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上法庭

作者:潮夕  於 2011-12-30 11:1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我的車車|已有30評論

我的一位朋友講了他得到警察的罰單上法庭的經過。

他剛移民到溫哥華沒多長時間,還沒有考到加拿大駕照,就買了一部車,並持中國駕駛駕車,一天,他帶著妻女上街採購,在回家的路上,駕車左轉彎剛過了一個十字路口,就有一個騎著摩托車的警察過來示意他停車靠邊,他遞給警察他的中國駕照,幸好還在三個月的駕駛有效期內,他表示不懂英語,聽不懂警察在說什麼,警察劫了一個路人過來做翻譯,意思是說貼在後車牌上的保險日期看不清楚,要求他出示保險單,他遞給了保險單,警察看了看,過了一會,拿出罰單填上,遞給他說,他剛才是黃燈拐彎,違反交通法律,讓他簽字,他只好籤字,警察還給他了駕照和保險單。

他回到家裡,找朋友諮詢,大家都說,只要沒有禁止拐彎的標誌,黃燈時可以拐彎,並沒有違法,鼓勵他上法庭申訴,他寫了一封信寄了出去。

事過兩年,終於排到了上法庭的日期,那天,警察準時到場,他早已記不清警察的面孔,他說,他不懂英語,法庭馬上就安排了一位中文翻譯,先開始調解,法官和警察提出罰款減半,問他同不同意,他自認為有理,表示不同意,只好開庭,在庭上,警察說,當時,路口十分繁忙,車很多,黃燈時,在他前面已經有一輛車正在拐彎,不能再拐彎了,他說,不是這樣,就他一輛車拐彎,十字路口也不是很繁忙,但法官要求他提供證人,他回答沒有,只好敗訴,法官要求警察能否減免一點罰款,警察趾高氣揚的說,堅決不可以。

   無奈之下,他只好一分不少的交了罰單,並說這些按著聖經宣誓的溫哥華警察,真會編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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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0 個評論)

回復 rongrongrong 2011-12-30 12:08
上法庭一定要準備好證人,證據,不能去碰運氣,要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
回復 HappyUSANA 2011-12-30 13:03
rongrongrong: 上法庭一定要準備好證人,證據,不能去碰運氣,要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
對!不打無準備之仗嘛。改天我把我上庭的故事寫出來
回復 ManCreatedGod 2011-12-30 13:13
聖經就是說謊的人編來騙人的
回復 xmmx 2011-12-30 13:40
You are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except for tax and traffic tickets.
對於交通罰單,法官基本只相信警察(對法官而言,警察和你誰更有說謊動機是很明顯的),沒道理可講,認倒霉吧。
回復 yulinw 2011-12-30 13:44
   吃一塹長一智吧~·
回復 MTL-戲迷 2011-12-30 13:46
法官, 警察蛇鼠一窩,經濟這麼差勁,收罰款是個產業。。。安慰ing
回復 MTL-戲迷 2011-12-30 13:48
法官, 警察蛇鼠一窩,經濟這麼差勁,收罰款是個產業。。。安慰ing
回復 卿心依舊溫柔 2011-12-30 14:59
現在你的那位朋友可聽得懂及會說英文了嗎?
回復 hr8888hr 2011-12-30 15:08
MTL-戲迷: 法官, 警察蛇鼠一窩,經濟這麼差勁,收罰款是個產業。。。安慰ing
那叫利益共同體
很多在中國叫腐敗的東西,來到里都正常
回復 海外憤青 2011-12-30 15:12
聖經被人按得場合多了,一本紙菩薩,誰在乎它。
回復 城市達人 2011-12-30 15:13
找不到證人,當時就應該私了,掏一半錢。
回復 馬大哈ann 2011-12-30 18:32
警察就是流氓,那都一樣。。。
回復 北勝街 2011-12-30 20:56
不少政客名人,包括柯林頓都按著聖經說大謊,一個小當差的同出一轍就不是新聞了。
回復 倍可親網評員 2011-12-30 21:49
一個好的故事一定要做到無懈可擊,你的最後一句話起到了畫蛇添足的作用——是否減少罰款是由法庭決定的,而不是警察。法官絕對不可以在法庭上去問警察(他在法庭上的作用其實是證人)是否可以減少罰款。
回復 newyorker92 2011-12-30 22:31
倍可親網評員: 一個好的故事一定要做到無懈可擊,你的最後一句話起到了畫蛇添足的作用——是否減少罰款是由法庭決定的,而不是警察。法官絕對不可以在法庭上去問警察(他在法庭 ...
Yes indeed.  The perjury law is intimidating to every one in the U.S.  As a federalor law enforcement officer, you can easily lose your job if you lie to the investigator.  Clinton was almost impeached for lying.
回復 亦云 2011-12-31 01:04
都過去兩年了,對於當事人來講,就這一件案子,當事人記得比較清楚,但對於警察來講可能很很多,說不定警察也搞混了的可能性。再說,黃燈拐彎本身就很模糊,你是在黃燈剛亮起時拐,問題不大,趕在紅燈亮起之前你可拐完,若是趕黃燈的末班車,那就很麻煩,極有可能你剛拐到十字路口正中間,就變紅燈了,這時其他車輛就不得不喂你的拐彎而耽擱時間,你一輛車要耽擱多少車。
一般來講,黃燈的末班車時最好不要左拐,若是在警察在場或者有攝像頭的十字路口更是如此,那樣容易引起誤判,到時自己吃虧,那麼忙的路口,你哪有機會停車尋找證人的機會和時間?只好吸取教訓了。

我的經驗是,黃燈時要是沒有十萬火急的事,一定停下來等待綠燈亮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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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xmmx 2011-12-31 02:09
亦云: 都過去兩年了,對於當事人來講,就這一件案子,當事人記得比較清楚,但對於警察來講可能很很多,說不定警察也搞混了的可能性。再說,黃燈拐彎本身就很模糊,你是 ...
警察不可能記得這事的細節。吃過罰單的朋友應該知道,挨罰的原因都記錄在單子上,警察當場還在自己的本子上寫更多的東西,可能有一份更詳細的記錄。出庭的時候,他只是拿出過去的記錄讀給法官聽而已。
我為罰單去過法庭,有的人準備了詳細的圖片來為自己辯護,法官根本不理;我很幸運,罰我的警察那天沒來,算我贏了。法官挺幽默,對我們這些因警察未到而免罰的人祝賀了一番。
回復 rongrongrong 2011-12-31 02:35
HappyUSANA: 對!不打無準備之仗嘛。改天我把我上庭的故事寫出來
等著看您寫的  
回復 HappyUSANA 2011-12-31 02:47
rongrongrong: 等著看您寫的   
要寫得東西太多,時間有限,估計得等很長一段時間。
回復 青貝殼 2011-12-31 03:53
北勝街: 不少政客名人,包括柯林頓都按著聖經說大謊,一個小當差的同出一轍就不是新聞了。
說得很對,應該說,絕大多數的政客名人都是按著聖經說大謊的,這是人的本性,與按不按聖經沒有多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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