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星工作室世界政治經濟雜談》》》
加拿大國家一直積極在世界上稱為該國是一個充分民主,法治,正義與平等的國家。而加拿大的律師群體原本應該就是維護這個國家民生法治,民主,公正,平等與正義的主要力量。但是,加拿大在這樣號稱是民主,法治廣泛的體制下,為何最近些年頻頻出現律師在不斷地犯罪,主要是以職務便利進行各種欺詐欺騙,製造各種利益性的謊言來謀取不正當不合法的私有利益。而且,在加拿大竟然會出現律師違法犯罪,加拿大還沒有一套完整的法律制約與處罰體系來應對這些違法律師,時常會出現讓這些不軌的律師能在光天化日之下通過各種欺騙欺詐,撒謊手段來逃脫法律制裁。難道加拿大這些國家精英律師們都擁有法外豁免權,還是加拿大法律的制定,解釋與執行就該由這些律師來做自我利益化解釋與執行?
在過去中國歷史出現有過「刑不上大夫」獨裁統治條律。為此,西方民主法治國家,特別是以白人主流的西方政治體系以積極號稱民生民主,法治,正義,公平,平等與公正的西方國家一百多年來猛烈批判中國這樣「刑不上大夫」是非平等,非民主,非公平,非法治,非正義的獨裁專制體制。然而在當代主流西方國家加拿大社會還會出現刑不上大夫的律師一族,明顯會讓世界公眾就覺得是西方國家的政治文化文明發展是在出現大倒退?還是原來每天積極號稱的民生民主,法治,正義,公平,平等與公正就是個欺騙世界的花瓶?或根本就是包裝了許多虛假的偽文明?
過去中國的體制文化是讓西方一些民主,公正,正義,平等的文明國家不斷被批評詬病的中華文化,但是,中國大陸經過近幾十年發展,中國大陸體制也在大踏步地快速進步與世界先進的文明理念接軌。反看西方國家中,過去號稱西方文明的發展主要標桿加拿大是不是在退步?還是在原地踏步不思進取?
以世界發展觀的哲學思維分析,任何國家,政治與文明的體制水平都是有參照物,是相對的。以此推斷,目前加拿大的民生民主,法治,平等,公平與公正水平與先進性,相對於不斷發展的新興國家文化文明發展水平狀態是該有多麼大的疑問啊!的確,國家文明和文化,法治與政治的發展原地踏步,不發展就標誌就是在倒退與落後。
最近中國最熱播的電視劇是:精英律師。劇中的律師執業理念與公共社會法治維護水平理念可以說已經提出中國發展道路上的法治文化與法治文明未來走向。過去號稱是文化,文明先進的加拿大,你還有多少空間和時間來指責或批評他國的文化文明水平落後呢?
下面,就加拿大出現許多律師違法犯罪能逍遙法外一些具體實例,來看看加拿大的法治,平等,公平,公正與正義的水平先進性與法制體系的思考。的確充分體現:國家文明文化法制體制發展水平的不進步,給加拿大道德低下的一群律師犯罪能以逍遙法外提供了保護傘!
一.最近一段時間,關於安省執業律師Meerai Cho因在一起房地產交易過程中涉嫌欺詐而被捕的消息引起華人社區高度關注。
調查發現,過去十年中,超過230名加拿大安省律師協會認可的律師,因從事類似犯罪的活動被制裁,從客戶的信託基金中盜取、欺詐或挪用了約6100萬元。其中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人受到了刑事指控,大多數人免受牢獄之災。
偷竊、欺詐、背信棄義,對受害人來說這些無疑都應該是受到處罰的犯罪行為。事實上,如果這些罪名加在普通人身上,十有八九是會受處罰的,但是,如果幹出偷竊、欺詐、背信棄義這些事的人是個律師,那結果就大不相同了。一來律師最懂得如何鑽法律的空子,再者律師還有一個很好的保護傘。多倫多星報調查發現,加拿大安省律師協會在對待其成員違法行為上很少主動向警方舉報。
二. 為何有雙重司法標準?
前律師Lawrence Burns在多倫多北部經營一家餐館。同時,他因被發現從客戶處盜取近50萬資金,而被取消律師執業資格。正如很多被發現在信託賬戶中作案的律師一樣,Burns輕易逃過了刑事起訴。多倫多星報調查發現,多數的加拿大律師社團會向警方舉報其成員犯法,而加拿大安省律師協會(The 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則不然。
他們將客戶的信託賬戶當成自己的小豬存錢罐,在其中促成數百萬元的欺詐行為,連老人退休儲蓄金都不放過。
一份多倫多星報的調查顯示,儘管很多被發現竊取客戶資金的律師都被專業監管機構懲戒,暫停甚至吊銷執業資格,但當中絕大多數都避免了刑事指控。
調查發現,過去十年中,超過230名加拿大安省律師協會認可的律師,因從事類似犯罪的活動被制裁,從客戶的信託基金中盜取、欺詐或挪用了約6100萬元。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人受到了刑事指控。大多數人免受牢獄之災。
安省律師協會外面寫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紀念碑,不知道是寫給誰看的 !
