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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筆的起源和傳說

作者:mandarin  於 2016-2-24 14:1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已有1評論

關鍵詞:中文, 傳說, 蒙恬, 影響, 戰爭

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將蒙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雙方打得非常激烈,戰爭拖了很長時間。為了讓秦王能及時了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那時,人們通常是用分簽蘸墨,然後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的,書寫速度很慢。蒙恬雖是個武將,卻有著滿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說的那種筆寫戰況報告,常影響他的思緒。那種筆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會把非常貴重的絹給弄髒了。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筆的念頭,這次要寫大量的戰況報告,這個願望就越來越強烈了。
戰爭的間隙中,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隻野兔子回軍營。由於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裡沉沉的,一隻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迹。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不是更好嗎?」
回到營房之後,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不像樣子。蒙恬又試了幾次,還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塊絹也給浪費了。一氣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裡。

蒙恬並不甘心失敗,仍然抽時間琢磨其他別的改進方式。幾天過去了,他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辦法。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走過山石坑時,他又看到了坑裡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蒙恬將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發現兔毛濕源源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蒙恬大受啟發,馬上跑回營房將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吸足了墨汁,寫起字來非常流暢,字體也顯得圓潤起來。原來,山石坑裡的水含有石灰質,經鹼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由於這支筆是由竹管和兔毛組成的,蒙恬就在當時流行的筆名「聿」字上加了個「竹」字頭,把它叫做「筆」(今日簡寫作「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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