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問:你家小女兒是誰打的?
張海玲答:是我打的。
問:用什麼東西打的?
答:用磚頭打的。
問:用磚頭打他哪兒了?
答:打他腦袋了。
問:打了多少下啊?
答:沒數。
問:打破了嗎?
答:沒破。
問:打的咋樣了?
答:死了。
問:你知道殺人是犯罪行為嗎?
答:俺不是殺人,俺是讓她長功。
2005年9月30日,河北省阜城縣古城鎮西火星堂村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命案。37歲的農村婦女張海玲,用磚頭將自己年僅6個月的女嬰活活砸死!
從以上這段警方調查時的詢問筆錄看出,張海玲對殺害女兒的事實供認不諱,但沒有絲毫的傷心和悔過。
法醫鑒定顯示:嬰兒劉如意系被鈍性物體打擊頭部,造成顱骨碎折,硬腦膜下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腦組織廣泛性挫傷,致腦功能障礙而死亡。
張海玲究竟為何要殘忍地殺死自己的親生女兒?
據張老公劉世龍所述,1998年10月,村民向張傳授法輪功。傳功人說,練法輪功能強身健體,生病後不用打針吃藥就會好起來,練功的人都會受到「師父
保護,修鍊還能「圓滿」成「神」,到「天國世界」享福。從此後,她便執迷修鍊,不務家事。
2006年3月5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張海玲無期徒刑。雖然她為自己的愚昧行為付出了代價,但是2011年4月24日,當地媒體記者採訪了正在服刑的張海玲,她仍然深陷法輪功的泥潭,執迷不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