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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龍珠律師權威解讀華為告美國訴狀 (附訴狀原文)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9-3-7 12:1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孟晚舟起訴加拿大政府初見成效,今日聽證會已延期。華為又趁熱打鐵,美國時間周三(3月6日)在美國德州聯邦法庭狀告美國聯邦政府,起訴川普2018年簽發的新法令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國防授權法案違憲,該法令禁止聯邦政府購買華為產品。訴狀長達54頁,如果訴訟成功,這條法令將因為違憲而無效。違憲理由如下:
1.違反剝奪公民權法案(Bill of Attainder Clause)。立法機關創立的法律,無論何種形式,不經司法審判而對公民或集體處以刑罰,多指剝奪公民權利及沒收財產。美國憲法明令禁止立法機關通過這樣的法律。
2.違反程序正義(Due Process Clause).
3.違反權利分離(Vesting Clauses and resulting separation of powers)。
該訴狀提出五項訴求:要求宣告該法令相關條款分別違反上述三條憲法條款;要求禁止執行該法令相關條款;請求賠償。
這招狠:
1.轉守為攻,從被動到主動。
2.成功轉移輿論焦點。從關注孟晚舟是否違法,到美國及加拿大是否違法。
3.擒賊先擒王。告狗腿子加拿大還不夠,必須得告主子美國。
4.一劍封喉。這場官司不是一場戰鬥,而是整個戰爭。
5.在美國告違憲是個狠招。任何法律只要違憲,即為非法。川普總統在任期間,美國聯邦政府因為涉嫌違憲被告的官司已經超過一百起。我自己在洛杉磯告地方政府及地方惡法也常常以違憲作為理由。
東風吹,戰鼓擂,當今世界誰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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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Kalco 2019-3-7 18:21
華為告美國政府,腦筋動得厲害!
對中國人民來說,以身邊的華為為實際案例,詳細了解美國三權分立的法制制度,及其權威性和有效性,是好? 是壞? 是真?是假?無論結果如何,都是一次幫美國做的最大規模、最直接的、展示法制國家如何運作的宣傳。華為的輸贏與否,已經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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