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墜崖孕婦離婚案未當庭宣判,王暖暖庭審后痛哭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9月26日上午,電影《消失的她》原型、中國孕婦泰國墜崖案當事人王暖暖(化名)的離婚案在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開庭。男方俞某冬因在泰國服刑,通過視頻出庭。
此前2019年6月,王暖暖在泰國被丈夫俞某冬從34米高的懸崖上推下去,2023年,俞某冬因蓄意殺人未遂被判刑33年4個月。
9月26日,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門口。南都N視頻記者 張倩寒 攝
今天庭審結束后,記者獲悉,法院未當庭宣判結果。王暖暖表示,「庭審很順利」,接下來就是等待判決結果,具體宣判日期暫不清楚。
26日12時許,庭審結束后,記者在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門口見到,王暖暖乘車從法院離開,現場有人大喊「王暖暖加油」,為其打氣。
庭審結束后,王暖暖在社交平台發布視頻回應:「對方一直備好了代理(律師),本該早有結果的婚姻,就這麼被惡意拖延了6年......」
視頻中,王暖暖痛哭著說道,「6年,他們故意拖著我,試圖巨額索取。為什麼人可以這麼壞?」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今早8時17分,王暖暖進入法院。進入法院前,王暖暖告訴記者,因為自己等候這次庭審多年,心情比較激動,又因為要見到俞某冬而焦慮,25日晚自己沒怎麼休息。26日5時30分,她已起床準備,按照粉絲建議,她進行了化妝,希望能體面出庭,讓俞某冬清楚自己這幾年過得不錯,堅強面對。
然而,在談及往事時,王暖暖一度崩潰痛哭。在她即將進入法院時,院外有特意前來支持王暖暖的人大喊「暖暖加油」。
如何破解「孕婦泰國墜崖案」當事人的離婚難題?
被丈夫推下懸崖至今已經過去多年,王暖暖和俞某冬的婚姻關係為何還沒有解除?到底「卡」在哪裡?
實際上,該離婚案因有涉外因素,面臨諸多程序難題:一是該案如何進行審理?也就是審理方式問題;二是如果被告俞某冬不同意採用在線審理方式,可否缺席判決?三是請求離婚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主要證據如何取得?此外還有一個問題,即本案是否符合離婚條件,也值得關注。
首先,該案如何進行審理?由於被告俞某冬在泰國監獄服刑(2023年6月,其因蓄意謀殺未遂罪名成立,在泰國被判有期徒刑三十三年四個月),不可能回國參加離婚案件的訴訟。因此,本案採用在線審理方式較為適宜,也是比較可行的選擇。
其次,如果被告俞某冬不同意採用在線審理方式,可否缺席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被告因被監禁,客觀上不能參加庭審,可以視為「正當理由」。如果被告表示自己因被監禁而不能參與訴訟,以此拖延該離婚案訴訟,這是一種濫用程序權利的行為,則不構成「正當事由」,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其三,請求離婚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主要證據如何取得?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分配一般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本案是由王暖暖提出離婚主張,因此應當由其提供「婚姻關係確已破裂」的證據。其中,被告俞某冬將其推下山崖的證據乃離婚訴訟的主要證據。然而,俞某冬刑事犯罪一案,是由泰國警方偵辦,並由泰國法院作出判決。這就涉及我國法院如何調取境外證據的問題。
最後,本案是否符合離婚條件以及法院應否判決離婚?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其中,若有「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情形,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該案中,丈夫俞某冬將妻子推下山崖,欲「置人於死地」這一情節,遠比「實施家庭暴力」嚴重。「舉輕以明重」,當然可以作為法院判決離婚的重要情形。
說到底,王暖暖離婚訴訟案中,重要的不是實體問題,而是程序問題。程序難題主要是有諸多涉外因素存在。因此,該案面臨的情況屬國內首例,無先例可循,只能通過雙邊司法合作條約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