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乘客被網約車司機棄於路邊后溺亡,請對生命..

京港台:2023-2-4 19:11| 來源:極目新聞 | 評論( 3 )  | 我來說幾句

醉酒乘客被網約車司機棄於路邊后溺亡,請對生命..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日前,江蘇南通崇川法院審理了一起生命權糾紛案件,引發關注。

  2021年12月19日夜晚,保某在江蘇南通一餐廳用餐后醉酒,請餐廳服務員幫忙叫網約車,網約車司機蔡某接單后發現無法確定目的地,將保某扶下車,開車離開並自行取消平台訂單。次日,保某被發現溺亡於附近河道內。死者家屬認為司機蔡某和網約車平台公司對保某的死亡負有責任,向法院起訴並索賠87萬餘元。

  法院一審判決,司機蔡某需承擔次要責任,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15%的賠償責任,支付賠償款1864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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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約車司機接到了醉酒的乘客,無法順利溝通,或許是疏忽大意,缺乏安全意識,或許是自私冷漠,不想耽誤時間惹麻煩,所以在乘車人嚴重醉酒,意識不清的情況下「甩客」,並取消了訂單。這一舉動如同一隻無形的手,將乘客朝著最終溺亡的悲慘結果,重重地推了一把,承擔相應的責任是理所應當。但其代理律師認為,司機取消訂單符合平台規定的免責取消的情形,不應承擔責任。

  那麼,平台的免責情形規定究竟是否合理合法?首先,《民法典》明確規定,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應儘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險的旅客,本案中乘客保某醉得很嚴重,話都說不清楚,被扶下車后就倒地,將其單獨撇下會有多危險,司機應該完全可以預見,但其依然選擇將其拋下,揚長而去,顯然是沒有做到「儘力救助」。而即便平台有免責規定,也是不能與法律相衝突、相抵觸的;

  再者,即便根據平台的免責條款,司機的行為也不合規。平台規定,在醉酒乘客可能會危及駕駛員或者其他乘客安全的情況下,網約車駕駛員可以無責取消相關的訂單。保某已經連自己站著都很困難,無人照料便會處於危險之中,又如何危及駕駛員的安全呢?很顯然,駕駛員不是因為感覺自身安全被威脅,才拋下保某,取消訂單的,拿這個說免責,實在很牽強。

  法律上的是非責任,自然有法律去判定,而從樸素的情感道德出發,這個網約車司機的行為,也是讓人感到心寒,甚至應該受到譴責的。當然,不顧一切喝得醉醺醺的人,的確對自己的安全不負責任,但身為交通服務從業者,承載著人們平安出行的期待,總應該保有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和同情心。遇到有困難、有危險的人,應該盡量去保護一下,幫一把。

  在本案中,如果司機蔡某對自己的乘客稍有些關懷之情,在保某說不清地址時選擇報警,或是將他送回酒店,或通過平台聯繫其緊急聯繫人,都可能挽回一條鮮活的生命,但他卻選擇了最糟糕、最無情的方式。這固然與其個人的道德品質有關,但也足以說明,網約車平台未能通過必要職業培訓和規章制度,去教育和引導駕駛員提供更安全、更有溫度的服務。這也是法院判定平台擔責的重要原因。

  人與人之間的互愛和互助,推動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延續著人類的文明。沒有人可以完全脫離群體,單獨生存在「真空」中,所以我們需要去幫助他人,從而相信,在我們需要幫助時,也有人會挺身而出。

  一直以來,類似「女孩打車去墓地,司機察覺不對勁報警救回她一命」「女子網購啤酒和頭孢想輕生,兩位騎手相遇后報警救人一命」這樣的新聞,總能讓我們感到慶幸和暖心,就是因為,來自陌生人的善意和關懷,讓生命更為堅韌,讓人生充滿希望。法律要懲罰錯誤,更要照亮人心,希望更多人通過此案,能夠對生命、對他人多一分責任感,讓人間少一些本可避免的悲劇,多一些互放光亮的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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