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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縱火案保姆在美國加州會被判死刑嗎?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7-8-23 10: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關鍵詞:劉龍珠, 法律

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縱火案保姆在美國加州會被判死刑嗎?

/劉龍珠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對 「藍色錢江縱火案」被告莫煥晶提起公訴。依照中國刑法規定,放火罪最高可判死刑。

一把火燒死了女主人和3個孩子,實在喪盡天良,劉龍珠律師認為,保姆可判死刑,也應該判死刑。

可如果這起案件發生在美國加州,她還會被判處死刑嗎?

很可惜,不會。

California Penal Code 451:

A person is guilty of arson when he or she willfully and maliciously sets fire to or burns or causes to be burned or who aids, counsels, or procures the burning of, any structure, forest land, or property.

(a) Arson that causes great bodily injury is a felony punishable by imprisonment in the state prison for five, seven, or nine years.

根據美國加州刑法451條規定,任何故意並惡意縱火導致建築、森林或財產燒毀的,以縱火罪論處,最高可判處9年監禁重罪(felony)

而加州還規定,只有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才能被定義為一級謀殺重罪(First Degree Murder),可判處死刑(Death Penalty);非一級謀殺的殺人罪均以二級謀殺罪論處(Second Degree Murder),最高判處終身監禁(Life Imprisonment)

然而,由於本案的保姆縱火原因是為了銷毀自己偷竊主人家財產的證據,本身並不存在預謀的故意殺人,因此,不能以一級謀殺重罪論處。

因為縱火的結果造成了4人死亡,那麼保姆應當以二級謀殺罪論處,她面臨的最高懲罰是終身監禁。

如果莫煥晶此刻為自己的縱火行為而懺悔,一輩子在鐵窗后遭受良心的譴責比讓她死去更加折磨,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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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libuqing 2017-8-23 10:50
從我本人角度,更傾向於中國古代的法律。比如,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比如,盜賊闖入主人家,反抗或逃逸時盜賊被打死,主人無罪之類的。也許在警察可以隨便開槍打死人的美國眼裡,這是別國的野蠻。但我想,正是這種野蠻,支撐起了當時中國百姓的道德底線。以前的法律,包青天能把開封府治理的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現在的法律要達到這一步,我想象不出來……
       我也許也是一個傾向於法律更嚴更完善的野蠻人。
回復 libuqing 2017-8-23 10:51
從我本人角度,更傾向於中國古代的法律。比如,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比如,盜賊闖入主人家,反抗或逃逸時盜賊被打死,主人無罪之類的。也許在警察可以隨便開槍打死人的美國眼裡,這是別國的野蠻。但我想,正是這種野蠻,支撐起了當時中國百姓的道德底線。以前的法律,包青天能把開封府治理的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現在的法律要達到這一步,我想象不出來……
       我也許也是一個傾向於法律更嚴更完善的野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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