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這種新聞,一種悲涼不禁襲來,可悲可嘆者有三:一嘆很多圍觀者評論言辭粗鄙且開不出解藥;二嘆國家的國民保障系統如缺,幾十年來各級公交部門領導出國考察耗費巨額公帑卻帶不回很容易執行的交通安全行之有效的方法,三嘆國民在劣法逼迫下無奈的成為撒謊者 逃逸者或殺人者,每遇事故,一定狗血,官民互斗,法失權威,過失者 或無過失者要麼傾家蕩產要麼逃之夭夭,受傷者或訛人者要麼倒霉賠錢要麼敲詐得值,以致文明墜地,道德淪喪,國人心寒。遍觀天下,無論何種體制,交通事故不可避免,但大部分國家都能較好的處理,列位看官若有疑問,且聽區區細細道來: 以在下居住國而言,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納入國家(省 州)管轄,不與當事者有涉,蓋因賠償基金由政府在年註冊費中統一收取,本州年費$757中,Registration fee $270.40. Tac charge $443. Insurance duty $ 44.3 而這$44.3 就是事故保險(無論過失與否,刑事另判)全保,而且是傷殘全保終身,輪椅護工費用無一例外,在這個制度和系統之下,還會有人去作姦犯科圖利嗎?相應的保護傷者成為必須,逃逸者刑事伺候。
中國現在的經濟體量如此之大,政府財政收入亦頗可觀,在交通事故的處理中,完全可以這樣參照此法,加大強制性保險收費,建立 充實 擴大此專項基金,即增加用車的成本,又增加就業機會(建立交通事故傷殘者醫院 護理人工 相應設備生產),更主要的是不再逼人為惡,匡扶社會風氣,此法可行,何樂不為呢。
閱讀詳情: https://big5.backchina.com/comments/20150921/news-385405-1.html#ixzz3mQIbdD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