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樓 遊客(115.64.x.x): 言論自由是針對政府法律來說的,FB作為一個私人企業不代表美國的言論自由,它和任何其他人一樣都只是言論自由權力的享有者而已,如果你認為FB侵犯了你的言論自由權可以去法庭起訴,但 你必須能證明FB解僱你的原因就是因為你的言論觀點而不是你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
關於本站 | 隱私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 刊登廣告 | 轉手機版 | APP下載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3-30 00:00
倍可親伺服器位於美國聖何塞、西雅圖和達拉斯頂級數據中心,為更好服務全球網友特統一使用京港台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