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彈劾一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真的有可能嗎?

京港台:2022-7-14 03:22| 來源:新京報 | 評論( 10 )  | 我來說幾句

如何彈劾一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真的有可能嗎?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外界喜歡以「流水的總統,鐵打的大法官」來形容美國白宮和聯邦最高法院的關係。那是因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位比美國總統要穩固得多。

  美國總統四年一屆,最多出任兩屆。而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終身制,除了去世、主動辭職或退休之外,他們唯一非自願的離職是被美國國會罷免。

  是的,和美國總統一樣,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也可以被彈劾。只是,彈劾最高法院大法官比彈劾總統更為罕見——在美國歷史上,共有4位美國總統遭彈劾,但遭彈劾的大法官只有一位。相同的一點是,沒有美國總統或最高法院大法官因彈劾下台。

  然而,近段時間以來,美國國內出現了彈劾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呼聲。尤其是在最高法院於6月24日宣布推翻美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羅伊訴韋德案」(以下簡稱「羅伊案」)判決之後,這類呼聲似乎越來越大了。

  「他已經表明他無法成為一名公正的法官……他必須辭職——否則國會必須立即對他進行調查和彈劾。」

  美國《新聞周刊》7月4日報道指出,由民間組織MoveOn發起的一項要求彈劾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的請願已獲得超過100萬人簽名。

  這項請願標題為「彈劾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由MoveOn於今年5月發起,當時主要聚焦的是托馬斯在2021年1月6日國會山騷亂事件中的角色。

  請願書上稱,托馬斯的妻子金妮·托馬斯曾多次密謀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但托馬斯卻並未迴避國會山騷亂事件調查案,而且是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唯一一個反對公布前總統特朗普在騷亂前白宮通信記錄的人。

  托馬斯1991年由美國時任總統、來自共和黨的老布希任命,是現任大法官中任職時間最長的一位。他的妻子金妮·托馬斯是一名律師,也是一名保守派活動家,曾公開支持特朗普。

  這項請願發起后獲得數十萬人的支持。而在最高法院於6月24日宣布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判例、不再承認墮胎是女性的憲法權利后,請願人數遽增,迅速突破100萬。

  請願書表示,托馬斯將他的「強大角色」和他的保守政治激進主義混合起來,長期服務於右翼政治議程。「他已經表明他無法成為一名公正的法官,他更關心掩蓋他妻子的政變企圖,而不是維護最高法院的健康。」

  請願書還指出,托馬斯不僅支持推翻「羅伊案」,他還明確表示,其下一個目標是推翻最高法院確立的同性戀權利和避孕權的裁決。

  「彈劾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程序和彈劾總統是一樣的,即由眾議院發起彈劾、參議院進行審判。眾議院半數以上議員支持彈劾,即可將彈劾案遞交參議院,參議院若有三分之二以上議員判定有罪,被彈劾的人就得下台。」美國法律學者、律師張軍對新京報記者解釋。

  也因此,百萬人請願雖然表達了部分民眾的態度,但對於最終是否彈劾大法官並無影響。張軍表示,目前來看,彈劾托馬斯大法官僅僅會停留在呼籲階段,它最終導致托馬斯被國會彈劾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另據美國《國會山報》7月6日報道,除MoveOn發起請願要求國會彈劾托馬斯大法官外,喬治·華盛頓大學學生近日也發起請願,要求學校免除托馬斯在該校的教職。不過,喬治·華盛頓大學回應稱,托馬斯並未違反該校關於學術自由的政策,因此不會免除托馬斯的職務。

  民主黨眾議員的呼籲

  彈劾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呼聲不僅停留在民間,國會民主黨中也有小部分議員呼籲彈劾大法官。

  來自紐約州的民主黨眾議員亞歷山大里亞·奧卡西奧-科爾特斯日前指出,應該彈劾保守派大法官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和布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因為他們在各自的大法官任命確認聽證會上故意曲解他們在「羅伊案」上的立場。

  科爾特斯日前在接受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採訪時稱,「我認為宣誓后撒謊是一項應該被彈劾的罪行」,否則它會給未來的大法官提名人選釋放一個信號,那就是他們可以向國會參議院合法選舉出來的議員撒謊,僅為了獲得參議院的確認、最終進入最高法院。

