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人買了一匹布,分別找了三個裁縫:
第一個說:這匹布夠為你做一條長褲加個小馬甲!第二個說:夠做一套西裝!第三個說,夠做一套西裝+馬甲+長至膝蓋的風衣!
這個人對第三個裁縫說,你確定夠布料做西裝三件頭+長風衣?為什麼前面兩裁縫說只夠做你說的一部分而已呢?
噢,是這樣的:因為第一個裁縫有4個孩子,第二個裁縫有3個孩子,我只有一個孩子!第三個裁縫說。
裁縫幾個孩子與我布料能作多少件套有什麼關係呢?這個人不明白!
噢,這是我們這行的秘密:裁縫都用顧客的布料給自己孩子做褲子,4個孩子的裁縫用的料多,餘下的只夠你的褲子和馬甲了。我就一個孩子,給你餘下的布料多,可以給你多做幾件!
現在的某些麥當勞員工就像是裁縫一樣,要求僱主提薪是因為薪水不夠自己生活的需要。要多掙錢養家,得想辦法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不是一邊靠麥當勞給工作,又強迫僱主加薪!人力市場供需決定薪水。一份工作,若10刀能招到人,僱主不會付15刀。同理,若同是10刀的工作,工作更輕鬆,僱主又請,職員當然不會選擇麥當勞了! 麥當勞10刀請不到人,自然會提高薪水吸引職員,這就是市場供需。
什麼職位資薪多少,不是想當然的。是技能要求越高,能勝任的人越少,此人在人力市場的價值高,薪水自然高了!要求加薪有幾條正當理由: 1.現有職位里有傑出貢獻者(為公司創高營業額,節約開銷,增加工作效率等)。2.承擔了比原來職位更多的責任者(帶領新員工,負責某項目)。 3.獲得與職位有關的新學位/新專業證書(CPA, MBA)。4.在公司年資長,且成為某個職能的專家,是優秀職員。
無論如何,因為自己養家成本高而要求加薪不是正當理由!啥時候僱主付薪水是按職員的生活需要的?乾脆叫僱主給你簽張空白支票,你想用多少,填多少,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