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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20.159.x.x) ] 發表於 2022-1-19 07:25
12樓法盲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96.233.x.x) ] 發表於 2022-1-19 07:16
誰還想結婚 這就是前車之鑒!不結婚同居就好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96.40.x.x) ] 發表於 2022-1-19 06:48
還算是公平的。 美國判離婚,工作男方也要給沒有工作女方贍養費。養到男方退休或者女方再婚。實際上女方不結婚 與新男友同居。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50.67.x.x) ] 發表於 2022-1-19 06:40
所以結婚最好門當戶對,三觀一致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74.90.x.x) ] 發表於 2022-1-19 06:26
公正。這種判決在判男的給女的例子太多,所以大家就覺得此案不公。實際上,男女平等就應該這麼判。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84.146.x.x) ] 發表於 2022-1-19 06:13
芹嫁錯男人了,離婚來個了斷也好,即使支付贍養費,也總好過一直跟他捆綁在一起。芹只要退休了就可以申請停止支付贍養費了。婚姻27年,估計芹很快就到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2.116.x.x) ] 發表於 2022-1-19 06:10
活該!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206.176.x.x) ] 發表於 2022-1-19 06:06
這個判決是完全對的。靜心想一下,若是一個full time 的丈夫在孩子成人後,向一個全職在家帶孩子的老婆提出離婚,情況一樣,也得這麼判。法官在其它財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35.23.x.x) ] 發表於 2022-1-19 05:55
公正個屁。鼓勵大家不要結婚而已。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98.161.x.x) ] 發表於 2022-1-19 05:49
Canada is hell.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120.18.x.x) ] 發表於 2022-1-19 05:30
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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