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上有N多個博客,幾篇跟鹹魚一樣臭的文章輪流亂貼,倒是認識了一些志同道合都喜歡碼字、侃大山的「文友們」。
一來二去,大家就交換QQ號碼,互相問候,說說廢話之類的。有次,一位網友問我「認識你這麼久了,可以看看你的玉照嗎?」
我覺得這也沒什麼,就挑了幾張能見人的照片貼出去了。誰成想,人家居然說「膜拜」、「女神」、「認識你是一生的榮幸」之類的話了,連續幾天都去照片下留言,說著讓人直起雞皮疙瘩的話。這熱情洋溢的勁兒,我真受不了,這網上的事能當真嗎?我只當他在開玩笑。
結果,人家每天都到博客去看我,半夜還給我寫留言。這架勢可有點不同尋常了。
我只是一隻快40歲的中年恐龍,也不至於成這樣吧?要不是王八對綠豆,看上我這丑綠豆渣啦?唉,是不是有的網友光寫字不看電視、雜誌呀?我這號兒的,也能叫「女神」嗎?女神不得生氣地打雷加閃電咯?
可是現在我麻煩大了,人家說「感謝上天讓我遇到了你.......我不敢奢望什麼,你給我一句安慰,一份關心,我就會感受到莫大的幸福與溫暖。只要我給一點點關心和安慰,就心滿意足了。」
我看,我還是腳底下抹油玩消失吧.......或者我現有的9個博客不夠使,還得再開5個?總之一句話,玉照還是自己揣著為妙,免得惹麻煩。
我真不想傷害別人,但,我不知道自己該怎樣既不傷害別人的自尊心,又不再給自己惹麻煩。其實,網上的事就當兒戲吧,何必認真呢?大家開開心心就當進了茶館,說笑完了,各自奔自己的小康生活不是挺好嗎?
寫到這兒,倒想起了那句話——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