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說寸金難買寸光陰,我不費分文,一入加境就白得一天。那一天和我剛在東半球過的一天一樣,都叫一月十四日。
已忘了西方世界給我的那一天從哪一刻開始,只記得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辦了入境手續,在客運大樓門前上了四伯父開的小汽車,就聽到伯母說,要去唐人街吃午飯。午飯,是在溫哥華市片打東街近緬街之處一家廣東小茶樓吃的,伯父說是「飲茶」。
我在廣東鄉下土生土長,故園是魚米之鄉,但家裡窮,大人從不帶我上茶樓。來加拿大之前,我在香港住了一個多月,母親的二叔和其他親戚都疼我這個沒見過世面的鄉下小子,常常帶我去「飲茶」。我去過的香港茶樓點心多,氣派大,所以第一次走進溫哥華的茶樓,心裡就在比較:「金山」比不上香港。
伯父早已退休,但那時要和伯母一起在唐人街照料一家保險公司,因為開那家公司的小舅子正在國外度假。「飲茶」后,我跟伯父伯母走進保險公司的辦公室,見他們忙開了,就到窗前去看街景。窗外就是緬街,汽車在馬路上流動,人群在人行道上走動,不動的是灰白相雜的殘雪,還有那些緊挨在一起的低矮商店。想起在香港看過的高樓大廈,心裡又在比較:「金山」比不上香港!
在香港,二叔公他們不讓我獨自上街,我跟他們出去,只看到那國際都市繁華的一面,根本不知道那裡的人在如何「拼搏」。但是,我知道,在被我們鄉下人捧為「金山」的溫哥華,我將要「拼搏」。在中國,我還沒做過工,只會背著書包上學堂;到了溫哥華,我一句英語都不會說,怎能在這個地方上學堂?
冬天早黑,窗外街燈已不知亮了多久。又上了伯父的汽車,只看到車頭燈射出兩道劍光,在夜色中往北直刺。伯父住在西溫哥華的British Properties,我還沒有謀生能力,自然要跟他們住在一起。路上穿過黑沉沉的史丹利公園,駛過隆隆作響的獅門橋,車子繞了幾道彎,停在Park Royal。伯母告訴我,那是西溫的購物商場,他們要在Super Value買伙食。
在那座超級市場裡面,伯父推著購物車,伯母不斷從貨架上拿下物品放入車內,我就傻傻地跟在後頭東張西望。過了一會兒,伯父把車子推到一條人龍後邊,眨眼間就從龍尾變成龍腰。到變成龍頭之時,他把物品一件件從車裡拿到付款處的櫃檯上,收款員一遍遍按收款機的數字按鈕,同時把櫃檯上的東西一件件放進大大的淺褐色紙袋。她放了好幾袋,櫃檯上已空無一物,伯父掏出了皮夾。伯父付錢了,我想。沒想到,他從皮夾中抽出一張小卡片遞給收款員,收款員接過去搞了一些我看不懂的小動作,就把卡片還給他。接著,一位高大的男店員把大紙袋拿到購物車上,推著車子在我伯父的指引下來到他的汽車後頭,等他把車尾行李箱打開,就把那一個個大紙袋放進去,說了一句什麼就推著購物車往回走。伯父也說了一句什麼,然後「砰」的一聲把車尾行李箱蓋好。我記得,收款員把小卡片還給他的時候說過一句什麼,他也回了一句什麼。我聽了好幾遍了,為什麼就聽不懂他們說的是什麼!不過,我看得懂,在加拿大買東西,原來用不著付出什麼。我開始喜歡「金山」了。
汽車繼續北行,停下來的時候,我已身處「銀山」。伯父的住宅在半山腰,我下了車跑到外面一看,只見遍地乾乾淨淨的積雪在夜色中閃著銀光。
進了屋,我要上廁所。伯父把我領進對著後門的廁所,說:「這是你專用的洗手間。」等他走出我的洗手間,我把門關上,就看到門上貼著一幅漫畫。我一看,看不懂上面的英文,卻被畫上的人物逗樂了。出來一問伯父,我傻了:「那是總理?加拿大的最高領導?諷刺領袖也不用坐牢?」這時,我真的喜歡「金山」了。
後來,我走入社會,嘗過甜酸苦辣,已懂得「金山」不等於我以前看到或以為看到的那幾個側面,也不再根據表面印象去決定喜歡或不喜歡什麼。但是,因為堂姐恰巧約我於一月十四日在唐人街吃午飯,我不禁想起在剛來溫哥華那一天得到的印象。
堂姐一句中國話也不會說,卻非常喜歡吃「dimsum」(點心),所以請我在奇化街的富大海鮮酒家「飲茶」。「富大」比我在入境之初「飲茶」的那家茶樓點心多氣派大,但這些對我來說已不重要,我覺得能和親人見見面聊聊天就很好。位於片打東街的那家小茶樓早已不在,伯母在六年前去世,伯父在三十天前辭世,還會在溫哥華露面的,只有那偶爾飄然而至的朵朵雪花,但每一朵雪花都不會是我以前見過的雪花了。
離開「富大」,走到外面,只見陽光燦爛,四天前落在唐人街的雪花已差不多完全消失;但是,我可以想象,伯父故居之處的雪花還要再過一段日子才會融化。我覺得,從某一角度來看,人生就像雪花,一成形就不由自主地飄落,不論飄落何處,遲早都要消融,只不過有的會被世間濁物染污,有的自始至終不染一塵。
陽光照耀著溫哥華唐人街,陽光照耀著北岸群峰,峰巔白雪皚皚,光影忽忽飄移。「一寸光陰一寸金,」我心裡說:「我在『金山』沒撿到半寸金,卻得到一天的光陰。」可是,那段光陰今何在?我在唐人街沒把它找到,即使重返北岸的半山腰,也沒法把它尋回,因為,它已經一寸一寸地消逝,消逝於三十一年前。
曉臨
2007.1.14,草於溫哥華唐人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