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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奴才法」的思考

作者:春花秋月何時了  於 2019-5-30 07:1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反奴才法」的思考        
   

       在中國,有人習慣於把各級行政官員稱之為 「父母官」,期盼他們能夠「為民做主」,從而得到庇護。自己則以兒女自居,就如同兒童需要成人的監護,奴才要仰仗主子。
   它源自我們傳統文化中「忠君愛國」的道德觀,中國於近代有了執政黨以後,不少熱血青年以報效黨國為榮,可謂一脈相承。
   中國歷史悠久的封建社會,從根本上說就是一個主和奴的社會。歷史上無數的忠臣良將,在君主面前也不過是俯首聽耳的忠順奴才。因此,可以說奴才在歷史中有過出色的表現和風光。在他們身上雖然也體現著豐富的傳統文化的精神與智慧,但是,從人性批判的意義來說,奴才缺乏的是人的本色和天真。一個人如果喪失了自我,也便喪失了個體的靈性。
     是源遠流長的皇權文化,造就了千千萬萬個奴才,也繁衍了深入骨髓的奴性和早已大道無形的「造奴機制」。
     清王朝的道光皇帝在簽訂歷史上第一個喪權辱國的條約——「南京條約」(注1)時,卻被美其名為皇上的聖裁和賜福。
    一百多年以後,現代中國人面對一個能把億萬「國家主人」的思想統統武裝起來的偉大領袖,把他老人家親自領導的「文化大革命」即禍國殃民的「十年浩劫」,稱之為「偉大創舉」當然是理直氣壯的,。也許這就是傳統吧!
   辛亥革命推翻了皇帝,仿效西方實行了國民參政、議政的民主共和體制,已經一百多年了。但是我們的「民主制度」卻總是在社會的發展中被統治者巧妙的利用,成為封建專制制度綿延不絕的護身符。可謂百年民主,百年滄桑。
   七十年前的社會更替使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新中國的建立曾經讓我們為之歡欣鼓舞。然而,變革后的中國,終究還是沒能完全走出傳統封建主義「人治社會」的迷陣,所以奴才和主子的社會角色還「任重而道遠」。
   舊中國是以貧苦農民為主體的落後的農業國,新中國的創建者巧妙的利用了他們仇富又盼富的心理,用強制瓜分富人財富給窮人的手法,贏得了多數人的擁護,扮演了一個「大救星」的角色。從而建立了政權,使得窮苦老百姓一開始就處在政府的恩賜之下。
     受人恩惠,感恩戴德不能算錯,況且中國人素有「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的美德。但是,做出「永遠忠於,無限忠於,世世代代忠於」的承諾則有失理性。這意味著對明辨是非的個體思維以及所有基本權利的放棄,是愚昧的表現。不客氣地說:這是一種死心塌地,唯命是從的奴才形態。它延續了老百姓在朝廷面前總是磕頭跪拜,俯首為奴的心理,是社會進步的背離。
  揣摩主子的心理和意向乃是奴才本色,只有想主子之所想,為主子所欲為,或者,乾脆把自己的思想置換成為主子的思想,用來「武裝自己的頭腦」,徹底消除個性,才稱得上是好奴才。
  劉少奇先生的「論修養」中(注2)「做馴服工具」的理論,堪稱現代「奴才學」的經典。
    改革開放讓中國人告別了「苦行僧」的生存模式,生活的富餘,貧富差別的拉大也給我們增添了新的煩惱。
  螳螂撲蟬,黃雀在後。當權力階層成為財富的新寵,氣粗且財大的主子們更加肆無忌憚,為所欲為。使得我們本來就十分昂貴的「民主」的競拍價更加水漲船高。官員放肆,百姓氣忿,諸多不理性的行為正在日益嚴峻的挑戰著我們的社會文明,多少金錢都難以為其買單。
  「主動接受監督」曾經是我們耳熟能詳的流行語,這話聽起來似乎值得歡欣鼓舞,尤其是那些老百姓望而卻步的政府執法部門。然而在「主動接受群眾監督」提法中,被監督者的「主動」成為監督關係形成的前提。它隱含著:如果被監督者不「主動」,監督關係便形不成,這種提法顛倒了監督雙方的地位。在這裡民主權利成為了一種主子對奴才的恩賜,讓人很不舒服。好像有一個聲音在高叫:「來監督我吧,給你民主」請問你會去領教嗎?
  我們的媒體時常大肆宣傳:某地的政府為市民作了數件實事,好事。其實這些事都是應該做或者早就該做的事,無需張揚。張揚得目的無非是讓群眾買帳,進而感恩戴德。
  而老百姓早已熟悉了這種遊戲規則,你看那些送上的錦旗和匾額,就是心領神會的例證。這在我們看來似乎是合乎情理的,而在西方文化中則不可思議——納稅人是你的衣食父母,盡職盡責理所當然,何來感謝?
  所以,這種現象只能用「奴才意識」來解釋。當然,世風如此,更多的人是出於無奈。而深層次的原因卻是我們對傳統文化中的缺陷基因——「奴才心理」缺乏足夠的認識和批判。
  這讓我想起了已故作家聶紺弩先生(注3)在「我若為王中」中的話——「我是民國國民,全因為有這些奴才的緣故,生活在奴才們中間,民國國民的思想和生活習慣使我深深地憎惡一切奴才或奴才相。」
    而當今的「奴才相」仍然「大有用武之地」,成為那些在社會生活中為了個人的私利,不擇手段地討好上司,摒棄了起碼的職業道德,無視他人和公共利益者的貶稱。他們依仗權勢,損人利己,有恃無恐,為非作歹的行徑,為世人所厭惡。
