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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58)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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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173.76.x.x) ] 發表於 2019-10-9 00:02
學香港上戴上面具呀。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20.22.x.x) ] 發表於 2019-10-9 00:02
誰讓你相信他們的自由呢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74.90.x.x) ] 發表於 2019-10-9 00:03
言論自由是針對美國白人 針對其他人種 這就是個名義和手段 都知道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20.22.x.x) ] 發表於 2019-10-9 00:04
傻帽兒帶上面具接受採訪呀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74.0.x.x) ] 發表於 2019-10-9 00:04
NBA火箭隊總經理莫雷事件當前,尹伊因抗議被Facebook辭退更像是一面鏡子。FB 已經進入霸道狀態了。如果失去公平良好的企業文化,就將會從頂峰掉下來。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99.203.x.x) ] 發表於 2019-10-9 00:06
當然去起訴,這輩子不用干別的事了。言論自由靠法治維護的。你有理可一路告到最高法院。臉書財大氣粗,一旦它輸了你贏的錢就幾輩子畫不完。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63.244.x.x) ] 發表於 2019-10-9 00:06
打官司 臉書肯定輸!
回復 舉報 [ 9樓 yizo ] 發表於 2019-10-9 00:11
人命關天!每每以正人君子自居的扎克伯格與其時刻彰顯愛心滿溢的才華老婆,緊縮幕後屁也不放!通過冠冕堂皇的惺惺說辭緊跟迅捷大力地開除不平則鳴的手下員工,向世界龜縮幕後呲牙咧嘴地顯現出了自己的真實面目!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205.153.x.x) ] 發表於 2019-10-9 00:12
真漢子!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72.143.x.x) ] 發表於 2019-10-9 00:16
不要只看到一面之詞就開始敲你的鍵盤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115.64.x.x) ] 發表於 2019-10-9 00:19
言論自由是針對政府法律來說的,FB作為一個私人企業不代表美國的言論自由,它和任何其他人一樣都只是言論自由權力的享有者而已,如果你認為FB侵犯了你的言論自由權可以去法庭起訴,但你必須能證明FB解僱你的原因就是因為你的言論觀點而不是你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72.85.x.x) ] 發表於 2019-10-9 00:22
這樣詆毀自己的公司,公司也有開除這樣的員工的自由和權利。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72.197.x.x) ] 發表於 2019-10-9 00:23
希望找到好的律師,這種事情如果不能對facebook傷筋動骨是沒有作用的。
回復 舉報 [ 15樓 rfw1972 ] 發表於 2019-10-9 00:32
跳樓和做他國奸的99是厲害一族,
回復 舉報 [ 16樓 數據分析 ] 發表於 2019-10-9 00:41
12樓 遊客(115.64.x.x): 言論自由是針對政府法律來說的,FB作為一個私人企業不代表美國的言論自由,它和任何其他人一樣都只是言論自由權力的享有者而已,如果你認為FB侵犯了你的言論自由權可以去法庭起訴,但 你必須能證明FB解僱你的原因就是因為你的言論觀點而不是你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
解僱跟言論自由無關。這類公司全部都是所謂的"at will, non-union"工作環境,解僱可以是任何理由,或無理由(for any reason, or no reason at all)。這是常識,一般在聘書上也已寫明。這位被解僱的在美國不可能再找到工作了,其他那些參與了示威的全部都會被解僱,對他們而言現在最佳的策略就是立即開始找工作。這些人對Corporate America缺乏常識。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24.84.x.x) ] 發表於 2019-10-9 00:45
加入FB才四個月,還沒過試用期就這麼牛?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174.235.x.x) ] 發表於 2019-10-9 01:02
告Facebook贏面不大,需要找一個好的切入點,比如歧視。說他在美國再也找不到工作,也沒那麼誇張,哥們兒有志氣的話,拉一伙人單幹,未來打垮Facebook也不算是不可想象之事。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72.139.x.x) ] 發表於 2019-10-9 01:16
告FB, 讓FB賠一大筆錢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24.64.x.x) ] 發表於 2019-10-9 01:17
為啥不考慮蒙面示威啊?
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67.69.x.x) ] 發表於 2019-10-9 01:19
解僱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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