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這話的,是我家十一歲的二寶。
七月二十六日那天,周日,在返回美國前的最後一天,我問孩子們,你們還想去哪兒玩兒呀?去看看毛主席吧。二寶肯定地說道。
在北京逗留的這幾天傍晚,我們幾乎每天都要途徑天安門廣場。夜幕下的天安門城樓,雄偉壯觀,毛主席的巨幅畫像尤其引人注目。每次,我都會向孩子們介紹畫像中的偉人,並藉機向海外長大的他們灌輸毛主席的豐功偉績。
此次回國的主要目的,我們是想讓孩子們更多地了解中國文化。想認識中國,假如不知道毛主席是誰,就好像到了美國首都,不知道誰是華盛頓一樣。二寶聽說在天安門廣場的毛主席紀念堂里,人們可以瞻仰到毛主席的遺容,她的興奮和期盼,絕不遜於在北京平安著陸時的那一瞬間。
七月的北京,又熱又悶。看到毛主席紀念堂前的排隊長龍,我都不禁打了退堂鼓。二寶對此卻絲毫不露懼色。身著藍色背心牛仔褲,腳踏黑色拖鞋的她,拉住我的手,對我堅定地說,媽媽,走吧。
瞻仰毛主席的人們,可謂是來自世界各地。上海話,湖北音,東北味兒,英文,日文,在我們的身前背後時有所聞。我們汗流浹背,頭頂驕陽,隨著人流緩緩前行。
忽然,附近的高音喇叭里傳來一陣女人的吼叫。說吼叫,算是很客氣了。只聽女人用文革時期特有的那種大批判聲音,開始對二寶發號施令了:那個穿藍衣服的女同學,我叫你哪,你,你快給我出來!!!
我覺得,即使用十個感嘆號,都不足以表達女人的憤怒。憑著她胸前的工作證,我認出這個女人,是毛主席紀念堂的工作人員。她一遍遍地吼叫著,她那憤怒的聲音讓我覺得,莫非她要發動一場什麼革命不成?她到底在吆喝誰呢?
看看附近的人群,穿藍色背心的,只有二寶一人。我疑惑著,這位女大俠為何非要和二寶過不去呢?
可愛的二寶,此時正在專心致志地排隊。她的中文水平和美國的文化經歷,讓她無法理解女人的強制性命令。不知者無罪,二寶繼續耐心地排著隊。她哪裡知道,這位女人的手,馬上就要抓住她的後背了。
在這個時候,我這個當娘的,絕不能袖手旁觀了。我把孩子拉出隊伍,安靜地向這個女人投降。怎麼回事呀?孩子犯了什麼錯?
女人絕不含糊,她像機關槍一般,向我們掃來一串兒子彈。穿拖鞋的,不能瞻仰毛主席。你看你孩子的腳上,穿的是什麼?
噢,原來是二寶的拖鞋惹了禍!
當我向二寶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時,二寶面露委屈。在美國,我穿拖鞋都能上學。在中國,我見個不能動的人,穿個拖鞋怎麼就不行?
二寶幾乎絕望了:想見毛主席,真難!
不服氣的二寶四處張望著。猛然間,她看到隊伍中一位穿拖鞋的外國女人,正在繼續緩緩前行。為什麼她可以穿拖鞋,我就不能呢?倔強的二寶百思不得其解。
竊以為,我們中國人有時候太講究形式主義。對毛主席是否敬重,不取決於是否穿拖鞋。能在烈日下耐心排隊兩小時,本身就說明一種態度和敬重。在美國,穿拖鞋的孩子比比皆是。紅的,黑的,藍的,不同顏色的衣服,配著不同顏色的拖鞋,這其實也是一道景觀。其實,拖鞋只是腳上的一艘船,它帶著孩子周遊四海。拖鞋沒有階級性,更不應該是歧視誰的理由。
說到歧視,人們向來敏感,我也盡量向二寶迴避這個話題。孩子心思簡單純凈,不管我怎麼解釋,她就是忘不了排在她前面的那個穿拖鞋的外國女人。
在我這個美國農民看來,毛主席紀念堂的管理,其實是有些問題的。咱人輕言微,不管我怎麼陳述,毛主席肯定聽不見。咱只能在網上過個嘴癮而已。
毛主席紀念堂設在天安門廣場這樣的旅遊區,你讓玩興十足的遊客突然兼備八寶山的肅穆,這是不現實的。不信你問問毛主席,看他怎麼說。穿拖鞋不行,那穿短褲的呢?那穿紅掛綠的?依此推理,肯定也不行。如果這麼管下去,遊客只有另外備一套瞻仰服裝才合乎標準。可這行得通嗎?不讓我們穿拖鞋,外國人就能穿,這是明顯的歧視嘛。
吃口香糖的,也不能瞻仰毛主席。這個規定,真讓人噴飯。你不讓我帶包,我找塊兒衛生紙都難。在毛主席紀念堂附近,我又沒看到隨處可見的應急的垃圾桶。你不讓我吃口香糖,我把口香糖吐哪裡呀?我總不能用口香糖對付拖鞋吧?
看毛主席需要用身份證,同時又不讓我們帶包。這個規定真的坑我不淺。在管理人員的一再督促下,我丟掉大背包,手裡捏著好幾本護照外加現金。別人一看,還以為我去辦簽證去呢。可排了半天,到頭來又沒有人查身份證。這是欺負我們老冒沒見過毛主席,虛幌一槍吧。瞧我這表情浪費的,海了去了。
我認為,除了安檢,其他的規定都該廢除。這樣不僅讓老百姓省事,也可以削減不必要的人員設置,為國家節省經費。
剛從國內回來,好像都是牢騷。唉,都是時差惹的。下一步,咱該寫寫抒情的了。
另注,我家二寶那天穿著她表姐的大高跟鞋,一歪一歪地,總算看到毛主席了。
20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