有兩名子女最多可減6000元的稅金。子女年齡必須小於13歲,若在當年年滿13歲,則僅有生日之前的開銷符合抵稅條件。另視子女人數與家庭收入而異,開銷中可用來抵稅的比例介於20%至35%間。

夫妻調整後收入(AGI)低於1萬5000元,可適用35%的最高抵稅比例,隨收入遞增至4萬3000元,抵稅比例亦逐步遞減至20%。收入超過4萬3000元的家庭,一律適用20%的抵稅比例。

調整後收入通常為1040表格第一頁的最後一個欄位,是包括所有課稅收入,並減掉贍養費、IRA提存金額與搬家費用等沖銷項目的金額。

舉例而言,雙薪家庭育有一名不到13歲的孩子,2012年托兒開銷為5000元。因該開銷金額超過規定上限的3000元,所以去年的抵稅額度為3000元的20%,即600元。

另依規定,申報抵稅的托兒開銷金額,不能超過夫妻中收入較低一方的金額。

夫妻中若有一人全職工作,另一人為全職學生,則作為學生的一方即使沒有實質收入,依規定也將在就學期間每月擁有250元的「假設性收入」。若育有兩子,每月則會有500元的假設性收入。

舉例而言,2012年夫妻中有一方全職工作,年收入為7萬5000元,另一方則有九個月為全職學生,兩人共同育有兩名不到13歲的孩子,育兒開銷為1萬元。

依上述規定,當學生的一方在就學九個月期間的假設性收入為4500元(500x9),因該收入少於實際育兒開銷1萬元,僅能依該收入計算抵稅金額為900元(4500x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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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瑋哥 2013-3-29 01:57
能不能再科普一下,付清潔工或園丁等工資如何抵稅,這開資其實不少,好像蠻麻煩的。
回復 8288 2013-3-29 06:10
瑋哥: 能不能再科普一下,付清潔工或園丁等工資如何抵稅,這開資其實不少,好像蠻麻煩的。
問問專業人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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