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四名中國公民從墨西哥偷渡美國,付1500保釋金已獲釋
文 / 劉龍珠律師
3月14日,一名美國公民企圖用開車的方式,將四名中國人裝在後備箱中從墨西哥偷渡到美國加州,結果被駐紮在聖地亞哥聯邦海關發現並逮捕。
根據聯邦加州南區法庭資料顯示,這名美國公民名叫Jose Emiliano Aguilar。四名偷渡的中國人名字分別為:Yiming
Wang, Lingling Tang, Yuanzhang Lin, Fenjiao Feng,均沒有合法的美國簽證。
目前,五人都被逮捕。美國公民面臨刑事檢控,四名中國偷渡者被列為重要證人(Material Witness)。該五人每人都保釋金為15000美元(現金繳納10%)。如果保釋,四名中國偷渡者(作為重要證人)必須留在美國。
保釋金15000美元(現金繳納10%)的意思是:如果要通過社會上的Bail Bond貸款機構繳納保釋金,則必須全額繳納15000美元,這種方式叫做(Surety),當事人自己實際上沒有掏錢出來支付保釋金,而是Bail Bond貸款機構支付的保釋金。如果當事人回法庭出庭,那麼法庭會把這筆保釋金還給Bail Bond貸款機構,貸款機構要向當事人收取一筆利息。
而現金繳納10%,意思可以用現金方式,向法庭只繳納全額保釋金10%,就達到保釋的效果。但是因為是現金繳納,就不能從Bail Bond貸款機構去貸款,所有現金必須是當事人自己的錢。這樣,雖然法院只暫收了10%,但由於全部是當事人自己的錢,所以當事人為了拿回自己的錢,也會願意回法庭出庭。
四名中國人目前暫時沒有受到刑事檢控。該案過堂(Arraignment)將在4月13日。
劉龍珠律師認為:雖然四名中國人目前沒有被刑事檢控,但他們的偷渡行為涉嫌違反了聯邦法典8 U.S.C $1325 Improper Entry by Alien,很有可能在近期被提起刑事檢控。如果罪成,最高面臨6個月監禁,並處250美元罰金。
幫助四名中國人偷渡的美國公民,涉嫌違反聯邦法典8 U.S.C $1324 Bringing in and Harboring Certain Aliens,最高面臨20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