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著作包藏太多的骯髒——著作權大多有貓膩
——兼答左派朋友們 岩石
新中國腐敗的光輝榜樣是誰?毛澤東!
——正是這個號召人民要「鬥私批修」之人、正是這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常常掛在嘴邊之人,開了一代大腐敗的先河。
筆者在《無與倫比的特權,無與倫比的腐敗》系列文章中已做過一些論述——並不全面。比如毛的性瘋狂,幾度重婚,包養二奶;比如幾十套現代化行宮(大多建於大飢荒年代);比如罕見的人事腐敗;比如史無前例的司法腐敗……都還沒有寫。
新中國學術腐敗的不朽樣板是誰?毛澤東!
除本文外,還有兩篇,一一進行論證。 這也是對左派朋友的答覆。歡迎辯論。
請看羅冰先生1995年寫的《〈毛澤東選集〉真相》一文摘要:
《毛澤東選集》一至四卷的一百六十餘篇中,由毛澤東執筆起草的只有十二篇,經毛澤東修改的共十三篇,其餘諸篇全是由中共中央其他領導成員,或中共中央辦公廳以及毛澤東的秘書等起草的。
這是1995年5月中旬,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聯合向中共中央書記處提出的書面報告《關於〈毛澤東選集〉中著作原稿的審核、考證意見》所披露的。經審核、考證、查證,《毛澤東選集》中的若干著作,有以下人士起草:瞿秋白、周恩來、任弼時、王稼祥、張聞天、謝覺哉、董必武、林伯渠、劉少奇、艾思奇、陳伯達、康生、胡喬木、陸定一、楊獻珍、鄧力群等,以及毛澤東的秘書、中共中央辦公廳的有關班子。
該報告披露的對《毛選》一至四卷中若干著作審核、考證結果如下:
《關於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此文為1929年12月紅軍第四軍第九次黨的代表大會的決議的部分,是周恩來起草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毛選》中說此文是毛澤東於1932年1月5日的一篇通信,實際上是瞿秋白寫的指示信件,由毛澤東、滕代遠、周逸群在紅軍中宣講的。
《反對本本主義》,此文為1930年5月,由劉少奇為中共中央起草的對黨內領導幹部的宣傳、教育文件。
《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毛選》稱本文為毛澤東於1936年12月為總結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的經驗寫的,實際上是當時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為總結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由張聞天和周恩來起草,由毛澤東出面在紅軍大學的演講稿。
《實踐論》(1938年5月)、《矛盾論》(1937年8月),《毛選》說這兩篇論文都是毛澤東寫的,曾由毛澤東在延安的抗日軍政大學作過講演,實際上是由周恩來、林伯渠、王稼祥、康生、陳伯達等人起草的,毛澤東只是作了修改,就成了毛澤東寫的了。
《為了爭取千百萬群眾,進入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而鬥爭》,此文為毛澤東於1937年5月7日在中共全國代表會議上所作的總結報告,但文稿實際上是由中共中央書記處起草的,張聞天、周恩來作了修改。
《論持久戰》(1938年5月)、《抗日游擊戰爭的戰略問題》(1938年5月),前者為毛澤東於1938年5月26日至6月3日在延安抗日戰爭研究會上的演講稿,實際上這兩篇文章都是由周恩來、張聞天、林伯渠、康生等起草,董必武也參加了修改,曾被定為黨校的中心教材。
《論新階段》,毛澤東於1938年10月,代表中央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上作的政治報告,文稿是由王稼祥、康生起草的。
《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1939年12月),本文是由中共中央書記處集體起草的,后經周恩來、劉少奇、王稼祥、康生等人修改,曾被定為黨校的中心教材。
《新民主主義論》,此乃毛澤東於1940年1月9日在陝甘寧邊區文化協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的演講,文稿是中共中央委託康生、陳伯達、艾思奇等人起草,經中央集體討論定稿。
《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后的時局》(1941年3月18日)、《關於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總結》(1941年5月5日),《毛選》稱這兩篇均是毛澤東為中共中央寫的對黨內的指示,實際上是中央委託周恩來起草的,董必武也參加了部分意見。
《改造我們的學習》,此文為毛澤東於1941年5月19日在延安幹部會議上所作的報告,文稿是由康生起草,經王稼祥修改的。當時是以中共中央學習研究組的名義發表的。
《整頓黨的作風》、《反對黨八股》,前者為毛澤東於1942年2月1日在中央黨校開學典禮上的演講,後者為毛澤東1942年2月8日在延安幹部會上的講話。這兩篇文章都是由林楓起草的,陳雲、李富春等人參加了修改。
《論聯合政府》,為毛澤東於1945年4月20日在中共第七屆全國代表大會上所作的政治報告,文稿是由康生、艾思奇、胡喬木等人起草的,任弼時、張聞天、劉少奇等作了修改。
《論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此文為慶祝中共建黨28周年的專論,文稿是由中共中央集體起草的,主要執筆人是陳伯達、艾思奇和鄧力群。
《毛選》著作權的爭議從未中斷
綜觀以上各篇文章完成的具體情況,並不完全相同;但不是毛澤東寫的,最後都變成了毛澤東寫的了。就這一點來說,毛本人是知情的。因為最後成書時他本人是審定過的。這就構成了[知識產權]的侵權問題。當然,那個年代,無論是毛本人還是其他任何執筆者的頭腦中,都沒有[知識產權]意識。
