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底,因為痔瘡住院。某天,剛從北京西城區的二龍醫院出院,回到東城區的家裡,北京的警察就上門抓我了。我被扣上了手銬。第一次帶手銬啊。4個警察把我架著下了樓。我看到樓下停了一輛依維柯警車,還有一輛普通桑塔納警車。我以為他們會押我上那個大個的依維柯警車的。沒想到這幫警察孫子把我押到桑塔納後面,打開後行李箱,把我塞了進去。我蜷著身子橫躺在桑塔納後備箱里。
我感覺他們發動了車子,警車飛馳著穿過長安街,警笛嗚嗚地響著。我躺在後備箱裡面,手被銬著,我的身子和腦袋由於顛簸不時磕上磕下的,雖然沒有暈過去,但是難受的很。大約30分鐘,車停下來,後備箱被打開,我被警察拎了出來。我一看,我被帶到了京昌高速旁邊的一個血站。警察把我帶到一個房間,其中一個警察和一個護士簽署了一個什麼表格。然後,另一個護士就拿著一個大號的針和血袋走過來要給我抽血。護士用酒精棉球在我的靜脈消毒的時候,問我,你有艾滋病嗎?你有乙肝嗎?我說有乙肝。那護士說,那你的血沒有用。站在我旁邊的警察聽后,伸出手臂就給我一大巴掌,我被打的眼冒金星。然後這個警察說,你他媽不早說,壞老子的好事。
我心裡想你他媽也沒有問我血液的情況啊。我還以為進監獄之前要驗血呢。後來我出獄了,我才感覺到這幫警察覺得我這種犯人沒有什麼油水可撈,在我入獄之前賣我的血,這樣賣血的錢就是他們幾個人的外快了。我的血不合格,他們的油水泡湯了,他們還不惡恨恨揍我嗎?出獄后很長一段時間,我對中國的警察恨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