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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和 瞳瞳 之《任性》

作者:曾經以為的凝視  於 2016-3-6 13:1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情誼無價|通用分類:詩詞書畫|已有25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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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5 個評論)

回復 曾經以為的凝視 2016-3-10 10:05
嫣蝶: 凝視三笑典古傳
誰點瞳顏吾闖衙
風天百合情理贊
先生越湖照燈泡

       
今天才知道嫣蝶的先生是越湖!
回復 嫣蝶 2016-3-10 18:04
曾經以為的凝視: 今天才知道嫣蝶的先生是越湖!
曾經不但凝視還這麼油木啊!!!啊呀呀,失言,失言了。這裡的先生是指fanlaifuqu老師 ,他們不是都在給您的詩詞發光嗎?!!
這就改成「老師越湖照燈泡」行不?
回復 曾經以為的凝視 2016-3-11 04:51
嫣蝶: 曾經不但凝視還這麼油木啊!!!啊呀呀,失言,失言了。這裡的先生是指fanlaifuqu老師 ,他們不是都在給您的詩詞發光嗎?!!
這就改成「老師越湖照燈泡」行不?
對不起,我失言了。現在才知道,原來嫣蝶的先生不是越湖!
回復 嫣蝶 2016-3-12 04:08
曾經以為的凝視: 對不起,我失言了。現在才知道,原來嫣蝶的先生不是越湖!
嫣蝶的先生是「豬先生」。
回復 曾經以為的凝視 2016-3-12 05:00
嫣蝶: 嫣蝶的先生是「豬先生」。
謝謝更正。現在我才知道,原來越湖不是「豬先生」。祝賀越湖,祝賀「豬先生」!你們的名份終於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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