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從方舟子被封說言論自由

作者:尼羅河水天上來  於 2014-10-23 11:1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風雲|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6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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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6 個評論)

回復 sun1161 2014-10-24 12:14
尼羅河水天上來: 讀一下方舟子打假的人物,那一個經得起現代科學性的驗證和考驗?科學的東西不能參差假的或臆造的東西。

我就舉出兩個被方舟子攻擊造假的人。一個是賀福初,也是
哈哈,原來你是賀福初的「徒弟」啊?怪不得為其辯護!請問賀將軍的論文結果是怎麼出來的?一個沒有出國留學的「軍事醫學科學院」的博士,讓自己的學生閱讀國外文獻寫出論文吧?關於賀將軍的論文不僅僅方舟子一個人質疑,很多吧?你去網上查查!你既然是賀將軍的徒弟,你就不應該來美帝這個土地,繼續為何將軍撰文,繼續為廣大指戰員官兵服務!至於陳竹嗎?你使用自己的腦袋想想,一個當官的「國家領導人」衛生部部長,哪裡有時間做科研?早期的研究是什麼水平?我不是為方舟子辯護,因為方舟子有「偏執狂」癥狀,所以他才利用自己的所學揭穿這些偽騙子,爾你的老師和陳竹的「科研」正好與方舟子專業相符,所以具有「偏執狂」的方舟子才敢去「揭短」!
回復 尼羅河水天上來 2014-10-25 08:05
sun1161: 哈哈,原來你是賀福初的「徒弟」啊?怪不得為其辯護!請問賀將軍的論文結果是怎麼出來的?一個沒有出國留學的「軍事醫學科學院」的博士,讓自己的學生閱讀國外文
方的醫學知識就是狗屎一堆。還好意思吹。人不吃飯7天會死就是他偽造出來的。

賀的四條定律當然要用國外文獻。所有基因序列都是在外國文獻上發表的。但是規律是他第一個發現的。肝細胞因子不是論文,是一個有活性的蛋白。首先發現者是賀。

我可以告訴你,賀每天晚上7點30分到實驗室,工作到晚上12點。陳竺的貢獻都是在他當部長之前作的,帶博士也是在他當部長之前。

要證明賀科研造假,不應該要我去查文獻。應該你把文獻放在這裡給大家看。如果我指控你夥同方舟子販毒,證據就要由我出示,不是要你去查。懂嗎?
回復 Robert123 2014-10-27 01:56
方舟子被封為大勢所趨。
回復 Robert123 2014-10-27 01:57
拒絕讓方舟子再使用公眾網站,與言論自由沒有關係。方舟子仍可自由發言,想說什麼說什麼,只是沒人再樂意為他傳話,散播而已。猶如你寫了一本書投稿到一家出版社,人家審稿后拒絕刊登,你能告出版社妨礙你言論自由嗎?大陸當局或許真的下過封殺令,但方舟子並沒有因言獲罪,所以說他失去言論自由是錯誤的。各大網站有權自行決定是否讓方舟子使用自己的媒體,法律或許規定公民有權將自己的文章發到各個網站,但法律並沒有規定網站必須接受你的文章。能不能在一家網站發文,不是你的基本權益,而是網站給你的一種特權,它並不受法律保護。網站拒絕你的文章,也不等於剝奪或侵犯你的言論自由或人權。
回復 hotmoon 2014-10-27 23:01
方舟子程序外的打假實際上抑制了程序的健康發展(轉)


  所謂民間打假是不易提倡的,因為屬於自我定義對事物的評價標準的概念,如果在美國是可能的被告的。

  這種事如果以美國為例子,你一般只能向相關的學術界提出質疑,如果有作假證據,或明確的造假形成的影響,比如學術文章的發表明顯與事實不符,一個專門的委員會會成立進行調查和聽證,然後判決處理。

  而方這種方式,儘管你可以說中國目前缺乏相應的機制,但客觀上方的做法是自我定義真假的性質,而他是利用中國人痛恨作假現象的心理。

  在具體方式上,網路的揭露並不具備法律效益,但卻形成mob(群氓)判決的現實,這就是方的做法的危險性,目前他在國內的地位就是個mob頭子的概念。

  因此哪怕他的打假客觀上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整體來講屬於對中國社會危害很大的東西,使得人們不關注程序的建立,而是走捷徑。

