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時代的到來,改變了零售商業的營銷方式,而電商及網路銷售的風起雲湧,也使越來越多買賣雙方的一次次交易,成為大數據浪潮中的一朵朵浪花。而基於電子交易、網上搜索、公共平台互動等行為而產生的大數據,因其在現代信息技術支撐下電子化生成、規模大、實時更新,因此被認為比傳統的統計數據更加全面、及時、透明,具有更大的應用價值和應用前景。如果大數據出現了造假、甚至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其情景是非常恐怖的。
一是不易發現。無論是刷單、灌水,還是人為在後台做一些手腳,或是直接發布一個虛假數據,一切都好像是自然生成、水到渠成的結果。
二是難於監管。目前,絕大多數網路大數據都不需要報送。現行法律法規也並沒有對大數據的生產、發布和使用作出規定,也沒有明確哪一個職能部門負責監管,更沒有對虛假數據進行處罰的相關條款。
三是連鎖反應。如果有相關利益者因造假獲利而不付出代價,必然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使造假者和造假行為越來越多,重創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
四是誤國誤民。虛假的大數據信息用於國家決策,必然帶來決策失誤;用於個人行為,也必然帶來誤讀誤判,給個人的選擇和利益帶來損失。
因此,防止和遏制大數據造假,不是未雨綢繆,而是已經迫在眉睫。除了要讓電商吹牛就上稅以外,更應儘快啟動相關立法工作。要通過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大數據的生產、使用、提供、發布作出規定,對利用和製造虛假信息誤導公眾的行為明確相應的處罰條款。要通過運用法律的、經濟的手段,使造假者付出其付不起的代價,同時使大數據真正在服務決策、服務社會、服務百姓、服務生活方面發揮大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