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桑蘭事件重提,誰躺槍?

作者:鬍子太長了  於 2015-12-4 15:0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熱點觀察|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3評論

   真是信息爆炸的時代,在新的熱點分分秒秒轟入眼耳的時刻,17年前的舊事仍然能搶佔頭條。
     桑蘭事件成了中文媒體這幾天的大熱話題,專家網友們按耐不住,紛紛登場亮相。
      其實,事件本身並不是大熱的主要原因,其主要原因,也是唯一的原因是因為,新華網,對了是新華網支新鍋炒起了17年前的冷飯。      新華網什麼來頭?這根本不用我多說,誰是主管部門?新華社。新華社什麼來頭? 
    新華社的前身是紅色中華通訊社,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成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成立最早的新聞機構。1934年10月,紅色中華通訊社隨中央紅軍長征。1937年1月,為適應革命鬥爭形勢的需要,根據中央的決定,在延安更名為新華通訊社。  
    這就是說,新華社是中共最早最具權威的,對內對外宣傳的官方機構,它的雄文大觀點,代表的是革命黨的立場。革命時期新華社的聲音就是黨的聲音,就是指引革命方向的號角。建國后,理所當然的成為代表國家的最高對內外宣傳宣示重大信息的媒體官方機構。它比人民網,人民日報更具國際影響力,是對國際社會發布權威信息的權威機構。而新華網就是採用現代化技術的,更前沿,更迅速,更準確傳播中國政府和黨的立場,方針,政策的旗幟性平台。  
     儘管現在各種媒體平台多不勝數,但是國家和政府對內外披露真相,發布重重大信息,仍然把新華社作為不二的選擇。『』一切信息發布必須以新華社通告為準『』,常常是新聞規矩。其他國家制訂對華政策,也大多以新華社的觀點作為中國政府的官方意見為出發點。
      我特別記得1979年,新華社在廣播,電視,報刊上,正氣凜然的宣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新華社奉中國政府之命,於1979年2月17日發布聲明如下:      越南當局,無視中國方面一再警告,最近連續出動武裝部隊,侵犯中國領土,襲擊中國邊防人員和邊境居民,局勢急劇惡化,嚴重威脅我國邊境的和平和安全,中國邊防部隊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被迫進行自衛還擊!……『』  
       這是什麼樣的氣概!  隨著激昂高亢、霸氣十足、自信滿滿、蔑視世界第三軍事強國的檄文,是數十萬將士的衝鋒陷陣,數萬門鎮國利器的怒吼,是敵人陣地的地獄般烈火。的確如此,每次中共革命的關頭,新華社就是那個站在潮頭,吹響號角的號手,不是大事不開口,不是轉折不出頭的輿論操盤手。 
      好了,現在把這篇『』深刻揭露『』17年前真相的破文章,拿出來擺到公眾面前比對一下,各種巨大的質疑問難自然蜂擁而來。   
       且不論此文是不是真的坐實了證據,問題是,新華網是公安偵察專業部門么?即使是,在法律定案之前,也不能隨便公開發布證據,之後也只能合法披露當事者的信息。接著還要問下去: 她撒不撒謊,對誰顯得如此重要,值得新華網大動干戈,重磅打擊一個曾經為國爭光,並且在為國爭光的征戰中,重傷致殘,高位截癱的當時才17歲的領軍優秀運動員?何況她已經在永遠不能站起來的17年裡,備受煎熬,但仍然努力地活著,結婚生子,拼力只是想爭取過的好一些的一個女子。不管她與誰打官司,打出多高標的的官司,甚至不管她所作為的立場和出發點側對錯,這是她的權力!在提倡法律法制的昌明年代,沒有任何人任何機構有嘲笑,打壓,剝奪其他人權益的權力,何況,事件發生而且訴訟地均發生在轄外國家,在那個國家裡,本來就是一個『』講法『』的國度,曾經有自己不小心被咖啡燙了,就可以指控店家,並成功索賠百萬美元的民主國家,有什麼奇怪的,《撤墊》文的作者知道嗎? 