三. Richard
Bikowski 曾被現已取消律師資格的多倫多律師Lawrence Burns敲詐$87,500,他說:「我堅信這世上有兩套法律,一套專為律師所用,不同於為眾人而設的另一套。」
與其他省份的律師社團不同,無論律師盜取了多大的金額,加拿大安省律師協會通常都不會向警察舉報其涉嫌犯罪的成員。
在一個案例里,一名律師曾竊取75萬元,只因為他想買一台凌志汽車。另一名律師挪用了由他保管的錢財去買位於渥太華的共管公寓。
律師在社會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眾多責任中,他們原本應該保護我們的財產安全,守護我們的秘密以及在我們死後監管我們的房產。
四.加拿大一個律師竟然能把自己偷竊他人50萬元居然大事化小 。
儘管從客戶的信託基金中挪用了近50萬元,多倫多律師Lawrence Burns僅於2011年受到了吊銷律師資格的懲罰,卻從未被刑事指控。根據律師協會的文件,他在紀律聆訊中,將其偷竊行為歸咎於「未確診的抑鬱症」和「輕微認知功能損害」。
Burns現年64歲,家住多倫多北部,開著他的Nissan Rogue SUV在城市裡穿行,對他餐館里的顧客熱情有加。他的餐館名叫The Homeway,位於Mt. Pleasant Rd. 和Erskine Ave交界處。
星報記者在Burns的餐館詢問其案件情況,梳著精神的大背頭,連鬍鬚都精心打理的他立即將記者逐出門外。
「我不會接受採訪。」Burns站在餐廳外面說。Burns的餐廳每天供應早餐直到下午3點,果仁夏巴塔麵包加上火腿片再抹上蜂蜜芥末蛋黃醬,要價11塊一份。
五.其他被律師協會裁定專業失德,但逃脫刑事檢控的律師包括:
Pradeep
Pachai是一名汽車保險公司的律師,他和另一位管理人員聯手,通過大幅提高保險索賠,從保險公司處套出150萬元。Pachai被取消律師資格,但通過歸還所得的資金,最終逃過刑事追訴。當星報記者聯繫到他時,他坦言不想再惹事生非。
Luc
Barrick是一位位於渥太華的律師,三年前移居巴黎。離開之前,他挪用客戶資金約36萬元,至今仍未歸還。Barrick告訴星報,他沒有竊取任何東西,而且前往法國是為了治療血友病。律師協會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其醫生證明,並且在他缺席的情況下,取消其律師資格。
Massimiliano
Pecoraro是一名在多倫多的刑事律師,他因對安省法律援助處誇大計費3萬元而被吊銷執照。一份調查顯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Pecoraro實際上向法援處誇大計費超過10萬元,但他在律師協會介入之前歸還了一大部分。Pecoraro虛構了很多從未發生的法庭審判和保釋聆訊。當他被揭發時,他歸因於婚姻破裂帶來的壓力。Pecoraro從未回復星報記者的信件和留言信息。
六.多倫多星報調查發現,此類違法律師逃避刑責的情況並不罕見。
調查記者統計並分析了過往十年來由律師協會做出的1,000份紀律處分,其中只有236宗的涉案律師以犯罪由被制裁,其中犯罪行為包括盜竊、詐騙、違反信託、偽造文件和作偽證。
調查記者查到,被刑事追訴的律師人數只有41位。在其中超過半數的案件里,律師協會都是在其成員被起訴之後才作出制裁。而那些被判刑事罪成的不法律師,受到的量刑都普遍寬鬆,由本宅軟體至社區服務不等。只有12名律師最終入獄。
七.為何如此多盜取客戶錢財的律師可以逃避刑責?
一個主要原因在於,律師協會實際上並不會向警方報告其成員涉嫌犯罪。
星報記者將調查發現交給律師協會的財務主管Thomas Conway,他指出,律師的職業特權(Solicitor-client Privilege)——一項他形容為「神聖不可更改」的原則——是限制協會向警方檢舉的重要因素。
Conway說:「每一位客戶和其律師之間的溝通內容都應受到保護,這是憲法規定的權利。如果我們冒昧地向警察反映,就會侵犯客戶的權利。這是他們的選擇。」
星報發現,因為害怕被捲入冗長卻難以彌補損失的刑事訴訟程序,多數受害者都不願報警。另一方面,警察官員和負責經濟案件的律師表示,警方的詐騙調查組已經不堪重負,而且常常沒有足夠的資源來開展複雜的詐騙案調查。
Steve
Sherriff是Brampton市的檢察官,在1982至1989年間負責律師協會的紀律檢控。他指出,律師協會針對不向警方反映律師涉嫌犯罪的理由「過於簡單」,而且是「錯誤的」。 Sherriff說,向警方檢舉律師根本不會違反律師職業特權。
事實上,他認為安省的立法給了律師協會向執法部門舉報犯罪律師所需的一切權力。
「我不確定,公眾對於律師作出的罪行有得到足夠的警示。」Sherriff說,「公眾被置於不必要的風險之中,對此我會保持強烈的擔憂。」
八.律師犯罪:僅有律師協會的家法是不夠的 !
像醫生和教師一樣,律師是個自治的行業。律師協會負責管理安省46,000名律師,和5,000名律師助理。律師協會在它的網站上寫道,它有責任「保護公眾利益」,以及「行動及時、公開和高效」。律師協會每年收到大約4,700份投訴,其中大約3,100份被授權全面調查。然而每年只有大約100宗投訴會進入紀律聆訊。
安省的律師必須購買由LawPro保險公司提供的職業過失保險,該公司主要為律師協會所有。但LawPro保險公司只涵蓋由於疏忽、錯誤和遺漏而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將多數情況下的不實行為,比如盜竊和詐騙,排除在外。
相反,律師協會通過它的受害人賠償基金來對此類損失進行賠款。問題在於,該基金只會對每單索償賠付最多15萬元——這是加拿大最嚴厲而且最低的上限。(此上限正在被律師協會的賠償委員會審查。)再者,與其他省份的賠償基金不同,安省的賠償基金被認為是「索償的最後選擇」。言下之意,即在多數情況下,只有在其他所有法律途徑都用盡之後,受害人才能找上它。
這就可能包括報警並起訴律師——一些受害者悲憤地發現,這作為一種補救措施,通常需要雇請另一位律師和花費更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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