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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龍珠律師:章瑩穎兇手沒判死 檢方會上訴么?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9-7-20 10:0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劉龍珠律師:章瑩穎兇手沒判死 檢方會上訴么?

芝加哥時間2019718日,儘管證據確鑿,嫌犯克里斯滕森已服罪,但是由於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殘忍殺害章瑩穎的兇手最後被判終身監禁,該案結案。聯邦檢察院能否上訴,死咬兇手判他決死刑呢?

 


檢方是否有權利上訴么?

有。

檢方有權利上訴,美國聯邦法院官網上對於刑事案件上訴的要求如下:
The defendant may appeal a guilty verdict, but the government may not appeal if a defendant is found not guilty. Either side in a criminal case may appeal with respect to the sentence that is imposed after a guilty verdict.

被告方可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但是檢方不能對無罪判決進行上訴。在拿到有罪判決之後,案件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針對罪刑進行上訴


檢方是否會上訴?

大概率不會。

劉龍珠律師事務所經過案例檢索,檢方並未在類似案件中上訴。由於沒有先例,如果此次檢方上訴,將會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玩一不小心被咬一口,自然忌憚很多。

 

為什麼檢方應該不會上訴?

·         勝訴希望渺茫

1.       上訴的理由根據為以下幾種:

a.       發現了新的事實;

FBI此次獲得的大量證據,甚至成功定罪,導致就算章瑩穎屍體被發現也很難改變實際案情。而如果果如被告所說,FBI發現了所謂其他12個受害人的遺體,那麼新發現的遺體會被另案起訴,而不會改變章瑩穎案的判決結果。 因此新的事實儘管被發現也很難支持新的罪刑要求。

b.       罪名不合法

儘管殘忍殺人,理應一命換一命。但是在美國的判例法的判例習慣中,無期徒刑是對殺人犯乃至連環殺手的合理刑罰,因此也不存在罪名不合法的問題。

c.       程序上有錯誤

本案公開審理,過程公開透明,在程序上暫還沒發現問題。一般檢方也不會花費心思在研究審判是否公開透明的問題上。

d.       法官或者陪審團失誤。

一般持該觀點的上訴方是兇嫌, 為的是脫罪。相反對於檢方,一般來說,在司法系統公信力的影響下,公眾反而會有對檢方存在正面偏見或者不偏見,但很難存在負面偏見。

 

2.       檢方一般不會在量刑上執著,尤其不願意在死刑上認真,原因如下:

a.       死刑形同虛設;

聯邦死刑排隊人數62 人,關押在各地的的聯邦監獄。但是自2003年起,聯邦法院再未執行過死刑。 所謂死刑對普通民眾而言,已經和無期徒刑沒有什麼差別了。

 

b.       檢方Goodwill(好人)原則;

好人原則就是不論被告怎樣殘忍冷酷,哪怕犯下滔天大罪,也不對被告預設仇恨或者報復心,因此也不會主動在已經罪名勝訴的情況下尋求死刑判決。

 

c.       勞民傷財,吃力不討好;

 

死刑審判步驟多繁瑣,開銷巨大,讓嫌疑人有更多機會逃脫死刑。在刑事案件中,檢方的開銷由政府財政支出。本質上是納稅人的錢。尋求死刑的過程中,步驟越多,開銷越大。據統計,一個成功的死刑判決平均花費在200萬美元以上。而失敗的話還要增加無期徒刑的關押費用。因此檢方處於財政的考慮一般也不會繼續上訴。

 

你認為檢方該不該做第一個吃螃蟹進行上訴呢?

A. 該上訴,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B. 不該上訴,勞民傷財,划不來

C. 與我無關,美國律師別逼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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