  在肖鎚子的事件里,是個典型的mob判決讓他走極端的例子。因子在這件事里,到底肖的手術是否有作用至今人們也不知道,因為方並不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而客觀上方讓肖有經濟損失,自己有名聲所得,間接導致可能的經濟所得。

  有趣的是,方對國內打他老婆論文作假的態度,首先定義是他人對他的報復,而不討論這個打假涉及的內容究竟是否是真實的。這種態度與被他打的一些人的反應是一樣的,只不過別人不是指責他報復,而是其他所得罷了。從這件事看,方是沒有integrity(誠信)的,也就是不以客觀為前提。

  如今的現實是他成為這個「領域」的專家和權威,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社會現象。在與崔永元的關於GMO的爭論中,他的論點(美國人都吃轉基因,因此。。。安全)是完全誤導性質的,而這個誤導是屬於故意的,不可能是失誤,除非他沒有在美國生活過。因為在美國生活的人不會不知道儘管美國人都在吃,但不是自願的,而是無法自己選擇(這是FDA一直推動食品包裝標識GMO的原因,就是給人以選擇的權利)。

  如今與周的掐也是類似,周的東西漏洞是有的,尤其在如何理解美國社會的一些事和現象,並非都是他認為的負面的概念。但方的反駁使用的論據,從一開始就是錯的(我只看了第一和第二,都是錯誤的),實在是看不出他是在美國生活過很長時間,甚至自己擁有房產的。

  這件事與他與崔的爭論使用的方式有類似之處,就是用錯誤的信息在國內忽悠,看不出有什麼正面的社會意義和效果,無非是體現他比別人知道的多,更多是表現ego(自我),無奈還都是錯的。方有學位,但據說從來就沒有在本行工作過,其經濟來源是打假名聲帶來的,因此用這種方式來保持名聲也未必不是動機(歸納邏輯)。

  至於他被封,也許是真的,但並不能因為他被封,就成為悲情牌的概念而認可他的做法。

  姑且認為他早期的打假有過積極的意義,但如今他的行為或表達的內容看不出有什麼積極的意義。

  一個合理的社會是需要有法制的,也就是遵守程序。而這東西是有發展過程的,過程是個很長的時間,在現代民主理念的發源地英國用了大概400年的時間。如今大概不需要這麼長,因為有借鑒,但任何一個社會發展這個過程都是需要時間,期間不能滿足的時期是社會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如果出現程序以外的東西來替代,那麼就是客觀上抑製程序的發展,因為這是」走捷徑「的性質。理想的是社會的監督是針對程序的直接關注,批評的對象是程序,使用的例子是證據,而不是對象,也就是加快程序建立和完善的過程,而不是代替社會程序,那樣永遠建立不了不了程序。
回復 尼羅河水天上來 2014-10-28 08:25
Robert123: 拒絕讓方舟子再使用公眾網站,與言論自由沒有關係。方舟子仍可自由發言,想說什麼說什麼,只是沒人再樂意為他傳話,散播而已。猶如你寫了一本書投稿到一家出版社
『拒絕讓方舟子再使用公眾網站,與言論自由沒有關係。』

你錯了。我告訴你為什麼。公共網站就是人人都有言論自由可以自由表達思想的地方。現在禁止方舟子發言,而且是原來允許現在禁止。這就是剝奪他在這個特定網站的言論自由。

比如大街上是人人可以步行的地方。現在不讓某人走了。就是剝奪行走自由權。你會說某人還是可以在其自己家裡走嗎?
回復 尼羅河水天上來 2014-10-28 08:28
hotmoon: 方舟子程序外的打假實際上抑制了程序的健康發展(轉)


  所謂民間打假是不易提倡的,因為屬於自我定義對事物的評價標準的概念,如果在美國是可能的被告的。
說得很好。方舟子從來沒有通過專業傳媒(刊物或者會議)揭發任何學者的「造假」。尼羅河早就有文章指出。他的做法就是文革的那一套。鼓動不明真相,也不具備明了真相能力的普通民眾起鬨。你看賀福初,陳竺從來沒有理睬過這個人渣。
回復 hotmoon 2014-10-28 10:03
尼羅河水天上來: 說得很好。方舟子從來沒有通過專業傳媒(刊物或者會議)揭發任何學者的「造假」。尼羅河早就有文章指出。他的做法就是文革的那一套。鼓動不明真相,也不具備明了
剛剛我在倍可親發貼也因為內容敏感,不給發。哈哈,what a joke!

