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春暖花開了。 我對兒子說,天氣好了,下周開始,自己走著上學吧。他不太情願,還是答應了。我只是希望孩子學會獨立一些。
家裡離學校三公里。走路大概需要35到40分鐘。沒有很方便的公交車。 大多數時候,放了學他都是和同學一起走回家。
那天早上,七點半不到,他出門了。
我本來有一個公司給定好的全天講座要去聽,不想我那天竟然給忘了。沏好茶, 坐下來準備開始工作。這時,電話鈴響了!
是兒子的聲音。在電話里,那聲音顫抖著,我幾乎聽不明白(加上英文不好)。
「爸呀,我讓汽車給撞了!」
當我聽明白一切的時候,一下急眼了!瞬間,也明白了一個事實:他沒大事兒!
兒子完全描述不出是在那兒發生的。總之,離家不遠。 我順著他平時上學的路徑慢慢開著,四周巡視著。
終於看到他站在一個釘子路口。旁邊停著一輛紅色麵包車。還有另外兩個人站在旁邊:一老一小。
兒子滿臉是血跡,嘴也腫著。
其中一個老者,矮矮地,哭喪著臉向我說著我聽不懂的廣東話。旁邊看上去是他的兒子,告訴我,他爹不懂英文。老爹本是送他到學校上學。
我把兒子帶到自己的車裡,花了很長時間,他才安靜下來(也嚇昏了),問清楚車禍是怎樣發生的。斜眼望出去,那老者顫微微地站在寒風裡,等待著我的「發落」。
兒子在綠燈過馬路的時候,那車左轉彎撞到了他。兒子說自己差一點飛起來,落到地上。嘴碰破了。沒有碰到頭。其它好像沒有什麼不適。他是下意識地一骨碌就爬起來了。萬幸!
然後他們離開了路中央的現場,把車停在釘子路內的路邊。就給我打了電話。
我看到路中間的地上沒有留下什麼痕迹。取證拍照之後,我讓老者走了。然後,我直接把兒子送到附近的醫院,備案后,醫生做了全面檢查。主要是看看有沒有腦震蕩。然後去了牙醫那裡檢查。 沒有問題。最後去家庭醫生那兒備案。
故事本來已經完了。補充一點後來的經過。
這件事太太心中一直過不去。雖然兒子確實沒什麼事,可是撞人的那家從來都沒有打電話來過問一下。曾經有朋友過馬路時也被一個白人撞過。白人主動留下電話。後來打了幾次電話問候。
這讓太太心中怒火萬丈, 覺得完全沒有人情味兒。怪我沒有報警。 不然的話,司機至少會有處罰。
在太太的再三催促下,我去了警察局詢問。
值班警察聽了我的敘述之後,淡淡地說,警察如果在場,也就是做你所做的那幾件事。你做得都對。我們沒什麼可做的了。
我確實也後悔沒有報警這件事。雖然警車和急救車到現場,不過也是做那幾件事,畢竟及時得多。
我後來告誡兒子:真的出了車禍,爸爸也救不了你。如果可能,你第一要做的就是報警(打911)。
也許是上天安排我忘記了那個講座。如果那天我不在家,如果。。。不知道兒子會怎麼辦。我們都從生活中汲取教訓。 也開始對命運作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