      無論讚賞或是不屑,可以說真的和別人沒有多大關係,你可以表達意見但沒人可以代表律法,或者以道德評判者的姿態去指責她,何況是新華網,是黨和政府雙重喉舌?
     如果說在那個可以批判2000年前老學究的年代,翻翻17年的舊事還說的過去的話,在如今國際風雲變幻莫測,國內事務紛亂雜陳,而且熱點焦點比蒙牛身上的毛還多的今天,國內外反恐防爆,中東綠林烽煙,東南海惡浪滾滾,巴黎氣候和會,一帶一路,金磚銀磚,網際網路plus,霧霾鎖國,津港爆炸,打貪扶正,石油世界大戰…… 就沒有一件值得關注的?還關注了17年,真夠辛苦的了,抗日戰爭才用了八年,犧牲3000多萬軍民,這17年來,那作者和他的夥伴們犧牲了多少腦細胞,堅持不懈地盯著一位弱女子,一定要把她搞臭搞死才甘休?
      退一步說,就算桑女士人品有問題,就算你們挖掘真相,追蹤新聞線索關注社會道德問題,那麼請問這件事的影響,有沒有南京法官的判決,導致全社會人人見義不敢為,見死不敢救,能繞就繞徹底改變人心的影響大?有沒有那種奇葩女憑一己之力,把紅會打入深淵的影響大?有沒有他爹李剛影響大?   最最關鍵的問題是,為什麼這時候發這篇與國事天下事毫無干係的破文?  
       好,現在上網百度一下:新華網 桑蘭事件 ,關於此次舊聞新傳的關鍵內容一覽無餘。除了原文和桑女士的弱弱的回應之外,最值得關注的恰恰是網友的反應。除了那些自認為是道德判官的人士外,網友們大多強烈質疑新華網刊發此文的目的,慘不忍睹的評論,甚至追溯到新華社的歷史作為,我真的不忍在此轉發。由此而知,此次翻炒事件,除了又一次直接傷害當事人之外,恐怕作為權威媒體的新華系,被大大地躺槍了。權威遭受的損害難以估量,難道這正是作者的目的? 事出無因,必有那個什麼,明眼人很容易看透其中玄機。
    基於常規,如新華網等級的重要媒體,大份量文章的刊發,一定會通過審定程序,並往往底定了全國媒體相關報道的基調。所以,此文不合時宜的退出,必定有其重要目的,不是幾句冠冕堂皇的爛調可以掩蓋的。從目前來看,新華網有關人員企圖轉嫁矛頭於《 鄭州晚報 》,而且連誰是作者都不敢透露,足見其中極可能隱藏著見不得光的東西,一幫文字強人假借國家級公器,既有可能有維護什麼的目的,也或者存在有償新聞之類的骯髒交易!無論如何,許多國家機構里都存在著一幫貌似正人君子,實則公器私用,不惜砸爛公器的敗類。
    強烈建議新華網甚至更高上級新華社,把此文出台的相關過程重新審查,看看這背後的故事到底是什麼?為了新華社的名譽。除非是真的由你們高層授權刊發的,但為了什麼? 
       任何人、任何機構、任何媒體發表任何公共言論前,最好不帶有色眼鏡地去了解一下雙方的表述,大有必要。當你發現17年來,有一李姓新華社記者,靠揭發桑蘭『』謊言『』在美國吃飯,而且還有一幫利益相關的,從沒停止過『』關心『』她一舉一動的曾經的愛心人士,逐步把事件從意外傷害關懷和善後的焦點,引導到人品道德的虛偽審判,甚至發展成為花邊內幕一樣時,每個人都會自己的判斷。的確我認為,現在就是花邊新聞級別的翻炒,而且罔顧當事人的死活,始作俑者令人不齒。新華網如果不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其權威性將會逐步喪失,與街頭小刊為伍。
      對弱者的同情和幫助,是人類道德的基本底線之一,也是判定一個人道德水平高低的直接指標。新聞線索、真相調查、道德審判,並不是剝奪人合法使用法律權力的借口,無論這個人本質上是什麼人,恐怖分子,殺人魔王都有申訴的權利,何況曾為國拚命的桑蘭。在開明的,法制的社會裡,相互和諧包容尊重,才是生存發展之道。尊重別人才能贏得別人的尊重,這道理永遠不會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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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3 個評論)

