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實話實說,我不參加周六遊行示威!(女士慎入)

作者:吃喝玩樂  於 2016-2-19 21: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9評論

關鍵詞:實話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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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9 個評論)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20 09:48
曉臨: 「我對梁今天的看法是:為這個爛泥扶不上牆的人去捐錢/遊行示威,是waste time and money. If he can not take care of himself, who else can? 」

對你這樣的
謝謝,祝遊行人士示威快樂,旅途安全!
回復 正義感 2016-2-20 10:16
吃喝玩樂: 贊!
法律再公正,執行的人不公正也是沒有用的。是人,不是法律,不公正。
回復 正義感 2016-2-20 10:18
從樓主的網名就不難理解樓主的心態。
回復 曉臨 2016-2-20 13:18
吃喝玩樂: 謝謝,祝遊行人士示威快樂,旅途安全!
   不用謝,我不參加遊行,不干涉貴國內政。
回復 twmp88 2016-2-20 15:20
在這裡有誰認為美國法律對你不公正的話,建議你找律師向法院訴求公正。千萬不要賄賂,不要走後門,不要找朋友為你出頭。更不要去白宮找「包大人」,他不在那。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20 19:41
twmp88: 在這裡有誰認為美國法律對你不公正的話,建議你找律師向法院訴求公正。千萬不要賄賂,不要走後門,不要找朋友為你出頭。更不要去白宮找「包大人」,他不在那。
同感,你列舉的」歪門邪道「,我敢肯定,會有華人組織或個人以身試法。 Wish all best of luck.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20 19:42
曉臨:    不用謝,我不參加遊行,不干涉貴國內政。
    祝遊行同胞,示威快樂,旅途安全!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20 19:43
正義感: 法律再公正,執行的人不公正也是沒有用的。是人,不是法律,不公正。
同感, 12 人共同達成的判決。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20 19:44
正義感: 從樓主的網名就不難理解樓主的心態。
謝謝!
回復 Lawler 2016-2-21 07:19
曉臨: 「我對梁今天的看法是:為這個爛泥扶不上牆的人去捐錢/遊行示威,是waste time and money. If he can not take care of himself, who else can? 」

對你這樣的
爛泥扶不上牆的人,也需要公正對待;
殘疾人、心障人、有色人種的正當權益,都是爭取來的。。。
回復 newyorker92 2016-2-21 11:40
Tennessee v. Garner 和 Graham v. Connor 這兩個案例是上警官學校必學的。參考一下,對梁的案情理解有助。也能明白為什麼其他人的事件沒定罪。
回復 newyorker92 2016-2-21 11:41
曉臨: 「我對梁今天的看法是:為這個爛泥扶不上牆的人去捐錢/遊行示威,是waste time and money. If he can not take care of himself, who else can? 」

對你這樣的
Tennessee v. Garner 和 Graham v. Connor 這兩個案例是上警官學校必學的。參考一下,對梁的案情理解有助。也能明白為什麼其他人的事件沒定罪。
回復 mayimayi 2016-2-22 02:53
對任何事情
只有一種聲音是不好的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22 09:49
mayimayi: 對任何事情
只有一種聲音是不好的
高見!贊
回復 曉臨 2016-2-22 14:35
吃喝玩樂:      祝遊行同胞,示威快樂,旅途安全!
還是祝貴國種族和諧,警民和諧吧。
回復 曉臨 2016-2-22 14:44
Lawler: 爛泥扶不上牆的人,也需要公正對待;
殘疾人、心障人、有色人種的正當權益,都是爭取來的。。。
同意你的看法。

我引用的是博主的言論,我不想如以評論,只想指出,有很多人是為了司法公正而去遊行的。
回復 曉臨 2016-2-22 15:07
newyorker92: Tennessee v. Garner 和 Graham v. Connor 這兩個案例是上警官學校必學的。參考一下,對梁的案情理解有助。也能明白為什麼其他人的事件沒定罪。
謝謝你的介紹,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看得懂那些案例,可是懂得,想用子彈打人的警察絕不會對牆開槍,再使子彈拐彎傷人。因此,假如我是陪審員,我不能否認死者中彈純屬意外。如果梁知道有人受傷而不及時打911救人,他就要受懲罰;但是,和他一起巡邏的警員也要受同樣的懲罰。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22 22:29
曉臨: 還是祝貴國種族和諧,警民和諧吧。
Thank you!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23 01:14
曉臨: 謝謝你的介紹,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看得懂那些案例,可是懂得,想用子彈打人的警察絕不會對牆開槍,再使子彈拐彎傷人。因此,假如我是陪審員,我不能否認死者中彈純
我認為你誤解了判決,法院沒有判他」故意殺人罪「, 是」魯莽罪「, 梁的槍在他手中,他必須為此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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