儘管如此,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文責自負,君子不奪他人之美,應該說對上述侵權行為有道德上的規範和約束的。也許正是出於這個原因,關於毛澤東著作的署名問題,在中共內部也是一直存在著不同意見和爭論的。
早在1945年6月,中共七屆一中全會對這一問題曾有過以下兩點非常不合情理的決議。
一.凡是由毛澤東同志演講的、由毛澤東代表中共中央審閱的文件,在編印時要用毛澤東同志名義。
二.凡是過去已以毛澤東名義發表的著作,一律不再更改或增加其他作者的名字。
1956年11月上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陳伯達、康生曾提出《堅決捍衛毛主席著作光輝思想》的意見書,提出:「黨內有人企圖否定毛主席的地位、否定毛主席思想是全黨的指導理論」,為此於1956年11月中旬召開的中共八屆二中全會上,再次作出決議:一.全黨要維護以毛澤東主席為首的黨中央權威;二.毛澤東同志著作是毛澤東思想的集中體現,是毛澤東同志的革命工作經驗的結晶。
1980年9月,習仲勛、譚震林、徐向前等五人向中共中央提出,再重新出版《毛澤東選集》時,應當作出澄清:哪些是其他人的著作,哪些是中央文件?
1985年2月,中共中央黨校十二名主任級教員及二十五名學員聯署向中共中央、胡耀邦提出關於《毛澤東選集》中若干著作是其他人的著作問題。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也提出「是否在《毛澤東選集》再版或重新出版時,作出適當的更正、闡明」。對此,李先念、王震、宋任窮等人作了批示,指出:「這是一股逆流」「黨內一直有人要否定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問題出在領導層」,「黨內右傾思潮發展到了危險的地步」。王震當時為中共中央黨校校長,在黨校黨委會上破口大罵:「誰敢否定毛主席光輝的一生,誰敢反對毛主席著作,就撤他的職,開除他的黨籍;誰敢當我面否定毛主席,我就用槍來回答。」(見1985年3月中共中央黨校《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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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初,胡喬木在重病期間,曾對來探望的楊尚昆、喬石、溫家寶提出:關於毛澤東著作,黨內一直有分歧,應當作出全面審核,哪些是毛澤東親自著作的,哪些是以毛澤東名義發表的,哪些是中央其他同志著作的,哪些是在編輯過程中被牽強地肯定下來的。
他還提出:毛澤東著作中三篇名作(俗稱《老三篇》--《紀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和《為人民服務》,
甚至毛澤東詩詞中最有代表性的《沁圓春·雪》,即那首「北國風光,千里冰封,萬里雪飄……」
都是出自他(胡喬木)的手筆,並要求恢復用他胡喬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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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8月初,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曾聯合向中共中央書記處提出過兩份報告,一份是《關於毛澤東著作整理出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另一份是《關於胡喬木和其他人士對毛澤東著作的意見的處理》。前者披露:經過五年來的工作、訪問、考查、翻閱、核實關於毛澤東生前四百七十多篇著作,包括講話、報告、會議決議、論文、電報稿、社論、按語、批示等,一共有二百五十多篇不是毛澤東親自起草或作修改的。其中有一百六十多篇報告、講話、電文、社論是由其他中央領導同志、中央秘書局(辦)和中央工作人員起草完稿的。毛澤東僅僅對部分報告、講話作過審閱或批上「同意」,「好」或簽上「毛澤東」三字。
199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就上述報告曾作過三點批示:
一.中央一貫認為,《毛澤東選集》中的理論、思想是中國共產黨集體革命工作的結晶,不是個人的。
二.審核、考證《毛澤東選集》原稿的作者、原稿部門、發稿時間與場合是必要的。
三.一些情況以內部掌握為宜,以免引起混亂和爭議。
而對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於今年六月中旬又提出書面報告《關於〈毛澤東選集〉中著作原稿的審核、考證意見》,中共中央書記處於今年七月二十一日又作了三點批示:
一. 維持原有的決定是正確的,一旦更改會有大的影響;
二. 《毛澤東選集》中的理論、思想是中國共產黨集體革命工作的結晶;
三. 審核、考證結果資料存檔留作參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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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毛著著作權爭議的關鍵,羅冰先生談得不夠明確,也不透徹(對於羅先生所做的工作,有正義感的人們,都應該表示深深的敬意)。概括說有兩點:
第一,如果單純演講,批髮指示,毛澤東所為無可指責。但出書發行,對著作者不加說明,就不能不涉及品質問題。
第二,巨額稿費版權費一人獨吞,毫無疑問,更是品德問題。
我們不能不感嘆:此人真是一代大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