    改革開放讓我們置身於市場經濟的環境,在高度競爭中,人們千方百計地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為了「錢」而拜倒在權力腳下。由於缺乏良好的法律環境和遊戲規則,「利益最大化」的思維模式被濫用。只知道忠於主子的「勢利鬼」隨處可見,而忠於法律卻成了險象叢生的雷區。
    認真學習和領會上級的指示精神不能算錯,但是,他們只知道投上司之所好,「為人民服務」淪為點綴。他們阻礙或壓制老百姓的申訴、揭發,客觀上為腐敗分子遮了丑。因為他們的奴性,助長了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為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提供了便利。因此可以說:哪裡有奴才,哪裡就會有腐敗。奴才是腐敗的催化劑,要反腐敗,必先反奴才!
     為什麽人們對「奴才意識」深惡痛絕,但是它卻像「臭豆腐」歷久彌香?因為我們人性中的自私,使我們更願意隨大流,不願意因為展現個性而遭非議。這與我們喜歡抱怨而不喜歡自責的品行是一致的。
    「被統治性」是奴才的特點之一,離開管理他的主子,便會迷失方向,不能獨立行事。因此,在現實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人們時刻都要觀察領導的眼色以及動向,生怕迷失方向而犯錯誤。正是這種「奴才心理」,導致在非管理狀態下,人們則是一盤散沙。使得人際關係冷漠,「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不負責任的現象隨處可見。
    縱觀五十年代末「反右運動」以來,一次又一次以「階級鬥爭」為題材的政治運動愈演愈烈,一直到登峰造極的「十年浩劫」。面對仗義執言者被無情的剿殺,多數人淡然圍觀表現冷漠,幸災樂禍甚至助紂為虐者也不乏其人。
  這就是我們的同胞嗎?是的,這就是我們真實的自己。它暴露了我們的國民性中醜陋的一面,與其說是國人的醜陋,不如說是奴才的醜陋。
    為什麼腐敗聲名狼藉卻能在人人喊打中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同袍習慣於唯命是從,在權利面前,過度地做賤自己。一味的迎合討好反而滋長了對方的盛氣凌人,最終不得不面對一個個被你慣養成的土皇帝。
    向善是人類的本能,但是,如何在向善的同時保持著平等意識,卻比向善本身更為困難。
    當然,沒有哪一個國家和社會是完美無缺的。有人說;「西方民主」像傳銷,上線的20多個國家都可以,下線的100多個國家卻不行。這話雖屬調侃,但是為什麽人家會行,卻值得我們深思。 當我們冷眼笑看日本首相難產的時候,是否想過,日本人對國家領導人近乎挑惕的選擇能力,我們至今還不具備。
  歷史已經進入了21世紀,改革開放開闊了國人的視野,讓我們得以看到了世界,更重要的是讓我們見識了什麽是現代文明和法制社會。然而讓我越來越感到困惑的是,天下竟有此等怪事——明明是老百姓在包養著政府,這本是連小孩子都懂的道理。然而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革命群眾」卻堅信:是「黨和政府」在養活著他。常聽到周圍有人說:「沒有共產黨給你發『養老金』你能活?」。殊不知「養老金」是勞保體系提供的社會福利,是現代社會的產物,是人民群眾自己養活著自己的一種方式,而非「大救星」所賜。恰恰相反,確切的說是人民群眾在養活著「黨和政府」,民主與專制的社會文化竟如此反差,真是不可思議。這種認識論的本末倒置,也說明了我們的奴才意識無所不在!
    我想在美國,如果有人說是執政的「共和黨」在養活著他,人們會認為一定是他的大腦出了問題;而在中國大陸如果有人否認是「共產黨」在養活著他,也會被認為是大腦出了問題。因為它不僅違背了「四項基本原則」,也不符合當今倡導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1世紀的中國人應該是這個樣子嗎?它昭示了國人在封建專制下形成的奴才品行還在新的時代中延續,同時也警示我們——「奴才」的品格一旦「融入到血液里和骨頭中」,人就愚昧的不如一個孩子,成為了地道的「馴服工具」、應聲蟲。
    當年魯迅先生對奴才性的鞭撻至今仍令人回味,他說:「做奴隸雖然不幸,但並不可怕,因為知道掙扎,畢竟還有掙脫的希望;若是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讚歎、陶醉,就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
  當許多人讚歎甚至陶醉於奴才品行的時候,當奴才的品行逐漸成為當今社會時尚的時候,自私、奴顏媚骨正在替代正義和良知逐漸成為了流行趨勢。因此,我真誠的希望在我們的憲法中增加一個補充修正案——「反奴才法」。以法律的形式杜絕形形色色的奴才習氣,對種種「奴才相」明令禁止,為甚者繩之以法。以重新喚起國人對社會的責任感和良知,恢復人們對司法的信心,此法勢在必行,並且越快越好。
    同時,我也真誠的希望,人們能把「反奴才法」當成一面鏡子,時常照一照自己。也希望人們能夠將「反奴才法」當成一個窗口,把那些「永遠忠於」「無限忠於」的口號和誓言,在這裡兌換成為「忠於法律」的承諾,那便是「反奴才法」的初衷了。
  
