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死罪的孫力軍 是否還會被習近平下令留活口?

京港台:2022-7-12 05:29| 來源:自由亞洲 | 評論( 15 )  | 我來說幾句

犯了死罪的孫力軍 是否還會被習近平下令留活口?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中國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

  我們本專欄的上篇文章《公安部紀檢大權從習近平舊部轉給習近平老鄉》播發的當天,中共當局即宣布了孫立軍正在長春被「一審」的消息。於今,又宣布了傅正華被起訴的消息,地點也是在長春。由此也可以見出傅政華案與孫立軍案的重疊程度。說起來,傅政華在擔任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期間是孫立軍的上級,但在所謂「孫力軍政治團伙」中,他卻是孫力軍的嘍啰。

  筆者今年早些時間已經為本專欄陸續撰寫了《孫力軍案中 高級警渣知多少?》、《中共公安部官場:真正的高危職業》、《下一個被公開的「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會是誰?》等系列文章中,介紹了所謂「孫力軍政治團伙」的成員遠不止今年1月中旬,由中共央視播出的「電視認罪升級版」《零容忍》中,由孫力軍一一介紹的那四個副省部級的高階警渣。至少還應該包括這部政法反腐專題片中也點出了名字,曾經擔任過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及司法部長的傅政華,和已經失蹤了很長一段時間,也是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出身的中紀委副書記劉金國,以及被宣布免職之後即告失蹤的前湖北省公安廳長兼廳黨委書記、曾親自安排孫力軍陪同武漢市兩名美女警花「火線入黨」的曾欣等人。

  日後曾有「極不認同」筆者如上文章內容的網友反駁說:無論傅政華還是劉金國都是正部長級,而且在公安部任職時都還是孫力軍的上級,上級怎麼會成了下級的「政治團伙」成員?大官怎麼成了小官的「政治團伙」成員?

  為回答網友對筆者所做分析的質疑,筆者又於今年4月在本專欄發表《主奴關係徹底錯位的傅政華與孫力軍》,介紹了大官居然成了小官的「團伙」成員,的確是主奴關係錯位。劉金國的案情日後筆者還會有專門文章深入分析,如今要說明的是:筆者早在今年初就把傅政華說成是「孫力軍政治團伙」的成員之一,並非當時的「想當然」,而是因為標題為所謂《零容忍》的央視專題片中已經清清楚楚地介紹說了,「孫力軍政治團伙案是黨的十八大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典型。對孫力軍政治團伙案的調查還在進行中,中央已決定對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等人立案審查調查。」

  這等於是宣布了傅政華也是孫力軍政治團伙案的涉案人之一。

  中共當局於去年9月的最後一天,公布對孫力軍「雙開」的中紀委通報中,最後一段是「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孫力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繼而於今年3月的最後一天,對傅政華「雙開」的中紀委通報中,最後一段是「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傅政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從如上兩處引述中可以對比出,傅政華與孫力軍的區別不僅僅是正部長級和副部長級,還有就是十九大黨代表與十九屆中央委員的區別。

  所以,對孫力軍的政治處分,中紀委常委會只需要「報中共中央批准」;而對傅政華的組織處理,則需要由中紀委常委會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而且還要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所以,如果說孫力軍在公安系統和中央政法委里,甚至是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裡沒有一個比傅政華正部長級的組織級別更高的黑後台,鬼都不信。

  而且中國內地的許多評論文章也都因此而紛紛質疑,「作為孫力軍的老領導,從警長達48年,無論資歷還是官職都高於孫力軍的傅政華,何以要加入『孫力軍政治團伙』?」不過中國內地相關評論文章中所期待的,「或許在其審查起訴法庭受審之時,會揭曉答案」,就實在是太過天真了。

  孫力軍被宣布正在接受「一審「的當天,即有一篇標題為《孫力軍一審開庭:控罪「政轉經」為哪般?》的評論文章被廣為轉載。文中說,孫力軍於2020年初武漢爆發新冠疫情后,被派往武漢督導抗疫工作,不久被撤職查辦,然後在2021年9月30日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當時指控他的內容是「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擅離職守」、「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其中「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這條,讓外界猜測是否涉及武漢病毒研究所的資料?該案還牽涉中國前司法部長傅政華、江蘇省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上海市公安局前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公安局前局長鄧恢林與山西省前公安廳長劉新雲等多名高官。因此,孫力軍案似乎更像是一起政治案件。但如今,長春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孫力軍的刑事責任。在檢方的這些指控中,唯一可能與政治或人事沾邊的是:孫力軍「非法」持有兩把槍……。

  其實,孫力軍也好,傅政華也好 ,中紀委和監察委對他們的通報內容所羅列的所有罪行中,諸如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成伙做勢控制要害部門……之類政治罪名,都是從刑法角度無法入罪的。正如我們本專欄過去文章中已經分析過的,無論是孫力軍還是傅政華,都絕無可能在中共自己的法庭上被塑造出一副「政治犯」的形象。他們兩個人之間,到底誰是「主」誰是「奴」的答案,只有等他們兩人共同的上司孟建柱或者郭聲琨被習近平公開拋出以後,才有可有會在黨內通報中得到一定程度的披露。

  至於孫力軍已經被中紀委對外公開的擅離職守、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文件等犯罪內容,從刑法中當然可以找出對應的罪名,但正是因為「涉密」,習近平當局絕不願意把這些犯罪內容的證據在法庭上公布 -- 即使是不公開審理的內部法庭。

