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很早以前在黃土高原的野外實驗站作實驗有天準備上實驗站的後山採集樣品,實驗站的院牆由於牆外地勢低,排水不暢,一段倒塌,若通過那個豁口,就可以節省不少時間。
但是,卻必須要順著那段圍牆根走。而那沒有倒塌的圍牆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突然會到下來。那麼順著牆根走,就有被磚圍牆砸傷的潛在危險。
這時,一位同事就慢條斯理地說:我們都是有義務的人了,還是別冒那個危險,哪怕多走點路也無妨。
我就請教何為有義務的人?
他說,我們幾個都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是不是?
我們點頭稱是。
他說,這就對了,我們不僅僅是我們自己,身後還有老婆孩子,有的人還上有年邁的父母,這就是我們的義務,我們要為了他們健康地活著。
要是我們被那磚牆砸斷胳臂或者腿腳的話,甚至丟掉性命的話,老婆孩子誰去管。
聽了他的這番話,我們都打消了冒險走捷徑的念頭,寧肯多走點路,圖個安全。
至今,我還不時回想起「我們都是有義務的人了」的這句忠告,特別是在對我的人身安全有潛在威脅的情況下.例如對於交通規則,不論是步行,騎自行車,還是開車,我都是絕對嚴格遵守。
每當剛新到一個國家時,一定要認真觀察當地的交通狀況和交通標誌設置,及時向當地人或者先輩請教不懂的問題。
我是一個有義務的人了,我要而且必須好好的活著(各位看官,可別笑話我貪生怕死呀)!
凡是有義務的人,就應該好好地活著.
說到這裡,很不明白那些威脅他人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讓中國人生活不幸福的貪污腐敗官員,他們/她們有沒有義務意識?要是能有自己是有義務的人的意識多好,這樣就不至於在東窗事發時不但傷害他們/她們的加害者,也會深深地傷害自己的親人(父母,老婆/丈夫孩子).這個義務意識可以讓他們/她們懸崖勒馬,迷途知返.免得到成了階下囚時,老悔恨對不起當組織的培養(不過似乎一般犯罪服刑人員悔過時經常說對不起父母/老婆/孩子,而腐敗官員一般悔恨時只說對不起當組織多年的培養,難道這些貪官們沒有對自己的父母/老婆/丈夫/孩子的義務意識不成?對當組織很親,很忠誠?很是懷疑中).
什麼時候,那些潛在的犯罪分子,那些潛在的貪污腐敗官員有有義務的人的意識?
各位看官,你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