 
   
    (注1)《南京條約》(Treaty of Nanking),又稱「萬年和約」 [1]  、「白門條約」 [2]  、「江寧條約」 [3]  ,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該約於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欽差大臣耆英、伊裡布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籤訂。標誌著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束。
    《南京條約》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國:(1)割讓香港島;(2)向英國賠償鴉片煙價、商欠、軍費共二千一百萬銀元;(3)五口通商,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人居住並設派領事;(4)協定關稅,英商應納進出口貨稅、餉費,中國海關無權自主;(5)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商在華自由貿易等。 此外,也規定雙方官吏平等往來、釋放對方軍民以及英國撤軍等事宜。

    (注2)「論修養」即「論共產黨員修養」。是1938年——1939年間,劉少奇在黨校作的報告編輯而成。文中第一次提出了共產黨員修養的思想,後來成為了「整黨」的重要教材。主要內容是:要求每一個共產黨員,都要在為人民群眾服務和社會實踐中,牢固樹立起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然而,由於缺乏辯證的視角,客觀上為個人崇拜亮起了綠燈。

    (注3)聶紺弩(1903年1月28日-1986年3月26日),原名聶國棪,筆名紺弩、耳耶、悍膂、臧其人、史青文、甘努、二鴉、澹臺滅闇、簫今度、邁斯等。詩人、作家、編輯家、古典文學研究家。因其言論和詩詞,被加「現行反革命罪」判刑入獄。1976年10月10日,也就是毛澤東去世,「文革」結束之後,在入獄十年後獲釋。
    其作品《我若為王》選入人教版語文七年級課本。他是中國現代雜文史上繼魯迅、瞿秋白之後,在雜文創作上成績卓著、影響很大的戰鬥雜文大家。在雜文寫作上,細紋恣肆、用筆酣暢、反覆駁難、淋漓盡致,在雄辯中時時呈現出俏皮的風格。
    創作於民國時期的《我若為王》是一篇極具批判性的雜文,作者通過對「我若為王」的種種情形的虛擬設想,批判了皇權意識和奴才思想,尤對皇權的基礎——奴才,表示了強烈的憤慨,呼喚要剷除一切奴性,表達了對人類尊嚴和獨立思想的崇尚和追求。



                                                                                                                      20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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