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者無良,應該改名叫妓者。一問記者:中國農村婦女遭遇家暴可有權利從家裡
帶走自己孩子?二問記者,國家救助體系是否可讓一個離婚婦女養活四個孩子?三問記者,這個國家警察可否保護一個婦女回家不挨打?記者不追問這些問,把責任
推給母親,無德!一個男權社會,聲討一位遭受家暴離家出走母親遺棄自己的孩子,你們真不要臉!請看:
http://news.sina.com.cn/c/2015-06-13/104531946861.shtml留守兒童確是被人為製造出來的,但製造者並非其父母,而是普遍的歧視性制度。留守兒童的問題根源,不是極端的物質匱乏,而是極端的權利匱乏。最直接的就是教育權利匱乏。請看:
http://dajia.qq.com/blog/462881031328045?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畢節孩子在聯合家訪1.5小時后服毒,參加家訪的有10餘人。其中官員包括七星關區田坎鄉黨委委員和鄉教管中心主任等。在確認孩子在家之後,他們沒有徵求孩子的意見,通過虛掩的後門進入了他們的家。請看:
http://m.china.caixin.com/pad/2015-06-13/100819130.html在
很多欠發達地區,婦女沒有社會地位。比如彝族按照傳統,結婚後女方懷了孩子才會搬到男方家居住。男方死後,女方必須改嫁,如果嫁給丈夫的哥哥或者兄弟,她
們在能留在自己孩子的身邊,如果嫁給其他人,就會凈身出戶。我曾處理的一個彝族工傷死亡撫恤金賠償案,妻子一分錢撫恤金都拿不到。錢歸夫家。
即
使在中國的城市,很多遭遇家暴的婦女想離婚,也會不得不以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不再和孩子聯繫而達成離婚條件。在中國,1)警察不處理家暴問題。勸和不勸
離的傳統習俗,以及調解制度決定了警察不介入家庭暴力事件。2)傳統男權社會,家暴不作為過錯方而失去孩子的監護權,打孩子都家常便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