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語:早上散步,走近學校,看到身掛罷教牌子的老師繞校漫步,意識到卑詩省公立中小學的勞資糾紛還沒解決。我現已不關注時事,不知卑詩省教師聯會與卑詩省政府誰是誰非,但仍可斷定無辜的學生及其家長遭了殃。
離開中國大陸之前沒想過人可以罷工,來加拿大后多次受工潮影響,我卻越來越深信,在自由民主社會中,罷工是僱員必不可少的權利。〔僱主則有向僱員施壓的停工(lockout)權利。〕因此,我在朋友說教師罷教給學生作出壞榜樣之時表明自己另有看法:老師在向學生示範——爭取利益,要釆取合法行動。
這次罷教是合法的,但我不評論是否合理,因為不了解情況。可是,不對目前的勞資糾紛表態,不等於我對工潮視而不見,讀者如看以下舊文,便可看我看罷工。
看了新聞報導,知道溫哥華市政工人與市府的工作合約談判破裂,工潮暫無結束跡象。星期五是我們小區倒垃圾的日子,但收垃的市政工人數周前就在那個日子開始罷工,有的鄰居到現在還把裝得滿滿的垃圾桶留在後巷裡。
多年前,溫哥華市曾在工潮中變成垃圾城,瀰漫於大街小巷的臭氣令人難忘。近日氣溫較低,堆積於戶外的垃圾還在等待,等悶熱的住宅敞開門窗,就展示令人不能忽視的氣質。有的居民現在輕視收垃圾之人,到那時可能會懂得那些工人原來也很重要。
有趣的是,有的人受到工潮影響,才知道有關工人提供的服務與自己息息相關,因此希望把那些服務列為必要服務,不讓那些工人罷工,但又不肯多給他們薪酬,以補償其罷工權利之喪失。這就是俗語說的「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溫哥華的馬兒現在不肯跑,我不知道市府會添多少草,但草是納稅人提供的,我願多給一點草,只要馬兒賣力跑。
有人認為收垃圾的工人薪酬太高,我卻認為,他們的薪酬比我(工作時的薪酬)高,但工作比我辛苦,光是那垃圾車的噪音就讓我無法忍受了。我還覺得有趣的是:工會成員加薪,有人不服氣,議員和高級公務員加薪,那些人卻沒有意見;最低時薪提高一點,有人說太高,大公司總裁年薪超過一百萬元,球星薪酬高得令人難以想象,那些人也沒有意見。大家都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大公司總裁和球星的薪金來自消費者,來自社會。
僱主總是想少付薪金,僱員總是想多獲薪酬,要達成自己的願望,就要靠實力。在現實世界里,金錢有很大的力量,資金雄厚的僱主在同僱員較量時大佔便宜,僱員單人匹馬鬥不過僱主,中國大陸的農民工就是例子。僱員要同僱主較量,就要同心協心,而具體的做法是組織工會。
有些人想起工會就聯想到罷工。其實,罷工是兩敗俱傷甚至傷及無辜的行動。資方不希望看到職員罷工,職員在有其他道路可走之時也不願意罷工,因為那意味著沒錢買食物,沒錢買衣物,沒錢還汽車貸款,沒錢還房屋貸款。公司因工潮而倒閉,長期罷工者不得不賣房子還債,那都不是奇聞。最可憐的是工潮波及的第三者,他們大受影響而又不能在勞資談判中享有發言權。話說回來,假如罷工沒有殺傷力,這種行動就毫無價值了。
我沒加入過工會,所以沒罷過工,但在加拿大生活多年,見過很多工會罷工。多年的觀察使我發現,在工潮中,勞資雙方都在爭取公眾支持,得到支持就會有更大的籌碼,但公眾多數向工會施壓,資方因此多數在談判結果中佔到便宜。不過,整體而言,工會的努力已使受薪階層得到好處。水漲船高,工會成員爭取到較高的薪酬和較好的職工福利,僱主就不得不提高給非工會成員的待遇。
以前工作時,我也曾經直接得益於工會的罷工。那時候,多倫多的同事無法忍受公司的苛待,奮起組織工會,與資方展開工作合約談判,後來不得不罷工。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對我們溫哥華的職員說,你們不要組織工會,他們爭取到什麼,公司就給你們什麼。後來,公司把我們的工作成品傳送到多倫多去,使那邊也可以在罷工期間與同業競爭,也使我們成為「工賊」。等到多倫多的同事在集體談判中獲勝,我們這些「工賊」也加薪加福利,向他們看齊。
我已下崗四年多,工會現在為受薪階層爭取到什麼利益都與我無關,而物價隨工資上漲,卻會削弱我的購買力,但我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反對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去爭取合理的報酬。何為合理?這要勞資雙方通過談判去確定。罷工是工會在談判中使用的撒手鐧,但那殺傷力極大的武器,也許傷不了敵手而傷及無辜,也許會使自己因用力過猛而扭傷手腕。因此,我認為那一招還是慎用為佳。
曉臨
200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