主要是貼貝志誠的一份長信,才搜出來的。這個同學值的介紹一下,方就算了,對他的討論網上有很多很高質量的文章,一查一大堆。我對國內的事一般後知後覺,一知覺后也比較認真。:))

轉文的作者是萬維一網友寫的,覺得他/她寫的好,就貼出來了,也貼在天涯了。
回復 尼羅河水天上來 2014-10-28 11:06
hotmoon: 剛剛我在倍可親發貼也因為內容敏感,不給發。哈哈,what a joke!

主要是貼貝志誠的一份長信,才搜出來的。這個同學值的介紹一下,方就算了,對他的討論網上有很
想看。能貼到這裡嗎?
回復 hotmoon 2014-10-28 13:42
看看方在網路上造成的影響。

方舟子:貝志誠才是朱令案的最大嫌疑人!!!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78399-1.shtml
回復 尼羅河水天上來 2014-10-28 14:40
看到我的回帖你可能需要點時間分辨你面前的兩個人,方舟子與尼羅河。我在所有的問題上與方為敵,除了朱令案。我和方站在一邊。有時間可以看看我在mitbbs(未名空間)發的尼羅河朱令案系列,現在發到7。最關鍵的幾篇還在後面。
回復 hotmoon 2014-10-29 02:04
尼羅河水天上來: 看到我的回帖你可能需要點時間分辨你面前的兩個人,方舟子與尼羅河。我在所有的問題上與方為敵,除了朱令案。我和方站在一邊。有時間可以看看我在mitbbs(未名空
建議把我貼的那兩個長長的東東刪掉吧,網友一看長長的回貼都被嚇跑了。:)) 網上很容易查到的。
嗯,奇怪,你和方都認為貝是嫌疑犯?

天涯有位薛同學寫了篇「方舟子不見了」的抒情散文,我回貼「不見也好,越來越煩他。。。」樓就被我歪到朱令的事上,而且老歪,把網友氣暈。:)) 因為方周之爭我個人覺的很無聊,也煩方神經什麼事都插一腳,但方在朱令的事上的表現把我氣暈了。。。

其實朱令一案情節不算太複雜。兇手就是身邊的人。1.有動機;2,能方便拿到毒品;3.不太象是蓄謀已久,處心積慮,精心策化的人乾的,所以很可能有犯罪證據留在現場。
清華的作為直接導致破不了案,協和的作為直接導致朱令救治的延誤,非常明顯,常識就能讓人看出。

我很不明白方為什麼去質疑貝。方說貝不能這樣給孫下定論,到這一步還ok,可方又一條一條的從英文信,家庭背景,男女關係說貝才是最大兇嫌,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最後就變成比誰家的官大了,南方報系和韓寒,新興和舊老勢力之爭等等。美國法庭里,不是常看到法官認定某些證據與本案無關,做出不能呈堂的決定嗎?陪審團員不也都是些靠常識和普通經驗來判斷的人組成嗎?而且這些人在庭審期間還不能看報紙電視,不能和外人交流等等,免受外界的影響。看不到方在西方學到他真正該學的東西。

後來清華加強對化學試劑的管理,好象教育部還為此制定頒發了文件,協和對遠程診斷的重視,是誰的行為導致的?是貝的行為! 方幹了什麼,除了質疑貝,搞的網友去人肉家庭背境,男女歡愛,反黨愛黨,亂七八糟,他的作為對破案,對教育和醫療機構的整治毫無幫助,反而混淆視聽,引導網民往毫無節制和節操的漫天瞎質疑方向走。

而且方質疑貝,方是真的愛國反美嗎?和和。。。才不呢,他真正的目的是報復那些在方寒之爭中站在韓寒一邊的人和媒體,這些媒體在朱令一事上,聲音也比較大。方的小人作為對社會的副作用越來越大,該是滾蛋的時侯了,而且早該滾蛋了。

我寫完我的想法,再看你的分析,要減少外來影響。:))
回復 hotmoon 2014-10-29 02:13
我自己刪掉了,太長了,沒人愛看。去看你的東東去了。。。:))
回復 尼羅河水天上來 2014-10-29 09:20
hotmoon: 建議把我貼的那兩個長長的東東刪掉吧,網友一看長長的回貼都被嚇跑了。:)) 網上很容易查到的。
嗯,奇怪,你和方都認為貝是嫌疑犯?