  更何況,僅僅目前已經對外公開出來的三項罪名就足以置孫力軍死地。從懲罰和泄憤的角度,也沒有必要靠累積更多的罪名來加重他的刑期和刑種。

  現如今,孫力軍和傅政華從「紀、監」的層面都已經被陸續結案,往後的所謂「司法處理」就是一個程序和過場的而已。但孫力軍這隻「大老虎」背後的「老老虎」卻仍然沒有被習近平當局拋出,由此便也引出了一個孫力軍以及日後不久也會開始接受庭審的傅政華的量刑問題。

  因為傅政華案只是進入起訴階段,其罪行的具體內容,特別是貪污或受賄的具體金額尚未公布,所以他的未來刑期是否會比無期徒刑更嚴重,眼下還說不準。但已經進入一審階段的孫力軍,即將面對死刑幾乎可以肯定,區別就是立即執行還是緩期執行。

  本月13日,中國境內各大媒體同步刊登消息說: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涉嫌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分別調查、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請各位聽眾和讀者注意這其中的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的特別參與。

  筆者今年初即在本專欄陸續發表的《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的「操縱證券市場」與央視一姐董卿的「富豪老公失聯」》、《長春市公安局在孫力軍案中扮演的角色非同小可》、《董卿的富豪老公交待出孫力軍「非法持槍」?》、《央視一姐和三姐的夫君怎麼都是在吉林落難?》等系列文章。相信我們《夜話中南海》節目的讀者和聽眾讀罷如上文章后,即可以和筆者一樣相信央視一姐董卿的富豪老公在孫力軍案的調查取證過程中,是一個多麼關鍵的人物。而一個由中紀委專案組經手的國家級大案,而且還是涉及公安部甚至中央政法委無數副省部級以上高級警渣的特殊要案,居然會在中紀委已經把案件「移交司法」之後,又安排一個地市級的公安局去進行長達數月之久的「調查」和「偵查」,這種做法過去似乎從未發生過。

  本月6日,關於「董卿老公密春雷終於現身!將重回工作崗位履職」、「『失聯』半年,董卿丈夫有了新消息」的報道,在中國內外都引出了不大不小的網路轟動。說的是,近日上海知名資本大佬密春雷「失聯」近半年後歸來。這一消息,刷爆網路!

  相關報道中詳細介紹說:7月6日盤后,退市海醫公告,公司董事、董事長密春雷先生因個人原因前後兩次授權公司董事倪小偉代為履行董事長職責,授權期限於2022年7月6日到期。自2022年7月7日起,密春雷正常履行公司董事、董事長職責,不再授權倪小偉代為履行董事長職責。

  公開信息顯示,覽海醫療成立於1993年,辦公地位於上海,主要從事包括綜合性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等在內的高端醫療項目的投資建設及運營管理業務…….。這都是孫力軍當年在上海衛生部門任職時主管的業務內容。

  這位很多人都記不住他的名字,只記得他是央視一姐「神秘老公」的密春雷雖然在被公開宣布「復職」之後至今並未公開露面,但已經與當局達成「默契」並恢復自由之身是毫無疑問的。

  董卿老公「復職」一個星期之後,對孫力軍案的一審法庭披露出來的起訴書中的一段內容是:2018年,孫力軍應他人請託,指使有關人員通過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等行為,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情節特別嚴重。

  這個「他人」也許不僅僅是董卿老公一個,但這位央視一姐的老公肯定是孫力軍案中的「他一」之一。這就是為什麼長春市檢察院奉最高檢之命從中紀委和國家監察委接手孫力軍案后,夥同同級公安局長春市公安局把個密春雷從北京董卿的家中帶至長春,以「配合調查」之名秘密關押了長達半年之久的原因和結果。

  誰都明白,假定沒有密春雷的合作,甚至再假設孫力軍從在上海衛生部門工作至接受審查調查為止的19年零8個月時間裡,從來沒有犯過「操縱證券市場」之罪,他其他罪行和罪名也已經被習近平當局湊得足夠。

  但是,換一個角度想,因為密春雷的配合,孫力軍最終被長春司法當局落實的受賄罪的金額勢必大大增加。要知道,如今正式起訴孫力軍的三大罪名中,只有受賄一項是有死刑的,只要是數額足夠大。現如今公布的6.46億人民幣的受賄金額,已經是判死罪的金額了。至於是立即執行還是緩期執行,就要看習近平留下這個活口是否還有必要了。

  從殺猴儆猴和殺猴儆雞的角度考慮,直接把孫力軍剁了最能體現直接聽命於習近平本人的中共公安部紀檢組所謂「刀刃向內」的威懾力。從此那些大大小小的警匪、警渣們雖然不大可能會全都改邪改正,即習近平口中的所謂「不敢腐」,但「團伙做勢」的事情恐怕是要收斂了。

  但是若從殺雞儆猴的角度考慮,留下孫力軍這個「活口」,對那些至今仍然留在台上或者說已經「平安降落」的孫力軍的前上級們來說,則隨時都有阻嚇作用。無論是孟建柱還是郭聲琨,只要習近平下決心不再讓他們安享晚年,就可以隨時從秦城監獄里把被判死緩外加終身監禁的孫力軍提出來,安排他再「交待」出點上級需要他「坦白」的內容。更詳細的分析內容,留待本專欄的下篇文章繼續道來。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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