回復 越湖 2015-12-4 22:42
gossip(閑話)也是一種國粹。
回復 鬍子太長了 2015-12-5 03:31
淡淡的米蘭: 估計你快挨罵了,我也不過客觀寫了一點自己的看法,有人按捺不住開始後台發信息謾罵,感覺是有組織的團伙 不同意見我可以理解,也是他人的權利,但是滿懷
哈哈哈哈,沒關係了。有組織長期利用公器欺負一個為國奮鬥致殘的弱女子,十分下作。
回復 陳營 2015-12-5 03:36
「對弱者的同情和幫助,是人類道德的基本底線之一,也是判定一個人道德水平高低的直接指標。」

這句話是錯的。人類宏觀上的情感不是具體事件的裁判準則。道德是正直人的行為準則。截取事件的一個部分解釋整個事件是荒唐的。中國人講求因果,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什麼樣的因產生什麼樣的果。如果你是在批判新華社,那是政治時事之類的事情,如果你是替某人鳴冤,那是法律性事務,如果你是對殘疾人表達同情或幫助,那是慈善事業。最好不要把有關聯的不同事情混合起來當成同一個事情去討論。
回復 longang 2015-12-5 03:48
高度了,哈哈
回復 鬍子太長了 2015-12-5 04:30
越湖: gossip(閑話)也是一種國粹。
是啊
回復 Googman 2015-12-5 05:20
淡淡的米蘭: 估計你快挨罵了,我也不過客觀寫了一點自己的看法,有人按捺不住開始後台發信息謾罵,感覺是有組織的團伙 不同意見我可以理解,也是他人的權利,但是滿懷
我覺得新華社無錯,而且很有新聞道德。桑蘭無中生有地誣陷別人撤墊,進而起訴主辦者承辦者N億。現在卡特教練同意把錄像帶交給桑蘭,她又以種種理由拒絕取回錄像帶,這是又為何呢?她告別人一級強姦,有證據嗎?黃桑講訴訟時效已過期,法院不受理,這不是當全世界的人都是弱智嗎?( 在美國,強姦罪是沒有訴訟時效的),桑蘭滿口謊言,正義的人們不應反駁嗎?人們有權知真相。
回復 Googman 2015-12-5 05:24
陳營: 「對弱者的同情和幫助,是人類道德的基本底線之一,也是判定一個人道德水平高低的直接指標。」

這句話是錯的。人類宏觀上的情感不是具體事件的裁判準則。道德是
支持您的看法
回復 正義感 2015-12-5 06:21
桑蘭是弱者,還是被她告的網友是弱者?桑蘭一直是中國制度的受益者,甚至是奧運會火炬傳遞者,桑蘭從來不愁生活和醫療,因為國家全給她包了,這樣的人是弱者?她為什麼不告中國有關部門,比如國家體委?她為什麼不告中國體操隊?

我認為同樣作為體制內的新華網能這樣揭露桑蘭,對中國的老百姓來說是好事。我不知道你要同情她什麼,她比你過的好的多了。
回復 xxgc 2015-12-5 07:05
淡淡的米蘭: 你也還是小心點,感覺這個團伙力量不小,從文字風格分析看,年齡介於20到30之間,基本是空白博客,個別的有一兩篇掩護身份的文字。
有些人觀點也不盡相同,但是
:淡淡的米蘭: 你的那篇大作現在不接受評論,我把寫給你最後的回復的評論留在這裡,免得打字半天浪費了。

」你一方面說根本不用搞清楚,只看誰炒作就反對誰。可嘆的是這裡你再一次說一看原文就不會說的話。原文白紙黑字說了卡特除了桑蘭視頻誰也不給。新華社記者也一樣得不到,所以說了是根據九幅截圖來分析出桑蘭說假話的。這個分析根據宏觀物理學定律沒有什麼破綻,除非把羅馬尼亞教練當作量子存在。你不妨試試反駁?
至於說桑蘭有權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國家已經讓她衣食無憂,張口要21億,把一切人都告遍,從哪個角度看都不是維護「合法權益「,更何況法庭已經判她」濫訴「,這是什麼意思你知道么?這是貪婪加上」沾上邊的人都欠我一輩子「的思想作怪。哪裡是什麼維護合法權益。
真假的問題,是最重要的問題,社會如果不關心真相,沒有正義可言。它不和誰是強者誰是弱者相關。同情弱者應該,但不能等於不尋找真相,而且誰都不能因為自己是強者或者弱者而歪曲真相。新華社有很多問題,但這一篇報道,算是為推進理性社會做了點貢獻「
回復 鬍子太長了 2015-12-5 09:54
淡淡的米蘭: 你也還是小心點,感覺這個團伙力量不小,從文字風格分析看,年齡介於20到30之間,基本是空白博客,個別的有一兩篇掩護身份的文字。
有些人觀點也不盡相同,但是
謝謝。其實我不是要介入爭論,只是認為新華網真不應該刊發此文,像鄭州晚報之類發發就算了。既有龐大勢力作祟,那他們想做什麼,有什麼訴求?就是把桑滅掉,對誰有有點好處?這是我寫此文的目的。那些自認道德判官的人們,隨便吧,是不?
回復 鬍子太長了 2015-12-5 10:11
陳營: 「對弱者的同情和幫助,是人類道德的基本底線之一,也是判定一個人道德水平高低的直接指標。」

