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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強黨民對立論挑釁法律

作者:hengda  於 2016-3-4 11: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評論

任志強在微博上與中央大唱反調,拋出「黨民對立論」,用心險惡,被網友口誅筆伐。但任志強沒有罷手的意思,繼而又拋出了一套「黨政公司論」。他在微博寫道:「董事會受股東的委託代表股東管理、經營公司。但公司是屬於股東的,不是屬於董事會的。這是常識!」任志強套用公司闡述黨、人民、國家三者之間的關係,其本質上是否定我國憲法所規定的政治體制,是對憲法的公然挑戰。任志強當慣了大V,很少如今天般狼狽。任先生的「黨政公司論」將國家比作公司,將黨和人民的關係比喻為董事會和股東的關係,精緻的機械比附格外具有欺騙性,格外考驗人們的分辨能力。「黨政公司論」貌似新穎,但政治體制豈能用公司來解決?經濟組織和政治制度根本不搭,遵循的是不同的邏輯。而細究下去,任志強的「黨政公司論」,指的顯然是西方政治制度。其鼓吹的無非還是西方契約論、責任制政府、代議制政府那一套,任志強編造的精緻理論無非還是在鼓吹西方價值觀,反對黨的領導。與「黨民對立論」一樣,「黨政公司論」挑戰憲法,包藏禍心。雖然馬克思主義理論也認為馬克思主義政黨是人民群眾的一種工具,要對人民負責,但不同於西方責任制政府政黨輪流執政的換湯不換藥,馬克思主義政黨是為完成特定的歷史任務的工具,而這項歷史任務就是領導人民群眾實現共產主義。任志強身負「優秀共產黨員」榮譽,卻從未真正信仰馬克思主義,甘當西方價值觀的傳聲筒,干著拱卒推牆的勾當,無怪乎網友要給其上黨課,任志強為黨紀所不容是必然的結果。「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是我國的國體,而「黨的領導」更是我國國家根本大法——《憲法》的明確規定。黨的領導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黨的領導涵蓋了方方面面,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勝利的根本保障。任何企圖否定黨的領導,否定我國國體的行為都是為憲法所不容的。而任志強的「黨政公司論」公然反對黨的領導這一憲法規定,儼然是對憲法權威的挑戰。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當下,社會主義法治豈能容忍這樣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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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orange_a1 2016-3-5 19:55
非常感謝習主席
回復 baoma111 2016-3-5 19:58
對於習大大我是非常敬佩的!因為他真的是一心在為我們國家我們老百姓!
回復 luneng 2016-3-5 20:03
我們的習主席,一貫的風格,講實話,辦實事,在習主席的領導下,一個一個的中國夢都會實現。
回復 beibeicun 2016-3-5 20:25
為中國有這樣一位領導人感到驕傲與自豪
回復 banana_11 2016-3-5 20:33
相信領導相信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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