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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者:黑客、天才與數字革命

作者:蘆鶴  於 2015-3-1 14:1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評論|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關鍵詞:愛因斯坦, 富蘭克林, 科學技術, 歷史學家, 喬布斯

美國羅德學者獎獲得者、歷史學家和暢銷書作家艾薩克森(Walter Isaacson),在去年10月份出版了他的新書:「創新者:一群黑客、天才和愛好者們創造了數字革命(Innovators: How a Group of Hackers, Geniuses and Geeks Created the Digital Revolution)」(以下簡稱「創新者」)。此書出版后引起熱議,該書也入圍2014年美國國家非小說類圖書獎。

如果知道艾薩克森是「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傑明·富蘭克林:一個美國人的生活(Benjamin Franklin: An American Life)」和「愛因斯坦:一個天才的生命(Einstein: The Life of a Genius)」的作者,對他能夠寫出這樣一本書不會感到愕然,因為他對當代科學技術發展的歷史有著自己獨到的觀察,特別是對信息時代的數字化社會有著自己的思考。

計算機和互聯網是我們這個時代最重要的創新之一。在大多數人都沉迷於數字化時代帶來的享受時或是利用數字化技術在積累財富時,艾薩克森注意到,已經很少有人知道是誰創造了數字化,已經很少有人思考這個時代究竟是怎樣產生的。這樣的創新是怎樣形成的?在「創新者」一書中,艾薩克森通過對幾乎是覆蓋近200年科技發展史、信息技術和企業家精神的回顧,這樣寫道:當代的創新者沒有讓人聯到他們是在閣樓或是車庫裡單打獨鬥而成為雜誌封面的人物,也沒有把他們列為如同愛迪生、貝爾和巴貝奇等殿堂級人物;相反,大多數數字時代的創新是進行了協作之後得以實現的。

艾薩克森向讀者展現的是,這個時代的創新者是一些有趣的人,一些人具有獨創性,有幾個甚至是天才。這些先驅的故事是黑客、發明家和企業家。他們的頭腦如何運作、是什麼讓他們如此有創造力?他們的工作能力如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工作能力?「創新者」一書給予了描述,其中的結論之一是,團隊合作使他們具有更多的創造性。


由西蒙舒斯特公司(Simon & Schuster)出版的「創新者」一書有500多頁,分為艾達,洛夫萊斯伯爵夫人(Ada,Countess of Lovelace)、計算機、編程、晶體管、微晶元、視頻遊戲、互聯網、個人計算機、軟體、在線和永遠的艾達這12章。艾達是英國著名詩人拜倫的女兒,她設計了巴貝奇分析機上解伯努利方程的一個程序,並證明當時的19世紀計算機狂人巴貝奇的分析器可以用於許多問題的求解。她最終成為巴貝奇的合作夥伴,並被稱為世界上第一位程序員。

「創新者」以艾達的故事作為本書的開頭,把向艾達致敬做為結尾,用敘述故事手法的描述了科技革命的歷史全景以及百科全書式的展現了數字時代發展的過程。對於引發數字時代的3個關鍵創新,艾薩克森列舉到,首先是艾達的「詩意」數學和巴貝奇的「分析引擎」,作為當時的失敗者,他們的創新設想卻超前了1個世紀。現代電腦的結構幾乎就是巴貝奇分析機的翻版,只不過是它的主要部件被換成了大規模集成電路而已;第2個創新是與東岸層級組織對立的矽谷企業文化和管理風格,這是一種旨在培育跨界切磋合作的非獨裁模型;第3個創新是基於個人的設備創造,比如袖珍收音機、計算器以及視頻遊戲,後來是個人電腦的出現。

縱觀艾薩克森講述的感人故事,他在重申一個主題,創新源於「創造性發明家」和「一個思想、概念、技術和工程方法成熟起來的進化過程」;「當成熟的種子落在肥沃的土壤時,創新發生了」。那麼是誰發明了微晶元?或互聯網?艾薩克森寫道,「這來自於曾是同行的學者和黑客的鬆散群體,並自由分享他們的創意....。創新不是一個孤獨者的努力。」。艾薩克森解釋說,在計算機每一個發展的關鍵時刻,通常是幾個人幾乎為一體,即使他們的性格差異很大;一個工程師精心策劃每一個步驟,一個經理人不停地奔走,還有一些其他人敲邊鼓。

艾薩克森提供了很多基於第一手採訪的數學家、科學家、技術人員和黑客的「肖像」,包括優雅、「智力嚇人」的出生在匈牙利的馮諾依曼(John von Neumann);不耐煩、任性的肖克利(William Shockley);加入軍隊從事數學的霍珀(Grace Hopper);「簡潔且奇怪迷」的互聯網之父利克萊德(J.C.R. Licklider),以及比爾蓋茨、喬布斯和許多其他人。艾薩克森通過描述這些個體,生動、簡潔地回望了與計算機有關的歷史。這些人大多數輝煌,不過有的靦腆,有的瘋狂,很多人也有瑕疵,但都是迷人的。他以超乎尋常的想象力把巨大的研究成果和名人軼事巧妙的編織在一起,形成了一場轟轟烈烈、扣人心弦的敘事,激勵夢想家持續改變我們生活的熱情。

不知道艾薩克森在寫此書時,是否注意到了中國的微信、中國的小米手機,是否關注了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即便是馬雲、馬化騰和雷軍們的創新還沒有落入艾薩克森的法眼,「創新者」這部書對於中國還是有意義的,至少是一面鏡子,可以以史為鑒,從歷史上的成功與失敗中體味什麼是創新;但恐怕還不止於於此,也不應該止於此,因為中國更需要創新,不僅是技術上的創新、品牌的創新和商業模式上的創新,還有創新思維的培育。中國正在處在一個偉大變革的時代,也正在步入一個創新的時代,這個時代的特徵就是促進創新、創造力和團隊精神,「創新者」展示了這是如何發生的。

美國最大的實體書店也是全球第2大的網上書店 Barnes & Noble、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出版者周刊和福布斯等近百家出版機構和媒體對「創新者」給予了很高的評價。Barnes & Noble問道,「作為數字革命的繼承人我們都站立或坐下,但對於它的起源有多少人知道」?出版者周刊認為,「艾薩克森的研究表明,技術進步是一項團隊運動,並且在計算機里沒有「我」字」。休斯敦紀事報的評論是,「如果你想知道關於計算機的一切,讀「創新者」,每一頁都等待著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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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寂禪 2015-3-2 00:51
從嚴格意義上說黑客,和Steve Jobs都不是真正的「創新者」,後者是開放產品的天才,並沒有發明任何技術,更談不上科學創新。Steve和Benjamin Franklin 沒有可比性,跟別說和Einstein相提並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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