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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馬俑的傷,美國法的盲

作者:yerrr  於 2019-4-21 09:4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2017年,在費城借展的兵馬俑被一名美國男子折斷手指。近日,該案在美國有了階段性結果:因陪審團多數成員認定該男子無罪,費城東區法院宣布中止審判。這一消息引發中國民眾的困惑與不滿:我們的國寶被蓄意破壞,肇事者為何被認定為無罪?美國法律的公正性何在?
  刑事法律具有嚴格的屬地性,破壞兵馬俑的美國男子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由美國司法機關依據美國法律確定。對此,我們並無異議;對於美國評審團所做的無罪認定,從尊重所在國司法制度的角度說,我們亦不想做法律上的置喙。但作為兵馬俑的「家鄉人」,對於這個案子談談感受絕不為過。
  依據美國的刑事司法制度,陪審團負責事實審理,法官負責法律審理,陪審員一般從選民登記名單或者駕駛執照持有者名單中挑選產生,其目的是保障公民的自由與民主,排除法官的獨斷,以公民權利制約法官權力。這一制度設計的初衷固然是好的,但由於陪審員不是專業人士,在某些情況下,會出於感情,種族、認知等原因,罔顧事實證據,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認定,從而令法律蒙羞。在 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中,雖然檢方出示了大量確鑿證據,但陪審團還是做出無罪認定。在兵馬俑被損案中,陪審團制度的缺陷同樣顯露無遺:美國當地居民組成的陪審團如何能認識到兵馬俑對於中國文明的重要性,又如何能體會到兵馬俑被破壞給中國人帶來的心理傷痛?難怪連美國檢方也特別提請陪審團換位思考:「如果有人將位於費城美國獨立大廳的『獨立鍾』偷走一塊,你們會怎麼看?」所以,面對這個案子的結果,我們不禁哀嘆:全世界都看到了兵馬俑的傷和中國人民的痛,但美國法律沒有看到!
  其實,讓破壞兵馬俑的人逍遙法外,不僅讓國寶的「家鄉人」受傷,最終也會傷及美國自身。美國是一個判例法國家,判例具有約束力,一旦確立了外國國寶級文物被破壞而破壞者無罪的判例,以後還有哪個國家敢將自己的國寶送到美國展出?美國民眾還能繼續在家門口欣賞來自世界各國的文物珍寶,品鑒不同文明的燦爛瑰麗嗎?無怪乎連美國網民也擔心:「如果這個人可以逃脫罪行,就可能會阻礙未來舉行任何的文物展覽,這將是一個恥辱」。
  好在案子還存一線希望,由於此案屬於陪審團沒有達成共識的狀況,控方還可以在30日內決定是否重新提出指控。所以,我們真誠地希望,美國檢方能在此期限前做出重啟案件的決定,重新組成的陪審團能做出公正的認定。這不僅是中國人民的期待,也符合美國自身的利益,更是公平正義的要求。
  當然,此次兵馬俑在美國被折斷手指屬於偶發的極端事件。文物承載著歷史記憶和文明光芒,各國文物的交流有利於世界文明的交流互鑒,促進各國人民的民心相通。因此,作為文明古國與世界大國,在確保文物安全的基礎上繼續開展文物的對外交流,既是我們的使命,也是我們的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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