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遇到一位熟人,她敘說了把自家一間多餘的房子租給清華來的女博士的讓她至今氣憤難平的經歷。
由於一部分留學生訪問學者沒有事先找到住處,校中國留學生學者聯合會就在網上號召大家提供臨時住處,她就想自家有一間房子臨時空置,經認識的一位國內來的公派的短期交換的女博士的介紹,就讓那位女博士住進來,心想來自清華國家公派的女博士該差不離,因為清華是總書記輩出(胡,習 兩任總書記不都是清華的校友嗎?)的學校嗎。
誰知這位女博士住進來后不久,就又帶來另外一個女的(也許是訪問學者或者留學生)和她在擠在一張床上住,但是直到搬走都沒有給她--房東做過任何事先說明,徵求她的意見,也沒有做過任何介紹。
她說她也不好意思過問,想那位女博士該主動給她解釋的。
過幾天,女博士說她要搬出去住,她也同意。過了兩天,女博士又說房子不好找,還是覺得住在她這裡好,想打算常住下來。
她不同意該女博士常駐,她覺得這個女博士辦事不靠譜,隨便帶人來住,也不給她打招呼,廚房和衛生間使用完也不認真清理乾淨。
後來,這位女博士找到房子了,搬走時,把自己住的房間搞的一塌糊塗,她就讓女博士收拾房間,打掃乾淨后再走,女博士說,她急著趕車,沒有時間,她晚上回來再打掃,為此兩人爭吵了幾句,她那天晚上取消了本來的外出計劃,就在家裡等女博士回來打掃自己住過的房間,直到等到晚上11點,也沒有見那個女博士的人影。
她說,今後再也不會給國內來的留學生或者訪問學者提供住處了,想出租房子,也不再考慮國內來的訪問學者或者留學生了,那些人,根本不懂規矩,做事太離譜。
但願那個清華的女博士能夠看到這些文字,該反思到點什麼。你可知道你的所作所為給後來的訪問學者和留學生帶來了什麼不便?
提示:該清華的女博士主要有兩點做的不太合乎規矩:#1)未經房東許可帶別人進來住;#2)時而暫住時而常駐,讓房東摸不著頭腦,不知該信哪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