天涯有位薛同學寫了篇「方
你說的這些不論是挺孫的還是黑孫的,基本都建立在外圍信息基礎上。我的分析根據的是中毒特徵,投毒方式和診斷過程。我不認為你是鉈毒黨的人。希望你認真看完我貼在未名上的分析。如果願意給個評論。但是要求還是一樣的,要反駁nile的文章,請先拷貝原句,指出錯誤,提供理由或者證據。
回復 hotmoon 2014-10-29 11:36
看了,反駁不了。因為你跟得更緊,收集的東東更細緻。大概我理解你的意思就是根據朱的臨床癥狀,她有三次被人投毒的可能,這就擴大了她的活動範圍和接觸的人,所以你支持方的論點之一:嫌疑犯不局限在朱宿舍的人。

這點我沒太大問題,可以擴大調查的範圍,但是在一般情況下調查嫌疑人肯定是從近及遠的開始,排除了最密切接近的人後,再一圈圈擴大調查範圍,孫維或周圍同宿舍人的嫌疑還沒有排除,方就指頭往遠處一指:貝是嫌疑人(他最積極,他家官更大,他是男的,由愛生恨,撒謊,還特指貝在支持韓寒上就謊話不斷等等)這就不僅僅是雙重標準的問題了,這是方品質惡劣的沒低線了。

貝動用他能動用的一切資源和社會關係來幫助朱令,難道就是高調讓人越來越懷疑他?貝至今不能原諒清華和協和醫院ICU的主任,這兩者稍稍配何的好一些,很有破案的可能性,朱令的狀況也不會象現在這樣糟糕,朱若健康,也能提供很寶貴的線索,對捉凶也很有幫助。難道貝積極協助協和救朱,就是為了以後讓朱來懷疑自己,捉住自己? It does not make sense at all.

我了解案情時也很氣憤清華和協和的掩蓋和不作為,然而方對協和,清華無感。

向 @方舟子 提問: 案子懸而未決的原因是什麼?

  方舟子:鉈投毒很隱蔽,本來就不容易查。 北京高校另兩起鉈投毒案都是因為投毒者良心發現去自首才破的案。 朱案當時沒能及時徹查,沒有找到證據,事隔多年警方要再查清更不容易,只能留給網上神探們去推理。 一個殘酷的現實是,許多惡性刑事案件都會成為懸案的。

方絲毫不提高校劇毒化學試劑管理上的漏洞,調轉話題到中藥上了,和和。。。。

英華2004:向 @方舟子 提問: 我們如何預防鉈中毒?

  方舟子:如果不是從事用到鉈鹽當原料的職業,又沒有仇家,日常生活中很少有鉈中毒的可能。 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某些植物具有富集鉈的能力,其中鉈的含量極高,是尋找鉈礦的指示植物,這些植物也被用來做中草藥,吃中藥增加了鉈中毒危險。 這是遠離中藥的另一個理由。

但方對貝有感,為什麼?和和。。。。

毛毛殺手: 向 @方舟子 提問:您覺得」貝志誠」誠實嗎?我們如何識別一個人是否誠實呢?

  方舟子: 此人謊話連篇,不僅在朱案上說了很多假話,在其他問題上也說了很多假話,比如在韓寒的問題上。

至於方質疑貝,質疑他的英文信,收到回復的數目,幫助朱的動機,家庭背境等等,簡直讓人無話可說。尼羅,你會這樣質疑嗎?好象你的分析還是根據日期,臨床癥狀和中毒次數,從而推出宿舍以外的人也有可能,方則完全是主觀推測和臆想,如果貝說孫就是兇嫌,起碼貝是這次事件的主要經歷人之一,還有一定的主觀,客觀的根據,方是哪個蔥啊,他離這件事那麼遠,事件中的人他一個沒接觸過。。。。

抓到兇嫌的希望很渺茫,貝不原諒清華,我也是同樣感受。方是留美博士,貝在網際網路上求救的事,方更有能力做,他不做,質疑做的人是兇嫌,方的確是人渣。
回復 尼羅河水天上來 2014-10-30 08:15
hotmoon: 看了,反駁不了。因為你跟得更緊,收集的東東更細緻。大概我理解你的意思就是根據朱的臨床癥狀,她有三次被人投毒的可能,這就擴大了她的活動範圍和接觸的人,所
請注意我的關鍵論點。投毒方式是浴液,最可能是置換。每用一次就攝取一次。長篇論證眼睛投毒不可行是為了揭穿謊言。後面還有診斷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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