這句話是錯的。人類宏觀上的情感不是具體事件的裁判準則。道德是
陳先生,謝謝評論。您的原則性觀點領教了。我沒有把自己的文章把高到哲學的高度。也沒有能力四面出擊,打左擊右。我所人家一破文,自己的何嘗不是?只是認為發的不是地方,且早已喪失其新聞價值,所以置的關注的是為什麼有人堅持要發,對社會有宜嗎?桑是一個人在苦苦應對一幫人,這是事實,其它的不是當事人誰也不應該妄加評議,尤其不能指責其中任何人。對弱勢群體的關注和公平對待,是現代社會,尤其是民主國家致力實現的目標。道德是人的基本底線,當然是正直人來實現的。
回復 鬍子太長了 2015-12-5 10:21
Googman: 我覺得新華社無錯,而且很有新聞道德。桑蘭無中生有地誣陷別人撤墊,進而起訴主辦者承辦者N億。現在卡特教練同意把錄像帶交給桑蘭,她又以種種理由拒絕取回錄像
我基本上不是探討具體的誰對誰錯。不過您所桑蘭無緣無故誣陷別人和其它問 ,是不是只看一方的說?我有個問題比如說,如果真的有強姦發生,您認為桑高位截癱,她有什麼能力保存證據?無論如何17年了,還能有新華網發如此文章,我不認為是為真相而來。謝謝。
回復 鬍子太長了 2015-12-5 10:23
正義感: 桑蘭是弱者,還是被她告的網友是弱者?桑蘭一直是中國制度的受益者,甚至是奧運會火炬傳遞者,桑蘭從來不愁生活和醫療,因為國家全給她包了,這樣的人是弱者?她
哈哈哈,謝謝提醒。祝您一切都好。
回復 鬍子太長了 2015-12-5 10:25
longang: 高度了,哈哈
高么?哈哈哈
回復 淡淡的米蘭 2015-12-5 10:47
鬍子太長了: 謝謝。其實我不是要介入爭論,只是認為新華網真不應該刊發此文,像鄭州晚報之類發發就算了。既有龐大勢力作祟,那他們想做什麼,有什麼訴求?就是把桑滅掉,對誰
是的,爭執沒有必要。我自己是這樣的個性,把我自己的觀點亮明,不會被任何人左右,也不會為任何壓力而改變,(所以發信息用髒話罵我的人是白費力氣 ,我從來不怕任何人的恐嚇,所有的辱罵都會起相反作用。)但不會沒完沒了參與爭執。輿論怎麼回事大家都明鏡的,人心終究是誰也誤導不了的,我不需要去關心,我會把更多的時間用在享受生活上
回復 鬍子太長了 2015-12-5 12:43
淡淡的米蘭: 是的,爭執沒有必要。我自己是這樣的個性,把我自己的觀點亮明,不會被任何人左右,也不會為任何壓力而改變,(所以發信息用髒話罵我的人是白費力氣 ,我
贊一個
回復 Cannaa 2015-12-5 13:04
一群拉皮點痣打肉毒桿菌的老朽,屍居餘氣,死死抱著海外華人的優越感不放,一點天下為公的思想也沒有。他們是邊緣人中的邊緣人,既瞧不起老華人社團,又融不進後來的留學生群體,唯一能做的就是巴結領事館從中國撈點好處,唯一的優勢是有時間上網冒充主流。
回復 金秋一葉 2015-12-5 23:28
Googman: 我覺得新華社無錯,而且很有新聞道德。桑蘭無中生有地誣陷別人撤墊,進而起訴主辦者承辦者N億。現在卡特教練同意把錄像帶交給桑蘭,她又以種種理由拒絕取回錄像
贊同你的說法,身體的殘疾與撒謊和濫訴無關,更何況是瘋狂傷害幫助過她的人!她的「感恩之旅」是在幹什麼?一年之內同一個人做出反差如此巨大的兩件事,她如何解釋?
回復 OLN 2015-12-6 03:37
陳營: 「對弱者的同情和幫助,是人類道德的基本底線之一,也是判定一個人道德水平高低的直接指標。」

這句話是錯的。人類宏觀上的情感不是具體事件的裁判準則。道德是
呵呵,敘利亞難民里有弱者,也有恐怖分子。
回復 鬍子太長了 2015-12-6 03:57
金秋一葉: 贊同你的說法,身體的殘疾與撒謊和濫訴無關,更何況是瘋狂傷害幫助過她的人!她的「感恩之旅」是在幹什麼?一年之內同一個人做出反差如此巨大的兩件事,她如何解
我認為吧,誰對誰錯是他們當事人之間的事,願意私下解決,庭外和解,打官司到底,的確是他們之間的事,這件事從始至終都沒有重要到需要新華社系統的的媒體參與的必要,尤其過了17年了。。每個人有自己觀點非常正常,但請不要辱罵任何人,。有人動用公器,引導社會輿論站在一方去打擊另一方,是不正常的,公平的話,應該讓另一方也有同等機會在同輩的媒體上發聲,,對吧,所以,不欣賞您的針對特定人的國際語言,因為你我不知道真相,如果關心此事,應該有耐心等到法律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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