  來自美國明尼蘇達州的民主黨眾議員伊爾漢·奧馬爾也提出類似看法。她在社交媒體上表示,「國會有權彈劾最高法院成員,以前也這麼做過」。

  她直接指出,應該對大法官托馬斯開展彈劾調查,尤其是他在1月6日國會山騷亂事件中的角色。此外,必須對戈薩奇、卡瓦諾以及另外兩位保守派大法官埃米·康尼·巴雷特、塞繆爾·阿利托在確認提名聽證會上的證詞展開調查。

  這五位保守派大法官推翻了「羅伊案」判例,將墮胎是否合法的決定權下放至各州,這意味著墮胎權不再受美國憲法保護。

  這幾位大法官的投票受到多名參議員質疑。共和党參議員蘇珊·柯林斯在判決出爐后曾發表聲明稱,這個判決「和戈薩奇、卡瓦諾大法官在他們的證詞中以及和我的會面中所說的不一致」。

  民主党參議員喬·曼欽也發表聲明稱,「當戈薩奇、卡瓦諾大法官在宣誓作證時說他們也認為『羅伊案』是一項既定法律先例時,我相信了他們。如今他們選擇推翻這項為兩代美國人提供穩定的判例,令人警覺」。

  另外三位支持推翻「羅伊案」判例的保守派大法官在各自的任命聽證會上,都選擇了迴避正面回答是否將推翻「羅伊案」判例的相關問題。

  美國新聞網報道指出,關於以「宣誓后撒謊」為由彈劾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聲音並未掀起太大的水花。目前來看,僅有少部分激進派人士或民主黨議員曾公開談及此事。

  彈劾大法官「不大現實」

  彈劾最高法院大法官在美國歷史上非常罕見。截至目前,僅發生一起,且並未成功。

  被彈劾的這名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美國建國之父之一塞繆爾·蔡斯(Samuel Chase)。蔡斯1796年進入聯邦最高法院,任命他的是美國開國總統喬治·華盛頓。

  1804年,蔡斯遭時任總統托馬斯·傑斐遜控制的國會眾議院彈劾,但最終蔡斯於1805年在參議院被宣布無罪,之後繼續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直至1811年去世。

  據介紹,對蔡斯的指控核心是他在下級巡迴法院擔任審判法官處理案件時帶有政治偏見。但蔡斯的辯護律師稱,對他的起訴是共和黨人出於政治目的發起的。蔡斯是一名聯邦黨人,和當時來自共和黨的總統傑斐遜存在信仰差異。

  「針對大法官的彈劾可以說是一種極端的補救措施。」美國太平洋大學麥克喬治法學院教授萊斯利·雅各布斯(Leslie Jacobs)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當前美國國內關於彈劾托馬斯等大法官的呼聲,雅各布斯認為,到目前為止,「沒有理由」可以彈劾任何一位大法官。

  美國憲法第2條第4款規定了彈劾總統、副總統和其他文職官員的條件,包括叛國、受賄、其他重罪與輕罪。但是,美國憲法並未具體說明,哪些情況下可以彈劾最高法院大法官。

  哈佛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者勞倫斯·特裡布對《波士頓環球報》表示,「(憲法)規定法官在品行端正時任職(serve during good behavior),這和『濫用權力』的核心類似,就像總統可因為濫用權力被彈劾。(被彈劾的條件)它並非一定是一項罪行」。

  特裡布稱,雖然目前很多美國人對最高法院近期的決定不滿,但目前在任的這些大法官沒有哪些已知的行為可以構成被彈劾下台的條件。

  「目前來看,彈劾最高法院大法官是不大現實的,彈劾成功的可能性更是接近於零。」張軍表示。

  他指出,一方面,目前這些大法官並無可構成彈劾的條件;另一方面,就算眾議院發起彈劾,以目前民主黨在國會兩院的微弱優勢,彈劾即使在眾議院通過,在參議院也不可能獲得超過三分之二的支持。因此,彈劾最高法院大法官極有可能僅停留在小部分激進派人士的呼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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