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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判決:李曉潔拘捕成立,非法入侵不成立

作者:大偉直言2013  於 2013-5-27 15: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4評論

關鍵詞:李曉潔, 拒捕, 非法入侵罪, 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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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4 個評論)

回復 dangerous 2013-5-28 05:51
正義感: 這就驗證了警察把自己當法律的化身了,是嗎?警察可以隨意判斷她是非法入侵,採取任何行動。如果真是如此,這是非常dangerous的, 你不認為嗎?因為你走在馬路上 ...
那麼,本案中警察又是以什麼為依據去逮捕李女士的呢?如你所言,遇到非法執法,人人都可以反抗,那麼,李女士認為自己遭到非法逮捕而作出反抗又怎麼會構成拒捕呢?我問你如何釐定警察是否非法執法,你回答說法官判定,於是我告訴你警察逮捕你在先,而法官判定你是否違法在後,就已經說明了你的回答根本有違邏輯,你還要繼續扯下去么?
回復 青貝殼 2013-5-28 06:39
bugfinder: 記得網上討論有一條是警察是蘋果店自己掏錢聘請的,能不能在非公務時間公開逮捕人。法官有判決嗎?
問得很好,我以前也問過這句話,沒人回答。
回復 Cannaa 2013-5-28 06:42
大偉直言2013: 所以法官沒有判她非法入侵。這不正是顯示法律公正嗎?
逮捕有逮捕的程序,根本沒有告知李他們是警察,也沒有出示警察身分證。要是一個華人警察這樣對待美國白人,試一試?
回復 Cannaa 2013-5-28 06:42
dangerous: 那麼,怎麼去釐定美國警察是否非法執法了呢?
逮捕有逮捕的程序,根本沒有告知李他們是警察,也沒有出示警察身分證。要是一個華人警察這樣對待美國白人,試一試?
回復 正義感 2013-5-28 07:45
dangerous: 那麼,本案中警察又是以什麼為依據去逮捕李女士的呢?如你所言,遇到非法執法,人人都可以反抗,那麼,李女士認為自己遭到非法逮捕而作出反抗又怎麼會構成拒捕呢 ...
已經回答你很清楚了,警察不是法律的化身,警察只有在非常明確的情況下才能逮捕人。很明顯,這個案子的警察自以為是法律的化身,以非法入侵罪名逮捕李女士,法官明確指出李女士不是非法入侵,也就是說警察根本不應該抓李女士。如果警察一開始吃不準是不是非法入侵,警察應該先去問法官的,由法官決定是否出具逮捕證。難道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難理解嗎?

我說了,照你所說任何情況下警察都可以抓人了,而後由法官來決定是否抓的錯與對了,可這裡的司法制度不是這樣的,難道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那麼難理解?

難道你一定要有一天你自己碰到了這樣的情況你才會明白?
回復 大偉直言2013 2013-5-28 08:11
1。 美國警察是國家的,沒有公司可以聘請警察為公司站崗放哨,可以申請臨時的個別需要特別保護,如出殯, 可以請警察前後開道。 所以蘋果公司不可能常年聘請警察。此次事件是李曉潔在蘋果店吵鬧,蘋果店報警,才出動警察治安。這不是合法執法嗎?

2。 警察執法,一定是身穿警服,佩帶胸章,這還有疑問的嗎?美國警察從來只提供佩章來證明他們是警察。
3。 警察到場時,如果李曉潔聽從勸告,停止吵鬧,警察不會再採取任何措施。 但是如果繼續吵鬧,警察就有權執法逮捕。事實是李曉潔不聽勸告,不斷吵鬧,可以和警察扭打15分鐘,這不是拒捕是什麼?Cannaa, 你了解美國嗎?
回復 Cannaa 2013-5-28 08:52
大偉直言2013: 1。 美國警察是國家的,沒有公司可以聘請警察為公司站崗放哨,可以申請臨時的個別需要特別保護,如出殯, 可以請警察前後開道。 所以蘋果公司不可能常年聘請警察 ...
她連吵架的能力都沒有,她英語差,一急了就像拿出手機顯示網上定單,而商店人以為她要給商店錄像,等警察(以為是店裡保安)來了,她又急著要拿出手機用軟體翻譯交流,被警察誤認為要拿手提包里的什麼(槍?),因此警察來搶手提包,她又急著護著提包因為裡面有一萬多美元,又被警察認為拘捕,可是現在新州媒體把她描述成懂英語,裝不懂,對法庭撒謊,。。。,警察的荒謬反而成了理所當然了。
回復 大偉直言2013 2013-5-28 09:19
英語問題法官已經清楚了,當庭判她沒有非法侵入。
拒捕,事實再清楚不過了。你還要搬出翻包搶包的細節,如果你不聽警察命令,要掏自己的包甚至口袋,如果是男的,警察甚至當場擊斃你都是合法的。
回復 笙簫難默 2013-5-28 12:40
不管怎樣,最好是不要做讓警察有機會介入的事兒,李小姐是無知而無畏,確實很危險。
回復 nierdaye 2013-5-28 15:20
正義感: 有道理,你可以用這個理論對陳光誠和美國國會去解釋一下,他弟弟在警察上門時舞刀威脅警察被抓,但陳光誠和美國國會說是侵犯人權。

但可以告訴你美國警察沒有非 ...
please read the whole story. who went to 他弟弟 's home at night. also, did the "警察上門" actually show anything to prove if they are police or bandits.
回復 觀雨聽風 2013-5-28 20:50
就是一場鬧劇,該結束了,如果當事人還有一點廉恥就此打住吧
回復 newyorker92 2013-5-28 21:40
在美國,你即使是超速,闖紅燈,或任何違法行為,警察都有執法的權力,在執法過程中,你有權保持沉默,但無權違抗警察的命令。任何與警察要求相反的行為都是拒捕,警察可以立即把你銬走並以拒捕罪起訴你。You are correct.

I used to work for the customs at the border.  I handcuffed many people.  There is a difference between detention and arrest.  If you are handcuffed, this does not mean you are being arrested.  But if you are resisting and causing disturbance,then there is probable cause for your arrest.  Normally we do not press charges for minor resistance, because Judges will through out the charges in most cases and the prosecutors do not even accept the cases.  But that doe not mean the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are wrong.  Especially in this case, this lady has no chance to sue the police officers.
回復 newyorker92 2013-5-28 21:43
Even if the judge throw out the "trespassing" charges for her,  she has no chance to sue the police officers.
回復 qxw66 2013-5-29 12:56
蘋果店就是非法歧視,警察一樣,都是壞透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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