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有朋自波士頓來,杯盞交錯中,談到了畢業后各奔東西的同學校友,其中一位段姓校友引起了我很大的興趣。此人原是四川音樂學院畢業的歌唱家,來美國攻讀研究生。雖然我們不同系,因為住的近,當時頗有往來。不承想這位仁兄畢業后沒有繼續歌唱事業,卻在波士頓開了家四川飯店,雖然經營不錯,但真正讓飯店一舉成名的是幾年前與一位哈佛教授兼律師的法律訴訟。
說到這裡,先得介紹一下這位上個月剛起訴哈佛、名為Benjamin Edelman的哈佛前教授。此人出生名門,大伯母是美國著名的社會活動家,從小聰明異常,年紀輕輕就在哈佛拿了4個學位,包括經濟學博士和法學博士。20多歲就成了哈佛商學院的教授,並拿到了律師執照。
成為律師的第一天,他就開始準備從大公司榨錢。憑著自己的聰明和律師知識,在Facebook和Google兩個大公司的私人保密協議中發現了小小的bug,立馬起訴了兩大公司,要求就用戶的個人信息泄露進行巨額賠償。Facebook和Google是超級巨無霸,他們擁有的律師團隊當然也是巨無霸。這位堂吉柯德甚至沒有機會揮動手中的劍,第一時間就被對方碾壓在地狠狠摩擦。
兩場官司慘敗后,他痛定思痛,把貪婪目光轉向了一些小公司,特別是亞裔開的飯館、洗衣房、修車鋪等。哈佛教授不是白當的,此人的聰明才智總能在這些小公司的服務合同、網上廣告、店門口張貼的告示中發現所謂的「漏洞」,然後向他們發起猛攻,要求賠款。
這些小公司老闆一般文化程度不高,並具有亞裔息事寧人的性格,更怕在美國打官司費時費力費錢,加上這位哈佛教授一照面就亮明律師身份,把他們嚇得夠嗆,趕快付錢了事。教授秉承「蚊子再小也是肉」的信條,幾十美元,幾百美元,甚至幾美元統統「敲詐」不誤。
順風順水幾年後,終於在段校友那裡踢到了鐵板,不但輸了訴訟,還搞得身敗名裂。
2014年底,教授打電話到段老闆的飯店訂了一份中餐。根據在網上菜單,共計53.35美元,當付錢的時候,飯館卻多收了4美元。
教授心頭一喜,機會來了,仔細對照了網上價格和發票后,立即給中餐館發email質問:咋回事?坑顧客?
飯館立即回復:抱歉,抱歉,網頁上的菜價好久沒更新了,現在店裡的菜都漲了1美元,承認網站的價格有錯,答應馬上更改。
教授認為抓住把柄了,立馬給飯館去了第二封郵件:「根據馬薩諸塞州的法律,你們這種網站價格和實際價格不一致的做法是違法行為,我勸你立即停止這種做法」,「根據馬州消費者保護法規MGL 93a 的規定,應退還我三倍的多收款項,即12美元,請將12美元退回我的信用卡。或者你可以郵寄一張12美元的支票到我家。」發完郵件后,教授樂開了花,不費吹灰之力,12塊錢就要到手了。
沒想到飯館回答:「謝謝你的惠顧,但咱們是家庭小生意。您看賠您多收的4美元可以嗎?"
12美元的心理價位要打水漂?教授火冒三丈,發出最後通牒:「你們餐館向所有看過網站的顧客都多收了錢!你這麼做是有意的!你明明知道網站已經過時了。我已將此事報告了有關部門,你們等著懲罰吧。」他估計這麼一嚇唬,飯館還不嚇得屁滾尿流,乖乖送錢?
不料段老闆有個兒子,3歲同父母一起來美國,英文流利,大學文憑,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他想,你不仁我不義,4美元也不賠了,遂回通道:「我們也沒多收您錢啊,大家都是按照新價格來的,只是網站價格落後而已。竟然你這麼認真,還上報了,那我們就等著相關部門審查吧。要知道,我們網站上也聲明了『價格可能隨時變動』」。
教授火冒三丈,一個小中餐館,口氣這麼硬,看來是缺少打官司的教訓。於是,他洋洋洒洒地寫了四千多字、充滿法律術語、威懾力十足的郵件。
段老闆也找了律師。律師表示飯館網站上一直有對於價格的免責聲明,且聲明上有「價格可能在任何時候變更」的字樣,絕對沒錯也無需擔心。
一來二往五回合,還沒有分出勝負,就劈劈啪啪引起了熱衷於名人軼事的媒體注意。事件被曝光后,哈佛名教授為了區區4美元竟然同小飯館展開法律大戰,頓時引起軒然大波,對教授、對哈佛的指責鋪天蓋地。記者們還趕去哈佛採訪學生們的態度,弄得學校學生都尷尬得沒處躲藏。
而中餐館則得到了全美各地網友的聲援支持,還有很多人願意幫中餐館免費打官司。又有更多的網友挖出,教授不止一次找飯店的茬了。他以往「敲詐勒索的劣跡」也被一一曝光,一時間,「4美元哈佛教授"的綽號不脛而走,全美皆知。
最終,教授下不來台,發表了道歉聲明:在反思了我與老闆段的互動后,包括我說了什麼以及我是如何說的,很明顯,我是非常失態的。我渴望在與他人打交道時,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能以極大的尊重和謙遜行事。顯然,我沒有做到這一點。我很抱歉,而且我打算在未來做得更好。我已經聯繫了老闆,也會親自向他道歉。一場大戲就此戲劇化落幕!
兩年多后的2017年,教授迎來了學校的終身教授評選,最終沒能如願評上,於2018年離開哈佛。教授後來找了幾分大學工作,都沒幹完一學期,最後在微軟找了一份分析師的工作。可能是曾經起訴過Facebook和Google被上了「黑名單」,這份工作不久也黃了。
目前處於失業狀態的他,在上個月,2月14日,正式向法院提起30頁民事訴訟起訴哈佛大學,控訴哈佛大學違反了雙方雇傭合同,對紀律程序處理不當,損害了他的 「事業、生計和聲譽」,使他未能獲得終身教授職位。教授還表示,導致他離開哈佛的原因就是因為當時他卷了一起價值4美元的中餐館外賣事件,這起事件不但讓他成為了全國的笑柄,更是影響了他的職業生涯。他目前正在尋求未具體說明的精神損害賠償,並要求哈佛大學重做教師審查委員會的程序和 「隨後的一切」,包括重新考慮他的終身職位申請。
目前哈佛大學尚未對此回應。不知道「四塊錢教授」的綽號會不會因他提起訴訟再一次在美國家喻戶曉而使他得不償失?
段校友的不畏「強敵」使我想起了一位在亞特蘭大的朋友。幾年前,她在後院養了幾隻雞,被社區管理委員會告上法庭。她豪不退讓,自己為自己辯護,在法庭上力戰群英,贏得了勝利,保全了雞兒們的生命。
這兩件事告訴我們,作為華裔,作為弱勢群體,不能逆來順受、息事寧人。要運用法律,運用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為維護自己的利益而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