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大溫潛伏「外逃貪官」的一封信
親:
這個冬天有點冷啊,大陸公安部啟動的「獵狐行動」一定嚇著你們了吧?特別是10月10日大陸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布的《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一發布,我的心揪得都快到嗓子口了,聽說你們的戰友和同黨,已經有350多人不幸被捕了,130多還是舉著白旗自首的呢。
眼看 12月1日前自首的大限已經過了,你若還在溫哥華的某一處頑強潛伏,我只想對你們說,親啊,咱BC省的40萬華人移民中,就數你們最不容易了。守著個大豪宅、擁著個二、三奶、揣著個金坨子,就是不敢在人堆里露臉、公廁里撒尿、網路上冒泡,日子過得跟鬼一樣,用大陸那個花五毛作家的話說,簡直就是「罄竹難書」啊!
你們不愧是生活在英吉利海灣邊上的一群勇敢地下工作者,也是落基山腳下一批死忠的隱姓埋名人。作為民主社會中最沒有自由的人,你們承受的內心苦痛和你們究竟偷了人民多少錢一樣,我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想說句公道話,誰的心裡沒有幾道傷口?只是你們屬於自殘性質且終身可能難以痊癒。
過於我在大陸最恨就是你們這些貪官,後來,一狠心一跺腳,就離鄉背井跑到溫哥華來了。可我萬萬沒想到,沒過多久,你們也跟著尾隨過來了,我當時就有一種「鮮花插在牛糞上「的感覺。從貪官泛濫的地方出來,一不小心,又來到了貪官潛伏的地方,我是哪輩子欠了誰了遭此劫難?怎麼運氣怎麼背啊。不過,現在我想通了,不到萬不得已,你們也不會跑出來,都是苦命人啊,你們苦逼我們的命啊。
不過,貪官分幾種,從貪品上來講,你們屬於末等。因為你們偷了錢,最後還跑了。這很讓你們的同道看不起。你們沒有守著最後的「賊德」,估計連賊也不會看得起你們。比起那些因為偷了人民錢財,不惜犧牲生命,視死如歸跳樓的;不怕失去自由,大義凌然上庭的。你們這些賊,都算是賊群中的小人。用以前某個黨的習慣用語,就是「逃兵」或者「叛徒」。所以,上帝不收留,馬克思也嫌棄。你們屬劣品中的殘次品,用偷來的錢為自己打造了活的地獄,從此無法再過正常人的生活,等於鑽進了用贓款營造的一個墓穴,等待別人來寫墓志銘。這是可等不堪的人生呢?特別是在這個號稱世界最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你們成了一群富有的「賤民」,華人社會真正的負資產。
這些年,你們一直生活在我們身邊,由於身份的特殊性,我很少能有機會和你們促膝談心,我在想,在大陸的時候,你們應該都是黨員吧,你們為人民服務的崗位,相信不是群眾選出來的。相信你們的東窗事發,也不是制度監督出來的。如果不是小偷偷出來的,就是二奶爆出來的或者自己寫日記不慎丟出來的。我說這些,是幫你們說項。哪個黨員幹部扛得過沒有監督的體制?哪個柳下惠抗得過沒有約束的女人誘惑?所以,今天你們淪為賊,還是逃賊,體制也要承擔很大的責任。這一點,我們一定會替你們給大陸中央政府說情,如果自首的時候能減掉點刑,那是咱們共同的心愿。說到底,咱在中國啥沒見過,不就是一群逃賊嘛,處理好了,還是人民內部矛盾。真要能回去受審,也是以另外一種方式重新回到黨的身邊,或許還有機會做「暖男」也說不定呢。
順便提醒一句,有些人舉報說,若干外逃貪官在海外,老是一提起祖國就熱淚盈眶,這個吧,建議你們以後要盡量控制自己的情緒,你把祖國害慘了,流一點愧疚的淚是可以的,若你的淚還有什麼其他意義,就是真扯淡了。賊的淚,貶值得很,這世道就這樣淺薄。
順便通知一下,為了響應加中聯合追鋪你們的計劃,
我們溫哥華也準備組建社區「鋤奸隊」、「捉賊團」,未成年人還有「兒童團」,要把你們陷在新老移民的「汪洋大海」之中。因為抓到有豐厚獎金,所以我已經決定辭去工作、停買649,註冊公司專門尋覓你們的「熊跡」,我在大陸是老地質勘探隊員了,還有卑詩省的打獵證,成功率嘛,你懂的。
最後,聖誕快來了,送你一句祝福的話吧---
你若安好,便是陰天。
2014年12月20日